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很快就被秦商运了回去。
秦商这些商人们,自然而然的也慢慢的散了。
孙初文和孙杰商量了一下,过年前后,将会在秦商会馆开始上第一堂课。
还有差不多一个月,时间还早。
忙完了秦商们的事,孙杰回家去了。
过年前后,秦王府正忙碌,周大成了大忙人,几乎没来过孙杰这里,倒是让孙杰舒服不少。
没了周大的麻烦,孙杰日子过的轻松。
书房中放着一个煤炉子,烟筒从窗户顶上戳出,黑烟排到外面。
孙杰坐在一张躺椅上,身上盖着一张毛毯。
最近这段时间,孙杰很累。
忙前忙后一直忙碌,现在终于有些空闲时间,好好的歇息歇息。
带回来的那些壮丁,在院子里练着把式,倒也像样子。
天气很冷,北风呼啸,书房中很暖,煤炉子里面的炭火烧的正旺。
忽然睁开眼睛,坐直身子,看向城北方向。
自古百姓怕冷不怕热。
夏天天气再热,总能找到几个阴凉的地方,除非得了病,不然不至于热死。
但冬天就不一样,天气寒冷,无御寒衣物,那些穷苦的百姓,抗不过冬天。
西安府城外有大量的难民,若是不管,恐怕伤亡严重。
又看向东边的潼关方向,想到了历史上的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的孙传庭和洪承畴正在潼关那里和李自成较劲,一时半会回不来。
年关将近,西安府也要忙碌很多。各级官员也没有上班的心思,一个个的寻欢作乐。
如今的西安府,权利相对真空。
“老二,进来一趟!”
冲着书房门大喊。
沉闷的脚步声响起,门从外面推开。
“大人!”
立于门前,拱手询问。
孙杰看着赵大顶,道:“带几个人回一趟驻地,征调两百壮丁回来,切记,不要带武器!”
“遵大人令!”
尽管不知道孙杰为何如此,但还是领下了孙杰的命令。
调一些壮丁过来,将城外的难民带回驻地。
驻地现在的粮食够吃,城池也正在构筑,补充一些人手,来年开春之后,多开垦一些良田。
驻地算不上大,但也能容纳很多人,不用害怕住不下。
赵大顶急匆匆的离谱,孙杰点了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房间里面寂静的只有烟草燃烧的声音,青烟袅袅,烟气缭绕。
城外的难民,如今最缺的就是粮食和御寒衣物。
从现代往过运这些,也不是不行。
可前几天,刚刚运了一大批货物过来,能量所剩不多。
要是再往这边运粮食,恐怕金门能量会耗光。
看了看手腕上的标志,暗淡不少,只好先暂时放下这个想法。
将烟头扔进煤炉子,孙杰走出了书房。
既然金门没能量,那就去找秦商,他们总有办法。
穿上一件秦商送的裘皮大氅,走进了冷风中。
在街道上转了几圈,停在了孙初文家门前。
大门紧闭,门楣上挂着几个大红灯笼。
没有那些王爷们的府邸豪华,光看门脸,和普通民宅区别不大。
敲响了门上的门环,清脆声音往里面传去。
阵阵脚步声传来,门嘎吱一声,缓慢开启。
“原来是孙先生,快请进!”
开门的门童一下子认出了孙杰,急忙把孙杰迎了进去。
孙杰是如今秦商的摇钱树,是财神爷,不止一次来过孙初文家中,家里下人,基本认识。
走进大门,门童小跑着往里面而去。
没多久,孙初文披着一件大氅,一脸笑容的迎了出来。
“孙先生登门造访,寒舍蓬荜生辉,未能远迎,还请勿怪!”
朝着孙杰拱了拱手,小跑着来到孙杰面前。
“不碍事,今日前来,倒有一件事!”孙杰回了一礼,说道。
“屋外寒冷,进去说话!”
孙初文带着孙杰往里屋走去,来到了暖房。
陕西地处北方,小冰河之下的冬天寒冷异常。
大户人家,都会在家中修建暖房。
暖房灯光较暗,几个火盆至于中间,里面的炭火呼呼作响。
一张大炕位于房间一侧,上面放着几床被子。
炕上坐着几个人,许是孙初文的家眷,三男两女,其中一女年龄较大,应是孙初文的老婆。
剩余的应该是孙初文的儿子女儿的和他有几分相像。
见有人进来,几人连忙走下床铺,往外走去。
“外面寒冷,就待在屋中吧!”看着几人,孙杰说道。
孙初文的老婆站在门口,语气和善的道:“贵客前来,哪里有女人当面的份?我去张罗饭菜,孙先生安坐便是!”
那几个孩子年龄不大,大都在十二三岁左右。
孙初文女儿年龄看起来能大一些,看样子应该在十四五岁左右。
她穿着一身花棉袄,脸蛋就像是红苹果一样,眼睛很大,身板很宽,一双天足上穿着一双棉布鞋,看到孙杰时羞涩一笑,脸色更红。
从程朱理学开始,便有缠足陋习。
不过,明朝这种情况不是很严重,朱元璋就曾经下令禁止过这种陋习。
江南水乡之地,对缠足比较重视,缠足的比较多。但也不是全部,不缠足的也不少。
陕西比不上江南水乡,土地贫瘠,男人当牲口使,女人当男人使,所以缠足不是很常见。
急匆匆的跑了出去,脚步声渐行渐远。
“那是千金吧,之前没见过!”孙杰随口说道。
孙初文笑道:“是啊,过了年便要及笄,也该张罗婚事嫁人了!”
