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黑叔叔身上的校服,和国内的校服差不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孙杰之前在视频网站上见到过这种情况,本来以为只是哗众取宠的视频,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张伦看着孙杰这疑惑的样子,解释道:“机场外面不远处,有这个国家最大的衣服批发市场,很多衣服都是从国内收来的,大部分都是一些二手衣服,国内几乎没人要的东西,在这里,可备受他们追捧。
当年,我刚开始在这边做生意的时候,就是靠着倒卖衣服起家的,现在也算是积累了一些家底,也就想着换一个行业!”
“原来如此!”
孙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张伦和那几个黑叔叔寒暄结束之后,带着孙杰,坐上了一辆MPV。
这是张伦那两个员工从厂区开来的车,专门用来迎接张伦的。
车子还算不错,虽然在非洲,但还是比较豪华。
果然,只要有钱,不管在哪里生活都不错。
要是没钱,不管在哪里,都是穷逼。
车子虽好,可路况不行。
在即将走出市区的时候,张伦的员工将车子停在了一座房子前,重新换上了一辆房子外面的皮卡车。
原本宽敞的地方一下子就变得拥挤,孙杰和张伦坐在后面,这狭小的空间,让孙杰有些压抑。
至于那几个黑叔叔,全都所在了后面的车厢中。
国内严禁皮卡车车厢拉人,但在非洲,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这种操作是孙杰没有想到的,那大MPV看上去非常不错,可是现在,变化如此大。
张伦有些尴尬的解释:“非洲这边的路况不行,要是开MPV的话,车子很容易陷进泥里。皮卡车的通过性要比MPV好上很多!”
孙杰也接受了这个说法,没有再说什么。
车子开出市区,柏油路也戛然而止,迎接他们的是坑坑洼洼的土路,到处都是土坑,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泥泞地。
孙杰体验到了什么叫做过山车般的感受,真的从来没有受过这种折磨。
皮卡车的速度慢到了极致,必须要握紧车子上的扶手,一个不小心,就会和车顶来一个亲密接触。
孙杰的屁股,几乎没有挨过几次座椅,时不时就会被弹起。
有时候,车子还会变得倾斜,孙杰只能尽力握住扶手,让自己的身子保持端正。
坐在车子里面的孙杰都被颠得七荤八素,实在无法想象,车厢后面的黑哥们,到底是怎样的状态。
时不时还能看到路上跑着的破旧卡车,这些车子破破烂烂,甚至都能通过车前脸看到里面的发动机。
就这,还拉了满满一大堆的货物,小心翼翼的行驶着。
都不害怕车子被这种重量的货物压垮。
路边甚至还能看到出了车祸的汽车,就那样躺在那里。
还能看到几个黑孩子,在废旧汽车上爬上爬下,摸索着什么。
走着走着,前面忽然堵住了。
原来是前面的路忽然陷了下去,路走不通了。
也不知道堵了多远,孙杰走下车,一眼望去,只见密密麻麻的车子堵在前方,一眼望不到头。
吹来的风满是燥热,孙杰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
孙杰收回目光,不再去想这些事情。
真是折磨人的一天。
等了差不多三个小时,路终于通了。
太阳也渐渐的落下了西山。
车子停在了一处小旅馆前,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方圆几十里,就只有这么一个旅馆。
旅馆不大,就是一个三层小楼,破旧不已,在国内就是危房。
张伦认识这家旅馆的老板,早就提前安排好了房间。
张伦和孙杰睡在一个房间,这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房子,就两个硬板床,上面的铺盖满是污垢,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
孙杰掀起铺盖,只见床板上都印上了这黑色的印记。
忍着心中的反胃,坐在了床边。
张伦看着孙杰,笑道:“以后你就会慢慢习惯的,这里的环境虽然差点,但是能赚大钱,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搞点吃的!”
