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三十二章:练兵
  这些东西,都是范小鹏和他爸尽心尽力打造出来的。

  孙杰将手中的长枪放下,道:“不错,以后就按照这个标准来吧,我很满意。”

  “满意就行,满意就行!”范小鹏连连说道。

  孙杰又看了看剩余的那些长枪,还行,和刚才那个几乎没什么区别,不敢说一模一样,也是大差不差。

  这些长枪太长,孙杰的皮卡车太短,没法装下,想要运回去,就得另想它法。

  “这样吧,跟着我去租辆轻型卡车吧,你有驾照吗?

  你一直骑个电驴子,也不是个事。以后要是采买材料或者跑业务啥的,总不能一直骑电驴子吧?

  这样吧,这几天给你安排一辆车,以后做事也方便。你再把B照考下来,买辆大卡车,送货也方便。”孙杰看向范小鹏。

  随着孙杰在明末那边不断发展,一个小小的皮卡车已经无法满足需求。

  购买一辆大一点的货车或者卡车,成了必行之事。

  孙杰的驾照是C照,最大也只能开轻型卡车,目前倒是够用,但要不了多久,就无法满足。

  大卡车之类的车辆,驾照等级高,孙杰哪里有时间去考?只能交给范小鹏了!

  范小鹏倒是没料到孙杰会给自己买车,惊讶之后,一脸难为情:“孙哥,你对我够好了,又是给钱又是开工厂,现在又给买车,我还没帮着什么呢,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啊!”

  “什么没帮到我?你不是帮我打造了那么多的武器吗?再说了,咱们两个以后是要长久合作的,给你买辆车最好不过,货车的话,你可以放在工厂名下,到时候再给你安排一辆轿车,免得你到处跑业务时,骑着个电驴子或者坐出租车!”

  孙杰拍着范小鹏得到肩膀,一脸重视的说着。

  范小鹏是一个很好的供货商,在势力起步阶段,少不得让他供应武器装备。

  最近这段时间相处先来,孙杰也摸清楚了范小鹏的人品。

  这是一个好孩子,看上去有些憨傻,可没有坏心思,待人真诚,嘴巴严实,说一不二。

  孙杰交给他的事,总会尽心尽力完成,从不拖沓,是个可塑之才。

  他爸也是一个本本分分的老实人,孙杰说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么一家子,现在这个社会可不好找了。

  现在一辆车能值多少钱?孙杰之前赚的那些钱,还剩下不少,买几辆车而已,洒洒水了。

  “可是,可是,那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孙哥都给钱了啊!”范小鹏实在不好意思就这样堂而皇之将孙杰的车子接下,在他看来,自己做的那些,根本就不能算是帮忙。

  “别可是了,你也别说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想想你未过门的女朋友,多攒点钱吧。你要实在觉得过意不去,就把厂子办好,以后跟着我的节奏,跟着我的步子走就行了,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范小鹏还想说什么,还没等话说出口,孙杰就自顾自的往外走去。

  “现在跟我去租车,趁着现在天还没黑,赶紧把该办的事情办完,明天去提车,就这么说定了!”

  孙杰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将身上的铠甲和头盔,放在了前面的仓库中。

  刚刚走出大门,范小鹏追了出来。

  “孙哥,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范小鹏喊了一声,跟着孙杰坐上了皮卡车。

  车子启动,孙杰点了一根烟,时不时将烟灰弹出窗外。

  坐在副驾驶的范小鹏从上衣口袋中摸出自己的驾照,说道:“孙哥,我倒是有驾照,不过是C照,开不了大卡车!”

  “这样的话,那你就赶紧找个驾校去学吧,一定要加紧时间,多花点钱都无所谓,再过一阵子,还有一大档子事等着你呢,哪里还有时间!”孙杰吐出一个烟圈,说道。

  范小鹏点点头,道:“那就听孙哥的!”

