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五十五章:搞煤炭
  王笔自己还能有选择吗?他早就没有选择了,从开始在蜜糖阁工作时,他就注定和孙杰捆绑在一起,注定扯不开关系。

  看着自己面前的王笔,孙杰放下手中的饭碗,把他搀扶起来。

  “不用如此,以后就在这里好好做事吧,你的工钱,按照之前的双倍支付。”

  孙杰也不想画大饼,也不想说,自己以后会如何如何,打下天下会如何如何。

  行走世间,脚踏实地才是基础,说的再多,不如好好做事。

  王笔又端起饭碗,和孙杰坐在一起吃饭。

  ……

  床头的闹钟响了,孙杰睁开眼睛,坐起身子。

  拿过闹钟,看了看上面的时间,指针指在早上七点。

  将闹铃关上,又上紧了发条,重新放在床头。

  这种发条闹钟运行稳定,不需要电池,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使用很多年。

  孙杰从现代买了很多这样的闹钟,那些百姓家中,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个。

  军中也有,毕竟要按照时间来操练壮丁,时间紧迫,使用闹铃可以有效的节约时间,同时也能培养这些壮丁时间精神。

  伸了伸懒腰,穿好衣服,走出了帐篷。

  又是新的一天。

  那已经来到了东边的天上,孙杰打了一个哈欠。

  洗了一把脸,清了清神,去了陈德那里。

  让他将所有的百姓全部集中到自己帐篷前面,准备安排事情。

  没过多久,在陈德的带领下,这些百姓们,全部都站在了孙杰帐篷前面。

  孙杰站在这些人前方,王笔站在他身后。

  环视一周,开口说道:“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个管事。以后,我不在的日子里,你们要是遇到什么事,或者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向他禀报。

  还有,他做出来的安排,你们必须无条件执行。我没在的日子里,他就是我,你们必须听从他的命令。

  如果有人敢不顺从,那就直接逐出驻地!”

  声音非常严厉,充斥着不容置疑。

  眼前的这些百姓们全都闭上嘴,一言不发,静静的看着。

  孙杰将王笔拉在了自己身前,拍着他的肩膀,将他介绍给众人。

  眼前的这些百姓,基本上都是心思淳朴之人。

  在这乱世当中,能收留他们,并且给他们粮食吃,已经是最大的恩德了,他们还能说什么?

  花了没几分钟,事情就办得差不多了。

  王笔没有闲着,第一天走马上任,开始每家每户的转悠,了解每家每户的情况。

  陈松去了陈虎那里,查看训练情况。

  训练场非常平整,这么多人在这里训练了不少时间,土地早已经被踩平。

  陈虎正在训练壮丁,看到孙杰过来,让壮丁们自己训练,急忙朝孙杰走来。

  “大人!”

  来到孙杰面前,拱手行礼。

  “训练的情况我昨天看过了,还不算错。

  这几天你准备准备,过几天跟着我出去一趟,带上五百壮丁,北上去耀州。

  咱们在那里还有一片地,顺便去看看煤炭。”孙杰说道。

  “遵大人令!”

  陈虎又回到壮丁前方,更加卖力的训练他们。

  三天后,孙杰起了一个大早,穿戴好衣服,站在帐篷前。

  天还没有亮,东边天上漆黑一片,天上没有几个星星。

  五百装备精良的士兵站在孙杰前方,手中拿着太阳能手电筒,队形严整。

  天上又起了风,不过风势不大,卷起的尘土有限,也仅仅只是呛鼻。

  看着眼前这些素整的壮丁,孙杰喝道:“告诉我,你们的职责是什么?”

  “服从军令!”

  五百壮丁齐吼吼的大喊,声势震天。

  孙杰非常满意,他看着这些壮丁,再次喝道:“全体都有,向右转,目标北方,前进!”

  壮丁们排着整齐的队列,朝向北方,开始前进。

  队伍中还有数量不少的马车,马车上放着军粮、帐篷,以及无人机,应急电源等物。

  陈虎牵着战马,带着二十个骑兵,来到了孙杰面前。

  “大人,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陈虎拱手说道。

  陈虎以前便是夜不收的精锐,这次,他会率领二十个骑兵,充当军队耳目。

  “好,出发!”孙杰大手一挥,大声喊道。

  “遵大人令!”

