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事关重大,要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并报给陛下。
事关我朝兴盛大计,可不能有任何疏忽!”
连忙将桌子上的那些情报全部收拾起来,随后又取来一张宣纸。
手持毛笔,将自己的那些见解全部写在上面。
主要内容无非就是:孙杰对于咱们来说非常重要,如果能够将孙杰招揽过来,入主中原将会成为现实。
洋洋洒洒好几千字,用各种各样的论证,来证明自己这个办法非常正确。
夜更深了,他将写好的信装在信封当中。
随后又装进一个竹筒里,用火漆封好口。
找了一个随从,把这个东西,交给了他。
太阳刚刚升出地面,他的这个随从,便带着这个东西一路往辽东而去。
他也没有闲着,早早的出了秦香楼,在西安府外面的街道上转悠。
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蜜糖阁,里面的生意很好,带着好奇心走了进去。
来的时候,也带了不少钱,进去买了一些糖霜。
和辽东那边的价格相比,蜜糖阁中的这些糖霜便宜的就像是大白菜一样。
“晋商这些人,一个个的无利不起早,辽东那边的糖霜要比这里贵上两倍不止!真是该死!”
提着一个布袋子走出蜜糖阁,看着里面的那些糖霜,不停的骂着。
带着这些糖霜回了住处,随后又开始在秦商居住的地方溜达。
他并没有轻举妄动,在没有确切的掌握所有情况时,能不暴露自己,就不暴露自己。
……
此时的孙杰,正在城外的一处田间地头。
这里有一个水井,上面本来安装的是手压式水泵。
这种水泵虽然结构简单,但缺点也很明显。
出水量很小,想要大面积灌溉农田,费时费力费工。
水泵旁边放着一个体积较大的木头箱子,木头箱子下面,便是用来转运的拖车。
箱子不是很大,里面装的正是蒸汽机抽水泵。
前几天,孙杰去了一趟现代,将工厂制造好的那些抽水泵运了过来。
因为有先进的机床,再加上成熟的技术。
所以这些蒸汽机抽水泵的体积,相对于历史上的蒸汽机抽水泵要小很多。
效率同时也增长了很多,比手压式水泵好上不知道多少。
王笔站在他的旁边,不停的猜测着箱子里面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周围围满了百姓,他们有意无意的和孙杰保持距离。
不是他们故意疏远,正是因为太过尊重。
觉得距离太近,会染上自己这些人身上的土气。
孙杰指着眼前的这个水泵,看向王笔,“把这个水泵扒了吧,重新换一个!”
王笔二话不说,带着周围的那些百姓围了上去。
水泵周边用水泥加固过,但也架不住十几个百姓用锄头把来回敲打。
没费多少功夫,加固的水泥面全部被敲了下来。
孙杰让人把木头箱子拆开,十几个人抬着蒸汽机抽水泵,来到了水井旁边。
也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使用简单,安装也简单。
差不多一刻钟,水泵便换好了。
往蒸汽机的锅炉里面加了一些水,把带来的煤炭塞进了燃烧室。
顺便塞了一些引火物进去,做完所有的准备工作,点燃了引火物。
煤炭开始燃烧,锅炉上面的泄压阀有水蒸气冒出。
抽水泵开始工作,没一会儿,旁边的管道当中,便有清澈的清水喷了出来。
周围的百姓一脸震惊。
本以为手压式出水泵已经足够厉害,没想到还有比它更厉害的神器。
“我的娘累,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厉害!”
“天呐,这水竟然能自己往外面喷。有了这,一天能浇好几亩地!”
王笔更是震惊,眼睛揉了又揉。
远处走来一个人,手中拿着一本厚厚的册子。
并不是别人,而是很早就认识的杨临。
如今的他,已经投靠了孙杰。
家中事务,全交给了自己的亲生弟弟。
不能和孙初文相比,人家毕竟是孙杰的老丈人。
寻常财货,孙杰不一定看得上,不如直接投靠过来,横竖家中也没啥大事。
本事确实不小,过来之后就进入了角色,和王笔一起,负责各项事务。
手中的册子,是秦商最近送过来的账册。
他现在已经核算完毕,过来让孙杰过目,顺便签个字。
刚刚走到跟前,看到了轰鸣声响的蒸汽机抽水泵。
不停的揉着眼睛,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光。
“这……神物!”