张伦走后,孙杰站在床边,往外面看去。
地上是红色的土壤,远处是郁郁葱葱的植被。
这里靠近赤道,地理环境优越,要是能发展农业,能养活很多人。
有人说,非洲的黑哥很懒,不愿意种地,宁可去树林中摘果子,挖木薯根。
这话也对,也不对。
黑哥们普遍很懒,属于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那种。
但也有勤劳的黑哥,可勤劳的黑哥,也没办法种地。
因为,他们所能看到的富庶土地,都是有主之地。
尽管很多土地都是荒废的,但那都是有主人的。
每一处适宜居住的地方,耕地都是酋长的,都是部落头领的。
想要开荒,要先经过这些人的同意。
他们就算同意了,粮食种下去,收获的时候,还要防备那些好吃懒做的黑哥们过来打秋风。
凡此种种,造就了这种“文化”。
就在孙杰胡思乱想之际,门嘎吱一声开了。
张伦端着两个盘子走了进来。
里面是帮不可描述的食物,像面包,但又黑的厉害,就像是被烧焦的树根一样。
张伦已经习惯了这些,将这两个盘子放在了床上,招呼孙杰过来吃。
孙杰坐在床边,看着这些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犯了难。
“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孙杰还是问出了那句话。
张伦毫不在乎,拿起一块黑面包,就往嘴里炫。
“这是当地的黑面包,因为没有处理麸质,加上手法问题,就成这样了,能吃是能吃,但别想着有多好吃!”
张伦要了一口,腮帮子来回使劲。
看来,要吃这东西,还要有一副好牙口。
孙杰也学着张伦那样,拿起一块黑面包吃了起来。
粗粝难以下咽。
饶是孙杰吃过明末的黑馒头,依旧就觉得眼前的黑面包不是人吃的东西。
能毫无影响吃下这东西的,只有驴子。
孙杰只吃了一点,这东西抗饿,吃进肚子占地方。
吃完饭,张伦又出去了一趟。
天色也彻底的黑了下来,孙杰坐在黑洞洞的房间当中。
这里没有通电,晚上照明的话,只能租客自己想办法。
没过多久,张伦再次推门而进。
借着天上的月光,孙杰看到了张伦怀中揣着的一个黑布袋。
张伦走到孙杰面前,将黑布袋子扔在了旁边的床上。
说道:“这是给你的,好好待着,在这里过夜,要时刻防着点。
这个国家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动乱,但是乡下小地方,谋财害命的人不少。”
孙杰拿过黑袋子,手刚摸在上面,就知道里面是个什么东西。
这是一把手枪,还有几个弹匣以及一些散装的子弹。
心中有些惊喜,来非洲,为的就是枪械。
现在终于见到真货了,心中的不安也终于消散不少。
“别问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水深着呢!”
张伦坐在了孙杰对面的床铺上。
借着月光,将枪掏了出来,仔细观瞧。
手枪不大,比手掌稍微大一些。
棕色的手柄,上面雕刻着一个五角星。
枪筒上面雕刻着“PM”两个字母。
“这莫非是马克洛夫手枪?”孙杰想到。
在来非洲之前,孙杰做足了功课。
流落到这边的武器,苏制武器最多。
当年老大哥解体时,也是军火贩子发大财的时候。
多年以来积攒下来的武器,被卖到了世界各地。
有相当一部分都被卖到了黑哥这里。
马卡洛夫手枪,是一款于1940年研发的手枪,弹匣容量12发,采用9乘18毫米手枪弹。
是当时军队和执法机构的主要用枪之一。
老大哥解体时,这种枪保留量极大。
现在能在非洲见到,也不足为奇。
这种枪已经落后时代了,不符合现在的环境。
但对孙杰来说,却再好不过。
将其带到明末,发射出来的子弹照样致命。
落后不可怕,再怎么落后,也要比孙杰之前使用的那些土制武器厉害。
孙杰坐在墙上,把玩着这把手枪。
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枪,正在飞快的熟悉。
根据之前资料上查到的信息,孙杰很快就掌握了这种枪械的使用方法。
只是受限于环境,不能开枪实验。
把枪械放在铺盖下,孙杰躺在这肮脏的床铺上,静静地看着夜空。
后半夜,燥热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阴凉。
迷迷蒙蒙间,突然听到了枪声。
在这黑夜中尤为清晰。
“咔哒!”