  “明天先带着你去买轿车,顺便再买辆轻卡,我还想在城外买一座带院子的宅子,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唉,一大档子事,真是头疼!”孙杰吸了一口烟,叹道。

  孙杰早就将市里的各个地方摸清楚了,没花多久,便租到了轻卡。

  自己开着轻卡去范小鹏家里拉货,皮卡车交给范小鹏,让他开着。

  有了轻卡,速度快上不少,头盔、铠甲还有长枪,一股脑的全都装上,拉了回去。

  将那些货物堆放在超市当中,轻卡就停在外面。

  这车不着急还,明天买土豆肥料时还用得上,皮卡车体积有限,一次性也装不了多少。

  把范小鹏送了回去,临走的时候,孙杰给他转了一笔钱,不多,也就是三万左右。

  这是这次货物的钱,范小鹏本来不想要,架不住孙杰给,执拗不过,只能收下。

  送走了范小鹏,孙杰将这些东西搬进超市。

  超市的售卖区早已经腾了出来,原本堆放的货物,全被扔在了后门旁边的小仓库中。

  天色渐晚,孙杰挑了一百套武器装备,带着走进了金门。

  ......

  帐篷外面,孙杰打着手电筒,照着面前的这些装备。

  “这是我弄来的武器装备,你们几人是行家,看看怎么样!”

  孙杰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陈虎几人,开口说道。

  陈虎蹲在这些武器装备前,拿着一个手电筒,不断的验看。

  “大人,这些东西还行,这铠甲丑是丑了些,却是用钢铁打造,摸上去六很厚实,防护力很好。

  这种铠甲,小的估摸着,就算是建奴的步弓加透甲箭头,也别想轻易射穿,要是马弓,贴在跟前,估计都够呛。

  还有这头盔,啧啧啧,全都是钢的,就算是总兵家的家丁,也别想有这么好的东西。这就是铁浮屠啊,当年萨尔浒要是有这么好的东西,除非建奴拿炮轰,不然别想讨到好!”

  陈虎的感叹声不绝于耳,他拿起一副板甲,穿在自己身上,又戴了一个铁头盔。

  朝着孙杰咧嘴一笑,漏出两排大门牙,“大人,不是小的吹,总兵家的铠甲,都比不上大人的这些铠甲!

  也就是能丑一些,不过不碍事,打起仗来,敌人可不会因为铠甲好看而放过。”

  陈虎将手电筒交给赵大顶,自己穿着铠甲,原地耍了一阵军中把式,翻了几个跟头。

  哪个男人不好宝刀?哪个男儿不好甲衣?

  赵大顶和梁五两眼放光,看的心痒痒,也跑了上去,一人捣鼓了一身。

  “嘿,这是好东西啊!有了这好东西,那些狗日的鞑子还想讨到好?做他娘的春秋大梦去吧!真他娘的好!”

  梁五穿着铠甲,生龙活虎的耍了一阵军中把式,连连夸赞这东西好。

  赵大顶也是一样,喜气洋洋的耍把式。

  等几人耍的差不多了,孙杰将他们三人叫到了帐篷中。

  四人坐在帐篷的火堆旁,孙杰开口道:“你们觉得,我拿出来的这些东西如何?比之边军如何?”

  陈虎率先道:“大人,边军糜烂,他们拍马也比不上大人。当年小的在榆林镇时,武器就是一把破铁刀,身上哪里有铠甲?只有那些旗官们能有一件布面甲,还满是补丁,里面的铁片估计早就生锈了。

  我见过一次总兵家的家丁,嘿,那叫一个神气,下巴恨不得戳到天上去,身上的铠甲也还是普普通通的布面甲,就是能比旗官们的好一些罢了。

  只有总兵的亲兵,才能穿上铁甲锁子甲。那铠甲我没穿过,但绝对比不上大人这次拿出来的铠甲。”

  “是啊,现在的边军,只要是个官,都想着捞钱,朝廷的军饷连年拖欠,哪里还有好东西?

  就是往前再推十几年,也没见过几次这种好玩意!”不常说话的赵大顶也说了起来。

  梁五也是,不断的贬低边军装备。

  “你们三个都是行家,以前还是军中夜不收,我有一件事情要交给你们!”

