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两百二十八章:快去陕西请救兵
  看着跪在地上不断朝自己磕头的无可上,孙杰的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

  等到他磕完头之后,孙杰轻轻的敲打着面前桌子。

  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光是这身上的压迫力,就已经让吴克善诚惶诚恐。

  就在吴克善准备再次磕头时,孙杰那平淡的声音这才响起:

  “这家店就是你们开的吧?我看你们的店门口,那个巨大的牌匾上面的那几个字,应该不是你们写的吧?那几个字笔力苍劲,游刃有余。”

  吴克善急忙回答,生怕怠慢了孙杰。

  “外面的牌匾是我们找人写的,花了三个银元!好在陛下格外开恩,让我父亲还有弟弟过来的时候,留了一些钱财!”

  说着话,又再次朝着孙杰连连磕了几个响头,已示自己的感恩。

  当初的吴克善在草原上可以有着雄鹰之称,他是科尔沁部落当中最能征善战的青年才俊,他领兵打仗的能力在部落当中也是首屈一指,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法冠绝草原。

  可是如今手中的弯刀早已经变成了菜刀,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法,也变成了制烤羊肉时,往上面抹油又或者是撒调料时的手法。

  历史便如此残酷。

  他也算好了,最起码还留下了性命。

  皇太极那些人现在早已经变成了孤魂野鬼,沈阳城外还竖立着那几尊青铜铸造的铜像。

  或许,那里面的皇太极也会羡慕现在吴克善的生活。

  在两人说话之间,布和还有满珠习礼恭恭敬敬的从门外走了进来,他们两人也和吴克善一样,刚刚进来之后,就跪在地上朝着孙杰,不停的磕着响头。

  他们父子三人倒是能屈能伸,全然没有那种受了侮辱的感觉。

  虽然现在他们手中的权力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但最起码还保下了性命。

  如果像之前那样在草原上不断的流浪,谁知道明天又会在哪里呢?

  说不定,在不远的将来,也只不过是野狼的一泡热气腾腾的大粪。

  看着几人那态度恭敬的样子,孙杰点了点头,

  他们的心态比较平和,也没有那种桀骜不驯的姿态,再加上,自从他们来到长安城之后,也没听说过他们有什么谋反的心,又或者什么其他的想法,所以孙杰对他们也比较放心。

  他们一家子,应该可以算得上是孙杰处理草原问题的一个标杆。

  一想到他们一家子的态度也算恭敬,孙杰的声音也愈发的平和:

  “这家烤肉店效益如何?每天能卖出多少牛羊,获利又是多少?支撑一辈子的花销,应该不成什么问题吧?”

  如果这家店放在孙杰来到明末之前,效益肯定不会好。

  在明末这个时代,能吃起肉的人非富即贵,可长安城就那么大,达官显贵以及有钱人数量有限,他们也不可能天天吃肉。

  开一家以草原烤肉为卖点的饭店在那个时候,不仅不赚钱,甚至还会赔钱。

  现在却不同,在孙杰治理长安城的这么长时间里,长安城百姓的生活状态,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的上升。

  三天一顿小烧烤,成了长安城中大多数百姓的选择。

  父子三人非常有经济头脑,他家的装修也非常偏向草原风格,大厅当中以草原为卖点,摆设了很多从草原上流传过来的摆件以及各种民俗物品。

  加上他们三人本来就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所以这些东西都非常讲究,不是那种二道贩子布置出来的那种假货所能比较的。

  布和哐哐哐地磕了几个响头,脑袋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包,还没有等孙杰再次开口询问,他那带着激动的声音便在房间当中不断的响起:

  “陛下真是天底下对仁慈的人,能给我们这些阶下之囚一条活路。现在的我们吃得好,穿得暖,也不用担心牛羊问题,更不用害怕大风把我们吹走。这长安城,简直就是我们心中的天堂!”

  语气当中满是激动,听上去更像是在拍马屁一样。

  站在孙杰旁边的那些官员听着布和如此不要脸的吹捧,一个个的都皱起了眉头。

  布和却像不知情一样,还在那里不断的吹捧着孙杰。

  说话之间,便把孙杰捧上了天,就像是天上下凡的神仙。

  听着布和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孙杰便知道,在这里,他并没有吃多少亏。

  也不想再听他的这些吹捧声,现在只想尝一尝他的手艺。

  孙杰摆了摆手:“行了,今天来你们这是吃饭的,把你们的手艺拿出来吧,不要再说这些废话了!”

