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建平老惨了,刚炫耀自己收到的大红包,转眼就被老马要求打卡里,还不能不听。
但他留了一手,只打进去了一半,自己留了一半,振振有词,说是抚养小白的费用。谁让老马常年在堔城呢,把爷孙女俩人留在浦江嗷嗷待哺,不要花销的吗?
马兰花天高皇帝远,不可能真的对他如臂使指,能比较听话就好了,指望百分百听话,那是不可能的,这是她的御夫之道,卓有成效,将来是要传给小白和小小白的。
人就是这么奇怪,刚开始收到这个大红包,白建平高兴的屁颠屁颠,忘乎所以,跑去西长安街上的高档女装店想给马兰花买件衣服,结果发现叫花子承包了一条街的垃圾桶依然是叫花子,灰溜溜地出来,唉声叹气,大红包不香了,原来也不大。
回到家向马兰花炫耀嘚瑟,被讹了一半,自己留了一半。
财富缩水了一半,但是白建平反而觉得很幸福很满足,那种自己是个穷鬼的念头不见了,觉得自己其实很富有,一半就足够自己开心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
如果这些钱只揣着自己兜里,自己不仅不开心,反而不满足,有点不高兴呢。
白建平大晚上的躺在摇椅里晃晃悠悠,摇椅咿呀咿呀作响,叫鸡子在角落里嘟嘟嘟叫,他瞎捉摸着,渐渐悟到了,其实吧,赚多赚少没个极限,一万多不多?在有的人眼里很多,在有的人眼里太少,哪怕是同一个人,今天满足,明年可能就觉得不够。
这么一想啊,他觉得那些进出精品服装店的老板们应该把钱分一些给穷人,这样才能有幸福感啊,这才是新闻联播里常说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进阶。
幸福的根源不在于赚的多与少,而在于赚的能够让在乎的人满足和高兴,能够为她们遮风挡雨,能够让一家人开开心心,这个家都有幸福的未来。
这个家还是在他的保护下,成长的很好,并且茁壮成长着,欣欣向荣,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唉,他满足地叹口气,觉得自己真不容易啊,不!不能用不容易来形容,这个词配不上他,他是多么了不起啊。
他不禁回想起在浦江漂泊的这些年,足迹呈一条曲线,有苦有甜,有奋斗有难过,有吵闹也有幸福,有高峰有低谷……但总体而言,是奔着幸福前进的。
这可是浦江啊,他带着老婆孩子来这里挣饭吃,一穷二白,啥也不会,多少比他有本事的人来来去去,被社会的洪流淘汰,而他们不仅扎下根来,而且日子过的越来越好。
他进一步思考,他和别人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或者说,他为什么能在浦江留下来?用时髦的话说,他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
他琢磨来琢磨去,好像一切都是从认识张叹开始发生变化的。xsobiquge.ČŐM
那么,他的核心竞争力是张叹?
张叹是他人生中的贵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他和马兰花以前讨论过这个问题,张叹是他们人生中的贵人。
一个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一两个这样的贵人。
以前马兰花总说白建平是衰鬼转世,人活半辈子,就没走过运,运道太差了。
但是现在,老马从来不说这些话了。
不过呢,白建平进一步细想,觉得他们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是张叹。张叹当然很重要,但遇到张叹就像是质变,在质变之前还有无穷的量的积累。
这些量的积累,就是他和马兰花在浦江无声的奋斗。不,不仅是在浦江,而是这半辈子,他们去过的那些地方,天南地北的,被人嘲笑,被人驱赶,被人轻视,被人唾弃,被人不屑……
也不,不仅是他们,还有小白,这个小娃娃被他们带着走南闯北,吃了许多苦头。
正是这些经历让他们有了一颗坚毅的心,艰难困苦依然能轻易打倒他们,但是休想折服他们。
白建平为自己的思想境界大幅跃升开心不已,原来自己并没有那么贫穷,他其实也是很富有的。新闻联播果然不是白看的,他的层次已经到了五楼!
如果张叹这时候再让他去和秦惠芳见面吃饭,他可能不会拒绝,而是一口答应,并且期待起来,到时候发表一些高见深言,严肃地告诉秦惠芳,地位的高低不能代表一个人的水平。
白建平在家里悟道的时候,隔壁的邻居,谭家小姐妹正在列购物清单。谭锦儿在家里边走边琢磨,想到什么就告诉趴在餐桌前的喜儿,喜儿伏案写在纸上呢。
“姨娘年纪大了,要给她买件羽绒服,冬天家里好冷,她家里没有空调,以前冬天手上总是生冻疮。她喜欢红色,我记得小时候她的头巾都是红红的,扎在头上,看起来真喜庆,像片红云,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去欢笑。”
谭锦儿一边琢磨一边说,说完后问伏案运笔如飞的喜儿:“记下了吗?”
喜儿hiahia笑,小下巴昂起,鼻孔朝天,看起来骄傲的不得了,但说的话却是相反的,她不好意思地说没记下,因为姐姐说太多啦。她让姐姐少说一点,竖起手指头,说她还是个宝宝吖,只会写这么几个字。
谭锦儿凑近看了看她的“墨宝”,没字,全是画,小朋友才认识几个字啊,所以用画来代替。
“你不用把姐姐说的话都记下,你只需要记住关键点。”
喜儿懵懵的,不明白什么是关键点。她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戳姐姐的小肚子,hiahia笑着说是不是这个。
谭锦儿:“……”
她告诉喜儿,刚才那句话的关键点就是姨娘,红色羽绒服。
“好哒~~姐姐你早说嘛。”喜儿伏案画画,很快画了一个老婆婆穿红色衣服的画像。
谭锦儿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又开始转悠,边想边说:“同族的伯父对我们也挺好,爸爸的丧事就是他帮我们牵头办的呢。这次回家给他买一双鞋子吧,冬天穿的保暖鞋,记下来喜儿。”
喜儿急切地追问,关键点,关键点是什么,是不是爸爸。
“不是爸爸,是老伯伯,鞋子。”谭锦儿说。
喜儿伏案疾书,谭锦儿凑过去看,满意地点头,画的不错,等会儿她再补充文字,图文并茂。
“喜儿真厉害,画的很好啊。”
“hiahia,姐姐你夸夸我叭。”
“我刚不是夸你了吗?”
“再夸夸嘛。”
谭锦儿又夸了几句,喜儿问爸爸的丧事是什么。她刚才听到了爸爸,特别记住了,但是不明白什么意思。
谭锦儿说,就是吹喇叭。
喜儿hiahia大笑,说爸爸竟然喜欢吹喇叭,他可真可爱吖。
谭锦儿不想多聊这个话题,继续琢磨年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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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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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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