  翻身上马,打马而去。

  “咱们也走吧!”

  孙杰拿着手电筒,往前走去。

  赵大顶带着十来个老卒护卫,跟在左右。

  梁五留守营地,王笔协同。

  壮丁前方的道路上有一片又一片的亮光,太阳能手电筒所发出来的光束,照在前面的地面上。

  这个要比火把好的多,不用担心火把上面的燃料燃尽,也不用担心风太大被吹灭,更不用担心引起火灾。

  队伍行进在黄土大地,时而转弯,时而上坡,时而下垣。

  孙杰的驻地本来就离耀州不远,一天的功夫,便拦到了耀州境内。

  孙杰站在队伍最前方,手中拿着之前周大给他的鱼鳞册,以及从后世弄过来的地图。xsobiquge.ČŐM

  看了一阵后,孙杰指向西北方向,道:“再往前走二十里,便是鱼鳞册上的地方了!”

  收起地图,看向跟在自己身边的赵大顶,“让所有士兵加快速度,不要有任何耽搁!”

  “遵大人令!”

  赵大顶令下命令,带着几个壮丁来到了队伍侧方。

  扯着嗓子大声喊道:“所有人,加快速度,不要有任何耽搁!”

  队伍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

  ……

  从此处往西北方向,大约二十五六里,有一座地势不高,但沟壑纵横的小山。

  山是光秃秃的石头上,上面看不到什么树木,虽然长了一些杂草,可此时早已经枯黄。

  这盛夏世界,草在这里都长不住。

  就是一个毫无人烟的地方,寻常人在这里肯定生活不下去。

  事情并非绝对,山上有一个寨子,叫野狼包。

  里面住的可不是什么良善百姓,都是一些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土匪。

  差不多也有一千号人,在耀州地界上耀武扬威很多年。

  都是一些职业土匪,李自成他们还没有造反的时候,这些人就已经在这里扎根了。

  明朝末年,哪个山头没有土匪?哪个州县没有强人?

  如今乱世降临,成了这些人最好的时代,一个个的游鱼得水,活得甚是自在。

  他们没有李自成张献忠那么远大的梦想,想了也不过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多年以来,一直在耀州附近耀武扬威,打家劫舍,杀人放火。

  耀州的官军也进剿过,但他们凭借着地利之便,再加上官军腐败严重,一直逍遥到了现在。

  山寨中有草堂,一个梯形的牌匾挂在上面,几个扭扭斜斜的大字写在上面。

  就像是蚯蚓蘸着墨水爬过的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字。

  “大义堂”,这三个大字着实古怪,三个字,两个都是错的,唯独那个大字写对了。

  草堂也不大,横宽也不过七八步。

  里面摆了几张瘸腿的凳子和残脚的桌子,四个汉子坐在里面,围坐在一张桌子上。

  身上的衣服满是补丁,脚上的鞋袜也早已破烂。

  桌子上放着几个破碗,里面盛了一些浊酒汤。

  老大王大一端起破碗,将里面的浊酒汤一饮而尽。

  又挠着自己那稀稀疏疏的头发,一脸不忿的说道:“他奶奶的,人人都说造反好。可老子却不觉得,之前闯王闹得那么凶,横扫大半个陕西,甚至都有传言说他要当皇帝。

  可是现在呢?到头来什么都没有捞到不说,还赔了自己的性命。现在也不知道死在哪里了,据说,好像被押到京城凌迟了。

  真是太惨了!”

  “是啊,虽说咱们兄弟几个也没有闯王那么大的势力,但好在自在安乐。

  寨子当中还有几口肥猪,加上之前抢的那些粮食,够咱们兄弟几个吃喝了!”老二王二二接话道。

  寨子当中的那几口肥猪可不是他们养的,打家劫舍,掠夺成性,他们又怎么会养猪?

