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榴这个小胖兔,靠出卖好姐妹谋求荣华富贵,典型的卖友求荣!应该遭到唾弃。
所以她被以嘟嘟为首的小朋友们的一致嫌弃。
但是榴榴暂时管不到这个,她讨好地向园长阿姨索要小红花,干了好事就得给小红花鸭,不给就是欺负人鸭。
黄姨为了不伤这個临阵投敌的小朋友的心,就找了一朵塑料小红花给她,这是去年过年时,买来挂在院子里装饰用的。
榴榴捧着塑料小红花,得意非凡,乐哈哈的。
塑料小红花很适合她,代表她和嘟嘟的姐妹之情犹如塑料,嘟嘟就是用来被她出卖的,卖友求荣嘛。
榴榴喜滋滋地欣赏了一阵塑料小红花,跑去找嘟嘟和好,并大方地把小红花送给她。
“给你,给你,嘟嘟,你好可爱鸭,送你小花花啦,(╯▽╰)好香鸭~~。”
她缠着嘟嘟,厚脸皮,不管嘟嘟怎么不理她,反正她就是不走,缠着夸个不停。
小白警惕地看了过来,小花花?敢喊她小名?
好女怕缠男。
好汉嘟嘟怕死缠烂打的榴榴,没多久,嘟嘟心软原谅了她,她们和好了,手牵手出现,而塑料小红花已经插在了嘟嘟的耳朵上。
园长黄姨虽然镇压了一场小娃娃群架,但是挡不住她们去找万小虎的心。
小白据理力争,要求去看看万小虎,不然她们于心不安。
都是小朋友,小朋友不帮小朋友,那还算是小朋友嘛?!
这高帽子一戴,黄姨不好拒绝,不然以后无法服众,小朋友们没人听她的。
于是她让小朋友们先把手里的家伙丢了,先是教育了一番,接着亲自带头,拉着一溜小朋友出了小红马,沿着门口的道路一直往下走,百米不到的距离,到了“老牛理发店”。
这小小的理发店在傍晚的暮色中,显得逼仄矮小,黑勋勋的,像个窟窿。
老牛的品位实在不行,店门口也不装饰打扮一下,比如弄个理发店专用的旋转彩带什么的,最不济,弄盏灯,亮堂一些,总不至于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进来。
一到晚上,理发店就要关门打烊,小白等人赶到时,老牛正好出门倒垃圾,准备关门了。
“牛爷爷,你家小虎呢?”小白当先问道。
榴榴也跟着站出来,大声问:“把小虎交出来~~小春春,你上!”
她挥手,妄图指挥赵小春,但是赵小春理也不理她,反而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是小白啊,你们要剪头发吗?”老牛倒了垃圾,往理发店走去。
“不剪不剪,我们找小虎玩。”小白说。
黄姨也出面,说明来意。
老牛却说:“小虎走了,不在店里了。”
“去哪里了?”小白跟在他身后,站在店门口问。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小薇薇更在小白身边,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其他小朋友也纷纷询问。
老牛见这帮小朋友来势汹汹,不给答复就不打算放过他似的,于是说道:“他去孤儿院了,以后不在这里了。”
今天,万小虎放学后,老牛就把他直接送去了孤儿院。
他找了几天万小虎的亲戚,通过各种方式,依然没有联系上任何一个,无奈只能放弃,把万小虎送去了孤儿院,结束了领养关系。
小朋友们回到小红马,一个个垂头丧气,很伤心,没想到被送去了孤儿院。
她们不太了解孤儿院是什么地方,但是大致知道,那里是没有爸爸妈妈要的小孩子的去处。
想到这里,一个个开心不起来。
小白更是去找她老汉,要求老汉带她们去孤儿院看望万小虎。
万小虎虽然是个小男孩,但是柔柔弱弱的,一副受气包的样子,平时说话都不敢大声,总是自觉地躲在角落里,安静地自己玩自己的,手里有什么就看什么,一看能看半天。
要是没人想起他,他可以在一个地方待上一整天。
张叹答应她,明天晚上就带她去孤儿院看望万小虎。
小白这才心里好受了一点,旋即嘀嘀咕咕,张罗着给万小虎送点什么去。
就连纯真善良的谭喜儿小朋友,听到老牛把万小虎送去孤儿院后都生气了,晚上她和姐姐回家时,路过理发店,捡起路上的一个小石头,丢了过去,发出铛的一声响,把她自己吓的一个蹦跶,紧张地四处张望,一溜烟跑了。
谭锦儿看的无语。
老牛不知道自己遭到了小红马里的小朋友们的集体讨厌,他认为自己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他很同情万小虎母子,但是他无力抚养万小虎。
他自己活的一团糟,生活乱糟糟,年过半百,没有结过婚,没有子女,孤零零一个人在浦江生活了几十年,连自己的家乡都不敢回去,无脸见乡亲。
关上了店门,吃了晚饭,老牛便日复一日地坐在书桌前,在台灯下写起了小说。
谁没有个梦想呢,老牛的梦想不是开理发店,理发店是迫于生计需要,他不得不维持的营生。
理发学起来快,成本低,所以他才选了理发这个职业,当初只以为是权宜之计,没想到这一干,就是几十年。
多少人的权宜之计,最终伴随一生呢。
老牛邋遢的外表下,有一颗文艺的心。
他喜欢写作,写了几十年,没什么成就,但他就是喜欢。
这种喜欢已经深入骨髓,改变不了。
他依然爱做梦,梦想自己的故事有朝一日集结出版。
这个梦想不大,自费也可以,就像知名作家唐霜的爸爸唐三剑,被人挖出当初自己自费出版三流武侠小说。
但是老牛没有钱,理发店不仅要维持他的生活,还要赚取每个月的房租。
这间理发店是租的,每个月需要缴纳房租费。
每到晚上,他就要关上店门,埋头写作。
白天为生活忙碌,晚上为梦想忙碌。
他不敢结婚,不敢成家,负担不起,自己一个人,才堪堪勉强活的不那么低声下气。
他写书不用电脑,他学过电脑,但是不习惯用,还是喜欢手写。
趴在台灯下,埋头奋笔,写了三天的一个故事,终于在这一晚写完。
他放下水笔,拿起一叠薄薄的纸张,读起自己写的故事。
从开始的踌躇满志,渐渐的到眉头紧锁,到失望不已。
他丢下花了三天时间写好的故事,觉得又是一个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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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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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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