“看样子年龄尚小,又何须着急呢?”孙杰说道。
这个年龄,其实不适合结婚,尤其是生孩子,影响很大。
孙初文张罗着孙杰坐下,笑道:“嗐,什么着急不着急的,最近这几年,一直在找,只是偌大的西安府城,找不见几个青年才俊!”
坐在孙初文旁边,孙杰开解道:“找不到不代表没有好的,令千金一看便是有福之人,以后定然会嫁的很好!”
“借你吉言,借你吉言!哈哈哈!”孙初文一脸喜悦,哈哈笑道。
笑着笑着,身子往孙杰那边探了探,声音小了一些,“不知孙先生可曾婚配?或者,有过姻亲!”
“额……”
孙杰一愣,没想到孙初文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还不等孙杰解释,孙初文便开始自夸:“孙先生,不是在下吹,我这闺女可是个能干活的好把式,家里家外安排的明明白白,家中下人,都是她在管。
年幼时,读过《女诫》、《女训》、《女论语》、《女范捷录》,还读过四书五经。
因为是在下的第一个孩子,所以一家子很上心,也跟着家中账房学过算账。
平时要干的事不少,所以就没裹足,再说了,裹足真真折腾人,不当人事!
……”
孙初文唾沫横飞,不断的夸着自己的女儿。
祖上好歹是朝廷大员,也是书香门第之家,能写会算倒也正常。
加上北方人粗糙,不拘小节,身上更多的大气,而不是江南水乡姑娘的温婉。xsobiquge.ČŐM
这还不明显吗?这明摆着送闺女。
孙杰要是看不清,那才见怪了!
“那啥,孙先生,这事,这事咱们先不说了,今天有事找,确实有事找!”
孙杰一脸尴尬。
“咳咳!”
孙初文也看出了孙杰的尴尬,假装咳嗽两声,缓解尴尬。
“那啥,孙先生说事吧,倒是在下唐突了!”
孙杰深吸一口气,调整心态,道:“如今天气渐冷,城外难民恐难过冬,在下于富平县有些田产,想把他们带过去安顿,以做佃户。
富平县那边有些粮食,但这西安府中粮食不多,所以便想让孙先生帮衬一二!”
如果从现代征调粮食,不是不行,只是前几天刚刚运了一大批糖过来,金门能量不多。
粮食调过来,也吃不了几天,搞不好,还容易让金门丧失能量,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还以为是什么事,原来是这事!”孙初文脸色平静,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我们秦商这几年比不上晋商,钱赚的不多,但我们也不是那种没有良心的奸商。
走的是人间正道,吃的黄土地产的粮,都是陕西乡党,我们秦商自然会帮衬他们。
我们秦商在城外,设置了不少粥棚,足量供应难民吃食。但近几年难民越来越多,我们也捉襟见肘。
幸亏孙先生的糖,将近年关,我们买了不少粮,不敢说让他们吃饱肚子,每天两顿稀粥,倒也能供应。”
孙初文说道。
倒是没想到孙初文竟然会这样做,只是,孙杰第一次来西安府时,城外施粥的不多啊。
这次来时,倒是见了不少粥棚,当时还以为是城中官府所设,没想到竟然是秦商所为。
心中还有疑惑,便问道:“在下之前来西安府时,不曾见过多少啊!”
“之前,我们秦商粮食不多,那时匪乱,我们的粥棚只有零星一些,加上晋商的打压,实在抽不出多少。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说的难听一些,我们是商人,不会做赔本的买卖,所以之前,施粥不多。”
孙初文的脸上,多了一分商人的狡黠。
但此时此刻,谁能说他做的不好呢?
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很不错了。
“这些难民,孙先生不用担心,这几天的粮食,我们会充足供应。
为商,钱固然重要,但更应造福一方。祖父不过市井小民,若非乡亲帮助,何以高中进士?官至吏部天官?
我虽然爱财,但也会竭尽自己所能,帮助乡党。只是,人力有时尽,有时候,自己也无法保全。”孙初文说的很大声。
这番话,让孙杰刮目相看。
确实啊,秦商穷是穷了点,但要比晋商好。
赚的是断子绝孙的钱,真不怕遭报应。
厚重的门帘忽然掀起,孙初文的女儿探出半个身子。
声音很清脆,宛若银铃,“该吃饭了,饭好了,娘让我问,是在这屋吃,还是在饭厅?!”
“天气寒冷,就在这屋吃吧!”孙初文说道。
“好!”
孙初文的女儿应了一声,急匆匆的转身离去。
临走时,又瞥了孙杰一眼。
孙杰想要拒绝,可架不住孙初文热情招待。
“孙先生如此热情,倒是让在下为难,既然如此,那便吃饭吧!”
