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杨华梅的这番猜疑,虽然杨若晴心下也有点生疑,但还是语重心长的跟杨华梅这里道:“姑,捉贼捉赃,捉奸捉双,这种事要讲证据的,不能光凭你的感觉。”

  “有个故事,叫疑人偷斧,你听过没?”她又问。

  杨华梅摇摇头:“斧头我听过,但疑人偷斧这个故事没听过,你说给我听听啊!”

  杨若晴道:“大意就是说,从前有个人家丢失了一把斧头,他就怀疑是隔壁邻居偷了,于是从那一天起啊,他就悄悄的观察那个邻居。”

  “越观察越觉得这个邻居像贼,一言一行都像,就差没往这脑门上贴个‘我是贼’三个字了。”

  “可是呢,某一天他收拾家里的时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了那把丢失的斧头,原来啊,是他家孩子某一回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藏在这里的。”

  “邻居的嫌疑洗脱了,这下啊,他再看那邻居,怎么看怎么都觉着他不像贼了。”

  听完杨若晴的这个故事,杨华梅如醍醐灌顶。

  “晴儿,我明白了,你放心吧,我不会冤枉我公公清白的,我会加倍的,细心的去留意他,除非找到确凿证据!”她道。

  杨若晴微笑着点头,“孺子可教也!”

  杨华梅也笑了。

  ……

  “娘,你在收拾啥呢?这屋里咋这么香啊?”

  夜里,骆宝宝洗完澡,披散着柔软的头发,穿着白色丝绸的睡衣来到杨若晴屋里。

  刚好赶上杨若晴站在桌边,正把用牛皮纸包裹着的鼓鼓囊囊的东西往一只竹篓子里装。

  听到骆宝宝的问,杨若晴扭头朝她这莞尔一笑,抬起手里抓着的一只鼓鼓囊囊的东西朝她晃了晃道:“猜猜看。”

  骆宝宝便屁颠着凑了上来,像一只小狗似的把脸凑到那牛皮袋子跟前皱起小鼻子嗅。

  “鸡腿?不是!”

  “鸭腿?”

  “也不太像!”

  她一边嗅一边自言自语的猜测着。

  “这是烤的肉啊,可为啥我嗅不出来是啥肉呢,奇了怪了!”骆宝宝蹙起了小眉头。

  “要不要我揭晓答案啊?”杨若晴笑着问道。

  骆宝宝赶紧摆手:“别别别,让我接着猜,还就不信那个邪了!”

  又是一番嗅,骆宝宝突然眼睛一亮:“兔腿?”

  杨若晴打了个响指:“对头!”

  “哈哈,果真是兔腿,我猜对啦!”骆宝宝很是兴奋。

  杨若晴道:“你白天在学堂念书的时候,你大伯去山里拢柴禾,逮住了一对兔子。”

  “我把其中一只兔子的四条腿给拆了烤了,兔子肉明日红烧给你吃,四只兔腿我给烤了,打算明日送去山里给追云吃。你,没意见吧?”

  骆宝宝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意见没意见,我乐呵着呢!”

  小丫头踮起脚来打量着桌上的篮子里,果真已经放了好几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包,她满意的点点头。

  “娘,追云已经好些时日没回家来了,也不晓得它在山里过得咋样了,有没有再被别的狼欺负!”小丫头有些担心的道。

  杨若晴道:“是啊,我也担心它呢,所以才想去山里看看它。”

  追云之前两次受伤,一回比一回严重。

  若不是她在左角峰无意中看到,还真不晓得原来它受伤,是因为追求一头漂亮的黑色母狼。

  硬生生从别的狼群里去把头狼喜欢的年轻母狼抢过来,相当于去抢别人的妻子,这勇气这魄力,六六六啊。

  所以为了爱情受伤,伤痕累累,它也不退缩。

  “娘,那你晓得追云和黑狼住在哪吗?能找到它们么?”小丫头的询问声又传进耳中,杨若晴回过神来。

  “我也不晓得它们的爱巢安在哪里,但我会去碰碰运气的。”杨若晴道。

  ……

  隔天,杨若晴起了个大早,送骆宝宝还有兵兵以及村里的几个其他小孩子去了山腰的学堂里念书。

  孩子们抵达学堂的时候,日头才刚刚从东面起山。

  这孩子们念书真是辛苦啊,起早贪黑的,不容易不容易。

  杨若晴心下感叹着,骆宝宝是个女孩子,今年也已九岁了。

  她跟骆风棠商量了下,让她在学堂里再念个一年半载的,等到十一岁的样子就不念了,在家里学针线女红。

  拳脚这块,小丫头是一天都没有落下,即便长大了也一样要练习。

  念书识字明事理这块,到时候单独请个女先生回家来一对一的教。

  看到这清晨中的学堂里传来朗朗书声,杨若晴的思绪飘远了,飘到了扬州的大志那里,飘到了京城的辰儿那里……

  女孩子念书是为了明事理,修身养性。

  大志念书是为了搏一个好的前程,辰儿念书,则是因为这孩子是个天才,他喜欢摸索更深远的知识。

  辰儿的资质和才华,早已跳出来当世这些学子们的圈圈中,但是,辰儿付出的努力和汗水,依旧远胜过那些学子。

  哎,我的几个孩子们都这么努力,拼搏,作为他们老娘的我,真的是荣耀啊!

  一路的幻想着将来孩子们长大后的景象,儿孙绕膝,杨若晴忍不住嘴巴都咧成了一朵花。

  脚下不知不觉就进到了深山里,这片地儿,是她一开始遇到追云的地方。

  从前好多回,也都是在这里寻找追云的。

  杨若晴于是开始呼唤起追云的名字来,狼的听力好,隔着几座山头都能听到呢,加上追云不是一般的狼,听到的肯定更远。

  杨若晴一路喊一路往山里面走,她心里相信,或许追云已经听到了,正在奔跑过来的路上呢。就这样一路走一路喊,约莫过了个把时辰,前面的山林中突然传来一阵风声。

  白色的身影从天而降,稳稳当当落在她的面前。

  是追云。

  威风凌凌的狼王追云。

  “嗷呜~”

  它朝杨若晴这里仰起头,嗷了一嗓子,随即便纵身跳到她的跟前一双前爪搭在她的肩膀上,这拉长了的身形,足足比她高出一个头啊!

  “冷静冷静,快瞧瞧我给你带啥好东西来了!”杨若晴笑着道,抬手指着背在背上的竹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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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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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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