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府,唐初为岐州,后改为扶风郡。至德二年,肃宗幸临扶风郡,同年收复长安、洛阳,十二月设置凤翔府,号西京,与成都、京兆、河南、太原合称五京。
这是一座历史悠久且文风鼎盛的地方,在唐宋之时,这里极其繁华。
自宋朝之后渐渐开始没落,但依旧有不小的底子。
在这座古朴的城池中,三个肥头大耳的中年读书人站在了城头上。
这三人便是周河鹿,李诚玮和赵云景。
这三家是凤翔府的三大士绅,虽然两人都只是举人,但祖上也出过进士以及大官。
他们三人在凤翔府的地位很高,备受当地人尊崇。
和其他的士绅都差不多,他们家的良田无数。
城里城外大部分百姓,都为他们工作。
他们这几家子一年到头什么都不干,只收地租,就能过得很舒服。
平时他们自诩为读书,在乡里乡村“修桥铺路”,每逢年关之时,甚至还会拿出一些粮食,“救济”穷苦人家。
无利不起早,他们心里的那些勾当,不是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
修桥铺路只是一个引子,为的是引出其他百姓捐钱捐物。
百姓捐的钱以及财物到手之后,老爷们的钱尽数返回,百姓们的钱尽数瓜分。
桥是有的,所以用木头搭几个就行,反正也费不了几个钱。
至于救济贫困百姓的粮食,也不过是他们家仓中的陈粮。
眼看着就要发霉,不如拿出去施舍,也能换回乐善好施的名头。
他们三家的土地本来没有这么多,可自从进了崇祯年,陕西的天灾人祸便不断。
他们趁着这个时候,大量兼并土地。
那些无地百姓,要么沦为他们家的佃户,要么就只能远走他乡逃难而去。
过了几个灾荒年,当地的百姓越来越贫穷,而他们,却一个比一个胖。
吃的那叫一个盆满钵满,吃的那叫一个自在安乐。
如果孙杰采取和士绅合作的方式,那么他们肯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甚至还会主动的维持地方安定,说不定还会拿出些钱财来。
当孙杰要收缴他们的农田时,他们就变了。
这些既得利益者们,怎么可能会轻易的把手中的利益交出去?
周河鹿很胖,胖的一双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身上穿了一件暗红色的圆领,上面绣着暗金色的铜钱。
光着一身衣裳,这要比城中那些百姓一个月的口粮还要贵。
他站在城头上,手中端着一个茶碗,里面那上好的茶叶在热水的浸泡之下尽情舒展。
他细细的喝了一口,砸吧着嘴品味着。
前边竖了一根旗杆,一杆“明”字大旗迎风招展。
“咱们现在也算是替天行道,为了大明,定然要和乱臣贼子死磕到底!”
周河鹿的眼睛渐渐睁开,他又化作正义的化身,仿佛文天祥在世。
右手在身前不停的挥舞,比那杆“明”字大旗还要激烈。
李诚玮站在旁边,身体稍瘦,但也是一个大胖子,只是比周河鹿能瘦一些。
手中把玩这两个核桃,看那油光温良的外壳,便知道时间日久。
“我已经让人去联合附近的州县,过几天之后,咱们这附近所有的士绅,所有的读书人,都会把旗帜竖起来,到了那个时候,咱们定然要让他孙杰见识见识咱们的厉害!”李诚玮的声音很冷,甚至还能听到怒气。
他怒的是什么?
是孙杰造反吗?
不,他怒的是孙坚要剥夺他的利益。
一旁的赵云景笑道:“那些泥腿子,还以为真的有人能给他们做主,还以为他们真的能有田地,岂不知,一切都只是水上浮萍,镜花水月!
也该让那些泥腿子见识见识咱们的厉害,再过几天,等事情稍微安稳,拿几个刺头,杀鸡敬猴!”
“极是,极是!”
几人附和。
城头上熙熙攘攘的挤了一些“兵”,是这三家的家丁。
没有江南士绅那么豪气,也能豢养不少打手。
在这天灾人祸之年,手里没有强有力的帮手,又怎么能大肆收敛钱财?