  前一阵子下了一趟山,在城池附近,抢的一个地主的庄园,那些肥猪也全被他们抢了过来。

  老三王三三也道:“就是,咱们在这里逍遥了多少年?虽说势力小是小了点,人少是少了点,但也逍遥自在。

  粮食不够了,就出去抢。拿着一把刀,山下走一遭,要什么有什么,不比他们快活?!”

  老四王幺四却没有他们这么乐观,他愁容满面,一脸忧虑。

  “大哥,二哥,三哥,咱们快活是快活,可孙阎王的名声你们也都知道。

  如果陕西这个地方的那些大王们全部都被清剿干净,接下来会不会轮到咱们了?

  一想到这里,我成宿成宿睡不着觉,着实担心受怕!”

  兄弟四人本来不是一家,可在他们看来,既然都成土匪了,那必须一直当头,义结金兰,结拜兄弟。

  但他们也没什么文化,斗大个字不认识一个,扁担掉了,不知道是个一。

  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起什么样的诨号。

  索性胡乱起了几个,先排个顺序,以后绑个秀才什么的,让他们帮着想。

  “呸!你这都是什么歪道理,哪有这么多的破事!”

  王大一一口唾沫吐在了地上,右脚丫子放在凳子上,右手不停的在脚趾缝里面抠,甚至还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孙阎王又如何?之前耀州的那些官军也不是没有打过咱们,到头来,不也没拿咱们怎么样吗?怕什么,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怕个屁!”王大一不以为然。

  “行了,不说这些了,到饭点了,杀猪吃肉!”王大一站了起来,将脚下放着的一口破铁刀拿起,扛在肩膀上,就往外面走。

  没过多久,寨子当中响起了肥猪的惨叫声。

  寨子中央的空地上,一口大铁锅只在火堆上。

  大铁锅下面的燃料,并不是常见的木材,而是一块一块的煤炭。

  这附近哪里有树?要是依靠木材,恐怕这些人早就被饿死了。

  寨子后面有一个大坑,坑里面就是煤炭。

  这是一个露天矿,根本不用下矿开采,光在上面开采,产出的煤炭足够这些人使用。

  这里的煤炭烧了好久,一直以来,寨子都依靠着这些煤炭过活。

  要是没有这个煤矿,恐怕这些人早就饿死冻死了。

  不久,阵阵肉香味飘荡而是,寨子的头领们坐在铁锅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吃完了饭,也不知道是肉吃得太饱,还是酒喝的太多。

  王大一让王幺四带着三百喽啰下山转悠转悠,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陕西的流贼最近也越来越少,时不时还有一些商旅从这里经过。

  尽管数量少,如果碰上了,也能吃很久。

  这一套早已经熟悉的很,王幺四自然没有拒绝。

  带着三百喽啰就下山了。

  ……

  富平县那里的道路就已经很难走,更别说这里比富平更靠北。

  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沟壑,行走起来非常艰难。

  一直到天黑,孙铁才来到了鱼鳞册上所在的位置。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起起伏伏的土垣。

  这哪里是耕地?连荒地都算不上,不敢说没有立足的寸土之地,但也没法耕种粮食。

  天色眼看着黑了,孙杰下令原地扎营。

  一顶又一顶帐篷在这里搭建而起,壮丁们支锅做饭。

  这些步兵们倒是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吃饭,可陈虎所率领的那些夜不收,却没有这么好的条件。

  陈虎骑在战马上,左手牵着马缰绳,右手伸进腰间的布口袋里。

  从里面掏出一把炒的焦黄的炒米,胡乱的塞进口中。

  又摸进另一个布口袋,取出一块重盐的牛肉干,再次塞进嘴中,大口大口的嚼着。

  胸前挂着一个铝制军用水壶,打开水壶盖子,里面的水往嘴里灌去。

  将嘴里的那些吃食全部咽进肚子,陈虎将所有东西归到原位。

  这些东西看上去不是很好,但和在边军时候相比,简直就是天堂了。

  他胡乱的抹了抹嘴,看向北方。

  “弟兄们,随便吃点东西,一刻钟之后,咱们接着往北!”

  转过身来,看向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壮丁,喊道。

  身后的那些壮丁也是如此,吃着带来的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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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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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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