连连感叹,站在旁边。
看着不断涌出的水流,倒吸冷气声不断响起。
“啧啧啧,厉害,厉害啊。从来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东西,有这神器,也不怕没水浇地!”
啧啧称奇。
孙杰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他胳膊肘下面夹的册子。
“杨兄,可有事情?”孙杰问道。
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目光还在眼前的出水泵上。
孙杰连连喊了好几次,他这才反应过来。
急忙应付了一声,走到孙杰面前。
“这是我们秦商的账册,已经核算完毕。还请大人过目!”
举起手中的账册,态度愈发恭敬。
孙杰喊他一声杨兄,那是谦称,自己不能不懂轻重。
接过账册,大概的看了一下。
“杨兄办事我放心,此事就这样吧!”合上册子,接过杨临递过来的笔,签上自己的名字,又还给了杨临。
杨临收回账册,又看了一阵眼前的这个水泵,便又回去了。
杨临走后,孙杰又带着人,把其他的那些手压式水泵,换成了蒸汽机抽水泵。
这东西操作简单,也就十来分钟,就能教会他们如何使用。
忙活了一天,终于把所有的水泵更换完毕。
看起来只是一件小事,但水为生命之源,没有水,农业无法展开,百姓就无法生存。
这是事关生存的大事,得要盯着。
天气越来越热,一身臭汗难闻的厉害。
大夏天里临睡前洗个澡,别提有多舒服。
月升到高空,孙杰换好衣服,走出洗澡房。
城外传来了马蹄声,城头上放下一个竹筐。
刚刚躺下,门外响起来敲门声。
陈虎站在门口,声音急促:“大人,西安府有急事!”
已经闭上的眼睛猛然睁开,孙杰穿好衣服。
“有事吗?”
已经睡下的孙玲看着孙杰的背影,问了一句。
孙杰回过头,声音柔和,“你先睡吧,没事的!”
“还是要保重身体,莫要耽搁的紧了!”
孙玲劝道。
孙杰点点头,走了出去。
陈虎手中拿着一封孙初文送来的书信,有些焦急。
“大人,西安府城中,好像多了建奴的探子!”
本来还有些迷糊的孙杰,瞬间清醒,困倦消失的烟消云散。
“去书房说!”
从陈虎的手中拿过书信,往书房走去。
坐在书房,打开桌子上的太阳能台灯,认认真真的看着这封书信。
鲍承先将消息往辽东送去之后,便盯上了孙初文。
最近这一阵子,一直在孙初文家附近转悠,创造偶遇时机。
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终于被他抓到了时机。
他装作一介小商旅,来西安府采买糖霜或者镜子。
这样的人,目前经常遇到,所以孙初文并没有过多怀疑。
鲍承先是山西人,口音和陕北那边差不多,进一步消弭了孙初文的戒心。
现在来西安府采买货物的山西商人不少,秦商可不管他们是不是晋商,有钱不赚白不赚。
卖给他们也是原价,还剩去车马劳顿的运送。
不过,狐狸总会露出马脚。
刚开始的时候,这人的目的还是糖霜或者镜子。
可说着说着,就不对劲了。
注意力来到了孙初文和孙杰身上,有一种打探消息的感觉。
有时候,还会把晋商和秦商作比较,说一些秦商比晋商厉害的话。
起初,孙初文只以为这人是个大嘴巴,喜欢说道,可后来,事情愈发诡异。
那天鲍承先从孙初文家中出来,便回了秦香楼。
可他随身携带的玉佩,落在了孙初文家中。
孙初文想都没想,就让管家把这玉佩给送去。
管家刚刚走到秦香楼不远处,就看到他正在和晋商会馆的一个管事,在秦香楼门口说话。
西安府中的晋商会馆,里面的管事几乎所有秦商之人都认识。
毕竟是竞争对手。
时间不长,也就是一刻钟。
这立刻引起了孙初文的警觉。
要知道,鲍承先之前口口声声说,自己和晋商人不熟。
前后差距太大,让孙初文心生疑虑。
要是就此打住,孙初文还不会多想。
可鲍承先毕竟任务在身,哪里会放弃?