一个五大三粗的刀疤脸,拿着一把大砍刀,在城头上来来回回不停的巡视。
他姓王,人们叫他王刀疤。
是北边山上的土匪,手下有百十号子人。
他和这三家士绅都有染,从王刀疤的爷爷开始,就和这三家士绅关系匪浅。
每过一段时间,这些土匪们便会下山劫掠。
他们就好像是天兵下凡一样,总能准确的找到百姓的居住地或者富户的居住地。
这么多年,一直如此。
官军也进剿过,但没什么用。
官军前脚刚来,这些土匪们后脚就走,从来都没有剿灭过。
加上他们又不碰官府,也不抢税收,一直幸存到现在。
三个士绅的笑声越来越响,传上天际。
……
斗转星移,已经七八天了,孙杰这里还没有动静。
巡抚衙门的御书房中,孙杰静静的看着桌子上的一张陕西地图。
明朝的陕西是一个很大的地方,包含了陕西、宁夏以及甘肃的一部分。
如今,这些地方尽入孙杰之手。
王笔、孙传庭和杨临坐在一旁。
几人都是一副焦急模样。
“大人,都好几天了,要是再不发兵剿灭,恐怕会蔓延开来。”
王笔沉不住气,开口询问。
孙杰抬起头,看向众人,“不怕他们蔓延,就怕他们不蔓延。
功其一役,彻底消灭这些不安稳的人。”
孙传庭的眼睛缩了缩,他早已经想到了孙杰的想法,可此时听来,还是觉得震惊。
除非有着十足的把握和自信,不然,绝对不会这样做。
“我再给他们放一把火,同时开放潼关,放商队进出,看看他们能闹到什么程度!”
孙杰猛然一拍桌子,声音洪亮了几分。
进出潼关的,可不仅仅只是商队,还有那些心怀鬼胎之人。
让这些心怀鬼胎的人再大胆一些,争取把那些胆小的也带起来。
这次,要用绝户网。将所有不安稳的因素,彻底的扼杀。
“可是,可是,这样一来,恐怕伤亡就大了。不管是士绅,还是普通百姓。”王笔一脸犹豫。
孙杰的声音中满是杀气:“长痛不如短痛,这些人早晚要收拾,这次跳出来,那就彻底的清剿!”
看着这个样子的孙杰,孙传庭忽然想到了什么。
眼睛突然一亮,一个大胆的想法,被他抓住。
莫非,凤翔府之事,是他故意为之?!
这个想法一经出现,如同生根一样,无法抛出。
越想越觉得是这样。
预备役的兵马比不上正规军,这一点孙传庭知道。
他还当了几天的练兵教官,自然知道这些预备役都是什么情况。
但比朝廷兵马以及孙传庭之前的兵马厉害的多。
凤翔府乃是关中西部的一个大府,有着西府之称。
人口众多,良田无数。
按理说,那里的驻兵最起码也应该在一个百户以上,可这次竟然只驻扎了五十人。
这五十人孙传庭没有见过,之前不知道听谁提过一嘴,说这五十人基本上都是从明军的降卒中挑选而来,据说和明军将领家丁还有关系。
还有去清丈土地的那几个文员,貌似,也都是明军降卒。
这不对劲,不对劲!
孙传庭看着眼前这个正在看地图的年轻人,忽然觉得深不可测,甚至脚底板发凉。
如果说,那些稀奇古怪的“天外来物”让人惊骇的话,那这深如九渊的心机,更让人恐惧。
冷汗从额头上冒了出来,孙传庭硬生生的憋住这个想法,迫使自己不往这方面想。
“孙先生,这是怎么了?不舒服吗?”