  孙杰压低声音,脸色开始郑重。

  陈虎急忙收起心,目不转睛的看着孙杰。

  赵大顶和梁五也凑到孙杰旁边,聆听训示。

  “如今,咱们收了三百多流民,现在有了井有了水,以后还会种地。

  我相信,咱们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只是身逢乱世,北有建奴鞑子,内有流贼肆虐,如果没有属于咱们自己的武力,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地盘,到头来恐怕会分崩离析。

  乱世人命如草芥,为了长久计,我决定,用这些铠甲武装流民,保护咱们的地盘!你们觉得如何?”

  孙杰的目光缓缓的从几人身上流转,语气严肃。

  “这条命都是大人给的,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大人要干什么,我们哥仨就跟着干什么,哪有多嘴的道理!”

  陈虎目光如炬,连连保证。

  “大哥说的在理!”

  赵大顶和梁五也是异口同声。

  孙杰站起,拍了拍陈虎三人的肩膀。

  背着双手,在帐篷中踱步缓说:“你们三人有基础,又是边军夜不收,精通军中武艺和搏杀之术。

  训练之事,就交给你们了,到时候我再找几本靠谱的兵书,和你们一起训练这些壮丁。

  暂时我还有事,脱不开身,就由你们三人先负责此事。

  这三百难民中,大约有一百多青壮,但地总要有人种,从中选拔八十身强力壮之人,脱产训练。所谓脱产,就是从今往后,他们不用再种地了,全部投入训练。

  选中壮丁,每月支付银一两、粮百斤,耕种的土地,地租减半,三年期满后,归为个人所有!

  同时告诉他们,这些钱只是暂时的,他们以后要是表现好,还会上涨。

  一个月能拿多少钱,就看他们的本事了。”

  孙杰停下脚步,看向陈虎他们,“目前就这些了,以后我还会进行补充!”

  梁五提醒道:“可这地是秦王府的,并不是咱们的!”

  “秦王府的又如何?手中有了人,还怕手中没地吗?”孙杰毫不在意。

  “大人,最近这段时间,这些百姓们吃咱们的喝咱们的,以后还要种咱们的地,训练他们是应该的,给他们钱粮干什么?”陈虎有些纳闷。

  孙杰道:“这些事情你们以后就会明白!”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以后打算,先把当兵吃粮地位高这个标准立起来。

  明朝武人地位低下,几乎没有什么地位可言,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士兵武力颓败。

  只要是个人,就逃不掉人性。人都是自私的,地位像奴隶一样,能打胜仗才是怪事。

  要是强迫百姓当兵,那和抓壮丁有什么区别?

  抓来的壮丁,战斗力能强吗?不过是一个又一个运输大队罢了。

  “行了,目前就是这件事。你们明天就开始着手去办,速度一定要快,我还有事,你们先睡吧!”

  孙杰掀开帐篷,身子没入黑夜。

  陈虎三人急忙把孙杰送了出去,目送着他走入黑夜。

  “大哥,咱们对这些难民有恩,招募看家护院的丁口,就是一句话的事,大人为什么要给钱呢?”梁五一脸疑惑。

  陈虎斥道:“休要多嘴,管好你的嘴。莫要揣测大人想法,你我只有服从的道理,怎能多嘴胡言乱语?”

  “大哥说的是,大哥说的是!”梁五连连回话。

  ……

  远处的荒野上有一道金光一闪而逝,孙杰和金光一起消失。

  超市里出现一扇金门,孙杰从里面缓缓走去。

  看了看柜台电脑上的时间,孙杰出了一口气,晚上十点半,还早。

  坐在柜台后,点了一根烟,静静的抽着。

  整理了一下思绪,孙杰在思考明天要做的事。

  “土豆,肥料,农药,农具,以及各种农药喷雾剂。

  宅子,车子,这些东西都不能少,麻烦啊!”

  将手中将要燃尽的烟头摁在烟灰缸中,重又点燃一根。xsobiquge.ČŐM

  这些事情都比较紧急,不得不过来先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明天先给范小鹏把车子买了,C照也能开轻卡,在B照没下来之前,先用轻卡凑合着吧。

  车买了,再去看看房子。一天两天的不一定能买下,要是买不下的话,就先买土豆肥料这些吧,农时不能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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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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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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