  “好嘞,陛下善待!”

  布和小心翼翼地再次向孙杰嗑了一个头,然后便把吴克善和满珠习礼带了出去。

  看着走出去的三人,孙杰开口说:“对付草原不能一昧的强硬,也不能一昧的怀柔,要怀柔并济,要把他们当中的王公贵族和普通牧民剥离。

  之所以大明不能将草原问题彻底解决,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普通牧民和王公贵族彻底的分开。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毕竟牧民是这些王公贵族手中的基石,如果大明朝廷这样做,肯定会引来草原部落的造反。

  到了那个时候,整个草原沸反盈天,以大明朝的实力恐怕很难处理。

  洪武永乐年间倒也可以,但自从土木堡事变之后,这种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我朝之所以能够将牧民和王公贵族分开,靠的也正是强权以及手中那些强大的武器和军队,只有先将敌人打服,才能做咱们自己想做的事!”

  孙传庭以及卢象升这些官员站在孙杰的旁边,他们认认真真的听着教诲,同时把这些话全部记在了脑海当中。

  “草原和中原,连年争战互有交流,也互有胜败。

  如今他们既然归顺,那就是我大秦之民。万不可犯大明的过错,不可盘剥。”孙杰再次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

  布和带着他的这两个儿子来到了饭店的后院,后院当中有一个巨大的羊圈,里面都是这几天购买过来的肥羊。

  从里面挑选了一个肥壮的小羊羔,就地宰杀,开膛破肚。

  他们三人的手法非常熟练,整个过程也不过十来分钟。

  随后,他们拿着处理好的食材走进了孙杰所在的房间。搜毣趣

  冬季寒冷,他们又搬来了一个火炉,非常熟练的把这个小羊羔穿在一个铁架子上,然后挂在火炉上面烘烤。

  肥油滋滋的冒,吴克善往肥羊上面撒了一把孜然和辣椒粉。

  香味一下子便激了起来,在房间当中不断的回荡。

  孙传庭这些官员可不会轻易地允许孙杰吃这些东西,倒不是说他们要限制孙继的自由,而是害怕这些食物里面有诈。

  孙杰的安危乃是帝国的重中之重,不管什么时候都必须要严加审核。

  先是让吴克善这些人吃了一些,然后又过上半个时辰,他们在吃上一些。

  前前后后总共折腾了一个半时辰,等彻底没有什么问题之后,这才让孙杰动筷子。

  都说当皇帝好,可在孙杰看来并不是这样,很多时候他吃的那些饭都是冷的,想吃一顿热乎的,都必须要额外打招呼。

  好在火炉的温度尚可,这些羊肉并未冷却。

  孙杰拿着一把短刀,从烤全羊上刮下几块肉大肆朵颐。

  ……

  大冷寒天里吃上一顿羊肉,能把身子彻底的暖和起来。

  远在洛阳的福王朱常洵也是如此,坐在福王府的后院前厅当中,一个火盆架在中央,上面放着一口大锅,里面咕噜咕噜的煮着一锅羊肉汤。

  陪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戴着裘皮帽子的中年大汉。

  这个汉子说话之间带有秦音,语气生硬,脸色也非常不善。

  朱常洵完全不会在乎这些,因为有求于他。

  朱常洵吃了一块羊肉,待到那肥美且鲜嫩的羊肉,在嘴中化开始,他这才开了口:

  “阁下是从陕西那边过来的,手中的那些武器想必应该都非常精悍,不如价格如何!”