孙杰发现了孙传庭的动作,一脸疑惑的问道。
孙传庭连忙摇头,“没有,只是一时有些背痒,抓挠不住。”
“这样吧,之前朝廷给我的赏赐里有玉如意,我用不上那玩意,待会给你拿几个!”孙杰道。
本想拒绝,可看到孙杰那真诚的目光,只好告了一声谢,领下这个心意。
夜渐渐的深了,孙传庭走出巡抚衙门,拿着一个太阳能手电筒,走在回家的路上。
孙杰在东城给他分了一套三进宅院,本是秦王府的产业,后来被孙初文买下,送给了孙杰。
路上的光斑摇晃不停,孙传庭心里感慨万千。
“对手下仁,对敌人恨。
这次,恐怕陕西的这些士绅要遭殃了。
也是他们活该,这次也应该好好尝尝。
此情此景,竟和太祖高皇帝有几分相像!”
孙传庭摇了摇头,走进家门。
倒没有觉得孙杰此法有伤天和,相较于那些弑杀的君主,孙杰已经仁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最起码,孙杰只针对那些劣绅豪强。而这些人本就是该死之辈。
……
孙杰的故意放纵,使得陕西很多府县揭竿而起。
这一消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送到了京城。
周延儒等人本来商议出了一个绝佳的办法。
奈何孙杰压根没追击,反而领兵回陕西了。
这突如其来的操作,打了周延儒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孙杰领兵过来,撇下崇祯直接南下。
突然就不打了,这让这些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按兵不动,同时将城中财产,往金陵转移。
潼关战败的消息最终没有瞒住,渐渐扩散开来。
崇祯本想趁机把这些叛徒一网打尽,后来发现,涉及面太广,而且手里还没人。
这要是一网打尽了,那整个朝廷就瘫痪了。
更可怕的是,辽东、蓟镇、宣府以及大同等地兵马败于潼关,只有一个吴三桂拉了不到三千人逃了回来。
后续稀稀拉拉也有几千人逃回来,加在一起,还不到五千人。
京营虽然还留了一些,可人数稀少,防守整个京城都够呛。
这一下子,整个京城近乎成了不设防之地。
山海关那边还有一些留守兵马,可那么点人,想要守住谈何艰难。
要是建奴入寇,一个冲锋就能兵临京城之下。
崇祯手里没了兵,只有曹化淳和王承恩这两个可用之人。
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也开始在文官和崇祯之间摇摆。
这个骆养性,屁股本来就是歪的,和东林党的关系密切。
以前还看不出,现在愈发明显。
崇祯有心处理,可手里无权又无人。
周延儒这些人倒是想撇下崇祯南下,可现在孙杰没有进攻,要真这样做了,千古骂名可就背定了。
加上还有同床异梦的勋贵,让周延儒他们不得不先停下来。
这一下子,整个京城呈现一种非常尴尬和诡异的平静。
他们也没有闲着,战败的消息传开之后,崇祯调石柱白杆兵左良玉,调在湖广河南围剿流贼的曹变蛟,调在南直隶凤阳一带围剿流贼的黄得功和周遇吉等人北上勤王。ŴŴŴ.xsobiquge.ČŐM
这些人可要比左良玉吴三桂之流强多了,在历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要是按照正常速度,这些人再怎么样都已经到了。
周延儒他们心里明白,如果这些人到了京城,恐怕就是他们命丧之日。
黄得功,周遇吉以及曹变蛟,这几人对崇祯可谓忠心耿耿。
崇祯一句话,估计这几人就能提着刀上来,把他们全砍了。
所以说,千万不能让他们这些人回来。
于是,周延儒他们就从中作梗,千般阻挠。
以至过了年,这些人还没有到达。
现在周延儒等人,要等的就是孙杰造反,然后重现之前的计划。
本来以为过了年,孙杰会起兵造反。
可万万没想到,竟然等来了孙杰后院失火的消息。
书房中的周延儒看着手中从陕西送来的消息,一副苦大仇深模样。
“这个姓孙的,不是很厉害吗?怎么连自己的后院都管不好?
还有这些士绅,你们造反干什么?跟着孙杰混不行吗?”
不停的骂着,骂着孙杰,骂着陕西的士绅。
陕西的士绅便是,我也想跟着孙杰混,可他不要啊。
要是往前再推几个月,周延儒还会高兴。
可现在,只觉得恶心。
早不搞事,晚不搞事,偏偏这个时候,这不是纯膈应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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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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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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