住在公主府的两家人得知晴天想要出海这个消息,当时就闹了个人仰马翻。
一个个都想劝晴天打消这个念头。
叶昌雪为此还差点儿把叶向磊暴打一顿,觉得都是因为他出海把晴天给带坏了。
家里人全都担心晴天的安全,也觉得出海一趟来回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瑞亲王和瑞亲王妃的态度还算和缓。
“晴天啊,西洋到底有什么吸引你的东西,你非要去啊?”
“就是,如今大齐的西洋人那么多,你想知道什么,爹找人回来给你讲。
“就算他们不知道,那爹叫人去西洋给你请几个先生回来讲不就得了。”
叶家人对西洋更加不了解,担心也就更多。
叶老太太拉着晴天的手道:“晴天啊,奶奶年纪大了,你这一去西洋,要是好几年都回不来,到时候奶奶要是有个什么好歹,岂不是连你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啊!”
“奶奶,你身体好着呢,快别自己吓自己了,如今去西洋也不像以前时间那么久了,一年多就回来了。”
而且晴天想要出去的理由也很充足。
“我在大齐的确接触过很多西洋人,虽然他们都对大齐的富饶和百姓的安居十分向往,觉得我们这里的生活远比他们家乡要好。
“但是他们那边的人,却又有着许多我们大齐百姓所没有的巧思。
“且不说他们从西洋带回来的玻璃,钟表,眼镜,千里眼这些东西。
“就说如今轮船上用的蒸汽机,就是咱们没有想出来的。
“所以我想去西洋看一看,看看那边到底都有多少这样的能工巧匠。
“若是我们能把他们这些巧思和方法学过来,以我们大齐人的聪明才智,一定会发明出更多更好的东西的。”
瑞亲王虽然百般不舍,千般担心,却也知道,晴天一直以来都是个十分有主见的孩子。
她打定主意的事情,是绝对不会轻易改变的。
瑞亲王一时间百味杂陈,但更多的还是为女儿如此优秀和自立而骄傲。
*
一年后的初春时节,天津港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近些年,因为造船技术的进步,使得大齐的航运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出海已经不像早些年,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危险营生了。
几年前,西洋人将蒸汽机应用在了轮船上,也使得单程时间也从以前靠风帆航行的一两年,缩短到如今只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
近几年大齐的粮食产量逐年增长,百姓的生活富足,每年都有许多西洋人来到大齐。
也有越来越多的大齐商人愿意漂洋过海去西洋赚钱。
秦松胤在几年前就投资了船坞和商队,如今秦家的远洋商队不但已经是大齐规模最大的,甚至还在大不列颠开设了属于自己的商行,用来接待从大齐前往大不列颠做生意的同胞,为他们提供各种食宿、翻译以及生意上的帮助。
若非如此,瑞亲王说什么也不会同意晴天出海去西洋的要求的。
虽然码头上的人很多,但是停在深水码头中的三艘大船依旧十分醒目和吸引众人的注意。
“爹,你看,那边的三艘船好高好大啊,足有三层楼那么高!”
“你没看到旗子上的秦字么,那是秦府出海去西洋的大船。”
“爹,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去西洋!”
“那你可得好好读书,还要学西洋话,像你现在这样一看书就犯困可不行。”
父子俩正说这话,就听到不远处一阵骚乱,一队羽林卫进来将拥挤的人群分开,隔出一条路来。
很快,接连十几辆马车驶入码头,径直停在了深水码头之上。
码头上的百姓都开始窃窃私语,这到底是来了什么大人物?
很快,马车门打开,从车上陆续下来了许多人。
打头的是晴天和秦鹤轩,瑞亲王夫妻和叶家人也都来到码头送行。
后面的马车内坐着的则是要跟着晴天一起去西洋的女学生们。
她们穿着统一的马面裙,提着女学发给她们的小皮箱,从车上下来之后聚在一起,瞬间在码头上引起了一阵轰动。
很多人之前便得知公主要带女学的学生去西洋,没想到竟然会在码头上遇见,大家都不由得停住脚步,伸长了脖子朝这边看。
在晴天的示意下,吕娘子带着女学的学生们先行上了船。
晴天则留在下面跟家人一一告别。
秦松胤和秦夫人也跟着一起来了。
秦松胤看着已经快跟自己一般高的儿子,沉声道:“鹤轩,到了大不列颠,先找咱们家的商行,康喜民是那边的管事,你们有什么需要只管跟他说。
“你这次过去,正好顺便了解一下家里那边商行的情况。
“也免得那边的人觉得天高皇帝远,太过懈怠不好好做事。”
秦夫人听不下去了,伸手把他推到一边,自己跟儿子叮嘱道:“鹤轩,你们的行李已经早都放在船上了,娘还给你们这准备了药箱,随船也有大夫。搜毣趣
“这一路上你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更要照顾好晴天,听到没有?”
“娘,您就放心吧!”秦鹤轩道,“我们一共三艘船,不但有瑞亲王府的侍卫,皇上还派了两艘皇家舰船一路保护我们,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跟秦鹤轩这边相比,拉着晴天叮嘱的人不知道多了几倍。
晴天一圈安抚下来,已经把自己累得口干舌燥了。
提前上了船的女学生们,此时早已经被安排好了,每两个人住一个房间。
沈念之自从得知公主要带人出海的消息之后,便开始刻苦学习西洋话。
经过一年的努力,她终于成功跻身其中,今天也踏上了轮船。
她将自己的皮箱放好之后,就忍不住拉着同屋的琴姐一起登上了甲板。
她们来到甲板上,正好赶上晴天登船。
看着晴天,沈念之眼里闪着崇拜的光,抓着琴姐的手道:“琴姐你看,公主也上船了,咱们是不是快要出发了?”
“应该是吧!”琴姐一时间也说不出自己是兴奋还是害怕,声音都控制不住地有些颤抖。
“真没想到,我居然还有能登上轮船出海去大不列颠的一天。”沈念之说着,突然间有些哽咽。
琴姐回握住她的手,语气坚定地说:“当年从家里逃出来去女学读书,绝对是咱们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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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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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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