  这汉子却没有朱常洵那么多讲究,随意地从锅里面捞出一根大骨棒,就在那里啃着。

  朱常洵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并没有发作,甚至还笑呵呵的称赞:

  “闻言,关西大汉豪爽粗犷,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小胖子朱由崧站在旁边,非常有眼力见的给这大汉倒了一杯酒。

  朱常洵在和朱聿键的战争当中连连失败,整个洛阳也被他丢了一半,兵力大损,兵马大损。

  手中武器已经远远不足,如果不能及时补充,不远的将来便会一败涂地。

  可武器没有那么容易得到,想要短时间内打造大量武器,无异于痴人说梦。

  就在他焦头烂额之际,一个陕西的商人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当中。

  这个陕西商人当时身上挎着几把锋利的宝刀,在洛阳城当中沿街叫卖。

  知道这事后的他,便让人去核查这个商人的实力。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个商人手中竟然有三万多把锋利的宝刀,而且就在洛阳城外。

  如果只是普通商人的话,以朱常洵那吝啬样子,说不定还会派遣兵马直接把商人给抢了。

  但这个陕西商人却不同,首先,他手中有一千多装备精良的士兵,加上又在陕西那边有点关系,所以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时间不等人,前几天朱聿键又派遣八千精兵,朝洛阳城进发。

  如果再不购买这些武器武装军队,恐怕,他的寿命就到头了。

  为了防止这笔生意飞走,所以他不得不礼遇这人。

  毕竟整个河南这么大,这个商人也没有必要非和他做生意。

  这个汉子三下五除二便将这根大骨棒上面的肉全部吃干净,抹了抹嘴上那油汪汪的油渍,这才徐徐开口:

  “把这些刀卖给你们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每把刀十五两银子。”

  “嘶!”

  听到这个价格,朱常洵倒吸了一口冷气。

  十五两的价格太贵了,一把刀十五两,一万把刀就是十五万两。

  三万多把,就得四十五万多两银子。

  朱常洵虽然家大业大,可也架不住这么折腾。

  打仗如流水,这才开战没多久,大半家产都被花光了。

  一介王爷,此时说话,竟然多了几分哀求:“这个价格实在太昂贵了,能不能便宜些?”

  可这个汉子根本不吃他套,声音也变得冷厉:

  “你嫌贵,有人嫌不贵。如果你不想买,那我便到南阳去,天下这么大,总会有人想买!”

  见汉子要改变主意,朱常洵连忙劝说:“慢慢商量,慢慢商量!”

  这个汉子,乃是孙杰派遣出去,专门做这种生意的人。

  不止洛阳府这里,从河南一直往南,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

  孙杰占领了整个大明北方,缴获的那些武器数不胜数,那些破铜烂铁留在库房当中也不过是等待生锈,就算重新回炉重造,也不如卖给这些造反的藩王,最起码他们给出的价格,要比回炉重造划算的多。

  ……

  朱常洵没有多余的选择,他只能当冤大头买下这些武器。

  还没有等他这些武器配发军队,朱聿键的大军便距离洛阳府不远了。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在朱常洵这种软蛋手下当兵,能有几个有坚定信念?

  想的也不过是当兵吃粮混一口饱饭,打打顺风仗倒也凑合,一碰见硬钉子,就稀里哗啦,七零八碎。

  眼看着洛阳不保,福王心急如焚。

  福王府的正殿当中,他的那些门客齐坐于上。

  刚刚起兵,他手下这些门客一个个的胸有成竹,几乎个个都是诸葛亮在世,更有甚者还给自己搞了一把鹅毛扇,不管春夏秋冬都在那里,轻飘飘的摇晃。

  可如今,这些人却如同热锅中的蚂蚁一样,团团乱转而不知所措。

  朱常洵也失去了往日的威严,并没有坐在上面,而是在大殿当中乱转,让这些人想办法。

  这些人能想出什么办法?

  吃拿卡要,个个在行,遇见这种事,一个个的就是无用的猪。

  废话了大半天,依旧没有一个可行的办法。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之际,大殿当中飘起来了一个声音:“不如,去陕西请援兵?!”

  这话就像是滴落油锅当中的水滴一样,瞬间将整个大殿炸开。

  这个办法实在太过毒辣。

  这哪里是办法,这根本就是自讨苦吃,自己送上门。

  “胡言乱语,满嘴喷粪,这如何能是一个办法?我看你们一个个的都是些废物饭桶,这么长的时间,竟然想不出一个可行的办法,要你们何用!”

  朱常洵在大殿当中不停地乱骂。

  找孙杰,那不是找死吗?这还用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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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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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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