耳边传来了枪械上膛的声音。
只见张伦拿着一把同样的枪械,凑到了窗户边上。
小心翼翼的往外面去看。
孙杰同样如此,拿起手枪,拨开保险,子弹上膛,来到床边。
张伦看着凑过来的孙杰,压低声音,说道:“在这边做生意,最要紧的是保住性命。这边虽然能赚钱,但也很危险。
这么多年,和我一起出来闯的人,很多都死了。钱好赚,命也好丢!”
他的声音很小,但是气息很平稳。
显然,已经见惯不怪了。
要是他身上没有人命的话,孙杰第一个不相信。
除非是经常遇到这种事情的人,不然不会如此平静。
倒是张伦,他对孙杰现在的反应也非常惊讶。
根据刘江河介绍的情况来看,孙杰只是一个年少有为的年轻人,没出过国。
在他看来,就算孙杰能力很强,但他没有出过国,没有见过这个世界的黑暗,突然遇到这种事情,按理来说应该是非常紧张或者惶恐。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孙杰竟然比他还要平静。
那平稳的呼吸,甚至让张伦有一种,孙杰是老狐狸的感觉。
“孙老板竟然这么冷静,看来以前应该经历过这种事!”张伦随口答话。
孙杰摇了摇头,道:“经历没经历过,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咱们应该怎么办?我没来过这里,对这里的情况也不了解,张老板心中应该已经有了打算吧!”
张伦也不再纠结这个话题,他说道:“这种情况隔三差五就能遇到,但大部分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只要咱们安分点,大晚上不到处乱跑,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果不其然,没过多长时间,枪声也渐渐的小了下去。
当东边天上的黎明刺破黑夜时,枪声彻底消失。
“呼!”
张伦长出一口气,关掉保险,将上膛的子弹退出。
孙杰也是如此。
忙完了之后,孙杰摇了摇手中的枪,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马卡洛夫手枪吧?”
“行家啊,一眼就能认出这枪的来历!”
张伦赞道。
同时心里,也开始怀疑起孙杰的身份。
手枪种类繁杂不堪,如果之前没有接触过,很难认出一把手枪的来历。
尤其这把手枪距离现在时间很远。
“之前玩过一款fps游戏,在游戏里面见过这把枪!”孙杰随意的打了个哈哈。
“不知道张老板这枪是从哪里搞来的?”
孙杰随意说道。
这是在试探。
能说最好,不能说的话,也无所谓。
时间还长,也不怕什么。
“从旅馆老板那里买来的,这也不是什么秘密!能在这种荒郊野岭的地方开旅馆,手中没点家伙事儿,那怎么能行呢?!”
张伦也没有隐瞒,把枪的来历说的一清二楚。
搞清楚这些之后,孙杰也没有再询问什么。
“现在时间还早,稍微休息一下!”张伦把手枪放在了铺盖下面,重新躺在了床上。
孙杰也是如此,躺在了床上。
他枕着胳膊,大脑飞转。
“金门似乎也能传送活人,是不是该培养一些死士,传送过来,购买枪的时候也能多一份保障!
毕竟,这里黑吃黑再寻常不过。”
在很早之前,孙杰就已经知道金门能够传送活人。
尽管孙杰并没有这样传送过活人,但他传送过种猪人工授精试管。
按理来说,这种东西都能传送,人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毕竟,都是人也是由细胞构成的。
不过,孙杰没有草率的下定决心。
“还是得再好好的研究研究,毕竟这可是大事,除非有万分把握,不然不能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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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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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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