孙杰只好同意。
“哈哈哈,这就好,这就好。我们陕西虽穷,可不会怠慢了客人!”孙初文哈哈大笑。
门帘又掀了起来,几个下人抬着一张桌子走了进来。
桌子放在房间中央,那几个火盆,放在了桌子低下。
不一会儿,下人们端着一个又一个餐盘,将饭菜端了上来。
菜品很丰盛,腊肉、腊肠、烧鸡、烧鸭、鱼等等荤菜,应有尽有。
唯独蔬菜很少,除了白菜之外,就是一些咸菜了。
也是,又没有大棚技术,大冬天里,哪里能吃得上新鲜蔬菜呢?
只有孙初文陪坐,孙初文的女儿站在一旁,为两人斟酒。
烫了一壶西凤,站在孙初文身后,目光时不时看向孙杰。
孙杰来自现代,不敢说细皮嫩肉,但也比这个时代的大多数男性长得好看,身材高大,甚是魁梧,一股男人气概。
孙初文的女儿尽管见过不少男人,可从来没见过孙杰这样的。
女儿家的心思,谁又能猜准呢?
“我家女儿叫孙玲,也不是什么好名字,起名没花多长。寻常人家,名字太好压不住福,可我家也不差,名字不能太下乘,便起了这个名字。
小名槐花,不过马上及笄,自然不能再叫。以后,便要称呼其大名了!”
孙初文喝了一杯酒,“贼心不死”,一有空档,便“推销”自己女儿。
孙初文可不是傻子,孙杰是一个潜力股,以后死死的跟着他,前途光明。
如今虽然有糖霜生意和玻璃生意,但利息交换,哪里能结实?
所以,不如结为姻亲关系。
孙玲长的其实不丑,孙初文家里富有,生养的女儿怎么能丑呢?
可能是因为家里条件太好,小的时候吃的东西应该非常好,以至于她的身体远超普通女生。
不能说像男人一样,但也非常苗条、高大。
“我跟你说,我女儿做事利索着呢,家里家外很多事情都由她来操办,年纪轻轻,就有很多人上门提亲。
可我压根看不上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能配得上我女儿呢?”
孙初文端着酒杯,有几分醉意,声音又大了一些。
孙杰看向站在孙初文身后的孙玲。
孙玲一直看着孙杰,当他看到孙杰看她时,一脸慌张的将头低下,脸色又晕染了几分红。
外面忽然又起了风,呼呼作响。
吹过屋檐或者犄角时,发出阵阵哨子声。
孙玲来到孙杰旁边,缓慢的斟了一杯酒。
双手死死地握着酒壶,可倒出来的酒线弯弯斜斜。
手不由自主的抖动,距离孙杰很近了。
大西北黄土地养育的姑娘,不是江南水乡那种温婉,敢爱敢恨,大气果断。
倒完了酒,孙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酒!”
大声赞了一句。
孙玲接着倒酒,只要孙杰的酒杯当中没有酒,她就会填满。
实在是太热情了,孙杰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一杯接一杯的喝。
孙玲一杯接一杯的倒,他一杯接一杯的喝。
就这样,一壶酒全部下了肚。
脸色潮红,眼前有些发懵。
“喝不下了,真的喝不下了,我还有事,得要先回去!”
孙杰摆着手,踉踉跄跄的就要站起往外走。
“这可不行,这才哪到哪儿,孙先生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今天不好好的喝一顿,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是个吝啬鬼呢!”
孙初文急忙架住孙杰的胳膊,说什么都不让孙杰走。
没办法,只好重新做下来。
又开始喝酒,饭菜吃的倒是没多少,酒是没少喝。
八分醉意,眼前更加模糊。
头脑有些模糊,四肢也有些不受控制。
“不能再喝了,真的不能再喝了!”
孙杰连忙摆摆手。
孙初文也看出了孙杰的勉强,急忙招呼着众人,搀扶着孙杰往外面走。
“孙先生已经醉了,外面寒冷,不如今天就歇息在我家吧。
孙先生,我肯定把你安排的明明白白,你不用有任何担心!”
一边搀扶着孙杰,一边说道。
哪里还有醉意?此时的孙初文精明的就像是一个猴子一样。
脸上带着几分狡黠,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
搀扶着孙杰,来到了后面的一个房子。
里面的陈设倒有些古怪,一张通铺大炕位于房间里面,炕头放着一张桌子。
桌子上面摆放了几个木匣,木匣子后面的墙上,贴着一面玻璃镜。
桌子上还放了一些胭脂水粉等东西,只不过大部分都没有拆封,原原本本。
窗上的铺盖也是红色或者粉色,看上去满满的少女感。
不用想,这个房间便是孙玲的闺房。
“来,睡在这里吧!”
孙初文搀扶着孙杰,坐在了床上。
虽然脑袋有些模糊,但孙杰并没有彻底的醉。
自然能看清楚眼前的这些东西,于是道:“这房间,不对劲啊,重新给我换个房间吧,重新换个房间吧!”
“孙先生不用担心,这个房间已经收拾妥当了!”孙初文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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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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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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