隔三差五,就找各种理由上门。
这种出乎寻常的频率,很难不让人怀疑了。
于是,孙初文就生了试探的心,拐弯抹角的打听他和晋商之间的关系。
鲍承先嘴很严实,不管孙初文怎么说,都没有承认。
可百密一疏,在一次宴席上,还是露出了马脚。
鲍承先在秦香楼邀请孙初文,说为了以后的合作。
孙初文没有拒绝,便带着人去了。
三言两句,话说开了。
不知不觉间,酒喝多了。
喝多了酒,就要出汗。
如今又是大夏天,更是闷热。
鲍承先头上戴的毕竟是假发,为了防止露馅,还用浆糊粘的。
出汗加上闷热,头皮慎痒。
伸手去挠,可有外面的假发阻挡,无异于隔靴搔痒。
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还越来越难受。
不由的加大了力气,假发有些变形。
额间的发际线有些开裂,发青的头皮,尽入孙初文眼底。
发青的头顶,必是没有头发。
鲍承先不是和尚,头上没有头发,又带着假发,欲盖弥彰……
稍微一想,便觉得鲍承先来历蹊跷。
祖上毕竟是朝堂大官,好歹也有些见识。
很快就想到了辽东那边的建奴。
其实也不难猜,晋商和建奴有勾结,这是人尽皆知的事。
这个鲍承先和晋商会馆管事认识,自然而然能想到这些。
听说那边的人,尽是金钱鼠尾辫,剃个大光头,就一根老鼠尾巴一般的辫子。
但不敢万分肯定,于是出言试探。
不停的咒骂着建奴,不停的说着建奴坏话。
甚至还当着鲍承先随从的面,逼鲍承先表态,逼着他一起骂。
鲍承先虽然也骂了,可那不自然的表情,以及明显变化的语气,让孙初文心中的疑虑更深了。
想到这里,草草的吃完饭,孙初文便告退了。
回家之后,急匆匆写了一封信,急忙让人送来。
坐在书房中的孙杰,看着手中的书信,皱起了眉头。
“建奴的手伸的这么长了?不应该集中在京畿之地吗?怎么跑到我陕西来了?”
有些想不明白,和历史上的出入太大了。
其实,打孙杰来到明末,历史就已经出了偏向。
原来的历史,只能仅供参考了。
又看了一遍书信,还是想不通建奴此举何意。
把书信交给了陈虎,道:“你看看这上面的内容,说说你的看法!”
陈虎接过书信,认真的看了起来。
他本来不识字,可孙杰很早之前就有规划,几乎一有时间,就会亲自给陈虎他们三人教授。
后来王笔来了,就把这事交给王笔了。
陈虎他们学习也很刻苦,如今掌握了不少字,看懂书信,倒是寻常事。
良久,陈虎放下书信,一脸茫然,“大人,末将也不知道建奴的目的。
咱们这里又不是京畿之地,建奴实力再大,也插手不过来。
这里也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没有道理啊!”
“是啊,此事实在蹊跷!”
孙杰站了起来,一脸忧虑。
不知道敌人的目的,最搞人心态。
“此人或许不是建奴?只是,还俗的和尚,或者疤瘌头?”
陈虎沉思道。
“不可能,还俗的和尚不会欲盖弥彰。疤瘌头是病,头上会有癣屑,光着脑袋都瘙痒难耐,更别说带着假发了。再说了,如今是夏天。除非这个叫张从隆的人脑子有问题,不然不会如此!”
孙杰的目光,再次放在了桌子上的书信上。
张从隆,便是鲍承先的化名。
“既然如此,何不亲自过去一趟?”孙杰看向西安府,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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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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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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