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两百三十章:去草原教书吧
  本质上,李朗就是一个投机分子。

  他哪里有什么忠诚可言。

  当年大明朝还在的时候,他屡次中不了进士。

  在明末这个时代,要是朝中没有关系,以一阶举人身份,想要当官,何其艰难。

  当官有没有门路,又不甘心只当一个小举人。

  心中对当官的渴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减,反而因为时间的流逝越发炽烈。

  当他知道福王宣布“监国”时,立马就像兔子一样快,跑去当“门客”。

  尽管没有本事,但这并不想影响他胡说乱言。

  这次跑来出使陕西,心中未尝没有投降的心。

  本就是一个重利轻义的人,能做出这种事情,自然不奇怪。

  皇宫就在眼前,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要是能够踏进一步,一步登天也是寻常。

  这样的人,怎么会轻易的放掉这么好的时机呢?

  心中愈发火热,被士兵架住的李朗不断的扭动着身子,朝着皇宫的方向移动,嘴里不停的大喊:

  “我是从洛阳过来的使者,我要拜见陛下,我有大事要启禀陛下!”

  声音很大,也很急促。

  可这些士兵,根本不会在意他说些什么,只想把他从这里扔出去。

  刚往前走了没两步路,孙传庭忽然出现在了这里。

  孙传庭刚刚出去办事回来,便看到了拉拉扯扯的这一幕。

  “这是怎么一回事?”孙传庭的脸上多了不少疑惑。

  “大人,这个小人说他是从洛阳过来的使者,要拜见陛下。可陛下并未召见!”一个士兵老老实实的回答。

  李朗就像是找到救命稻草一样,一脸谄媚的朝着孙传庭迎了过去。

  尽管他并不认识孙传庭,也不知道孙传庭是干什么的。

  但是看这些士兵对他如此尊敬,恐怕应该是个大官。

  脑子虽然不正常,但是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寻常人还是比不上。

  腰板瞬间弯的就像是一张弓箭一样,脸上也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这位大人,我是从洛阳过来的使者,这是我的印信!”

  说着话,从怀中取出一枚巴掌大的金色印信。

  这家伙,平时竟然还带着印信,看来是早有准备啊。

  孙传庭从这家伙手中接过印信,查看了一下。

  没什么问题。

  将印信重新交给了李朗,便问道:“我暂且相信你的身份,只是,你来这里干什么?

  你们使团,没有召见,禁止过来拜见陛下,这是常理,你不知道吗?”

  李朗脸上的笑容更多了,他再次朝着孙传庭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笑呵呵的说道:“大人,我确实有一件事情要禀报陛下!还请大人通融通融!”

  “这样吧,你先跟着我来吧,我先看看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孙传庭,说着,就带着李朗往文参院的办事处走去。

  没多久,便来到了文参院当中。

  孙传庭的办公室不大,里面摆放了几张桌子以及一些书架。

  文书什么的并不多,除了当下要处理的之外,之前的那些文书,现在基本上都在档案室中。

  取来一把椅子,放在了李朗的身后,示意他坐下。

  可这个李朗是一个拍马屁的好手,他脸上的谄媚更胜了。

  “大人,我站着就行,我站着就行!”

  说什么都不坐,弯着腰,奴性十足。

  “行,既然你要站着,那你就站着吧!”

  孙传庭也懒得和他纠结这些事情,于是问道:“你见陛下想要干什么?你的目的是什么?”

  “是这样的,我是从洛阳那里来的,我是福王的使者。

  这是福王那边的情况,以及如今洛阳城和周围的具体情况!”

  说着,李朗从怀中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高高的捧起。

  这个操作直接把孙传庭看懵了。

  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一个势力的机密。

  除非是心腹之人,外人休想得知。

  可这个李朗,居然反其道而行之。

  孙传庭眉头紧皱,从中察觉到了一丝阴谋。

  事出无常必有妖,此事,绝对不是这么简单。

  “你想要干什么?这些东西,你拿给我,又是为了什么?!”

  孙传庭没有接,正襟危坐在李朗的面前,注目凝视。

  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猜想,不过没有想到李朗会如此厚颜无耻。

  李朗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

  他并没有觉得尴尬,也没有将手中的信封重新装回去。

  在孙传庭的注视之下,他那谄媚且带着讨好的声音,在办公室中再度响起:

  “是这样的,从小人进入潼关之后,就领教到了陛下的强大。

  陛下之兵,犹如天兵,威武雄壮,军纪严整......”

  也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一个又一个奉承之语,从他的嘴里蹦出。

  “行行行,你到底想要说什么?直接说,不要这样拐弯抹角!”

  孙传庭揉着自己的脑门,一副头疼的样子。

  “是这样的,我想弃暗投明!”

  李朗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将手中的信封举得更高了。

  “你说了半天,就是这个目的?!”

  孙传庭看着李朗,声音大了几分。

  语气一转,又接着道:“真是有意思,一般来说,能出使一地的使者,都是心腹之人。

  福王虽然不堪,但好歹也是大明藩王,你是福王的使者,按理来说,应该以福王为主,怎么刚到长安,就把你家的主子扔了?

  这要是传出去,好看不好听啊!”

  说实话,这就是一个滚刀肉。

  之前从洛阳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明了李朗是一个什么货色。

  可孙传庭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无耻到了这种地步。

  作为福王的代表,刚刚到达长安,就想着把自己的主子卖了。

  这种操作,哪怕是秦桧,也要汗颜。

  你好歹也该做一些遮掩吧,此时竟然连遮掩都不想做,真是离大谱!

  “嘿嘿!”

  李朗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他那弓着的腰更弯了。

  “大人,常言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福王昏庸不堪,将洛阳一地的百姓当成牛羊看待。

  他和唐王本是朱家一家,可同室操戈,兄弟相残,实乃天下之大不义之事。

  此次小人前来出使,就是看到了他们昏庸的内心,所以才会前来陕西,已实现小人之弃暗投明之心......”

  巴拉巴拉,李朗又是一大堆。

  这话听得孙传庭一阵头大和无语。

  “行了行了,你还是先闭嘴吧!”

  孙传庭打断了李朗的声音。

  孙传庭敢肯定,自己要是不打断的话,恐怕这小子能说到天黑。

  良久之后,一道悠长的叹息在办公室中响起。

  孙传庭站了起来,往外面走去。

  在出门时,留下一句话:“你还是现在这里待着吧,我去禀报陛下,至于陛下见不见你,那就不是我能管的了得!”

  “行,多谢大人!”

  李朗谄媚的说着感谢。

  孙传庭走在去皇宫的路上,心中五味杂陈。

  整个大明,就是因为这种人太多了,不然的话,也不至于会变成这个样子。

  一想到自己当初和这些人共事过,孙传庭就一阵的恶心。

  来到御书房,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给孙杰重复了一遍。

  听着孙传庭说的话,孙杰来了兴趣。

  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恶心的人,和钱谦益有一拼。

  “陛下,这种恶心人的人,不如直接驱逐!”孙传庭站在孙杰的前方,说着自己的看法。

  孙杰摇了摇头,他倒是不这样认为。

  这种货色虽然不堪,可用处还很大。

  好说不说,身上最起码还有很多学问。

  大明朝,能考中举人的人,可以德行不行,可以能力不行,但他们的知识储备,绝对不差。

  这种人最好的去处就是草原,给那些牧民教授儒家汉学。

  这是废物再利用,好歹也有些作用。

  带着这样的想法,孙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xsobiquge.ČŐM

  “科尔沁那边的教书先生还差很多,这种读书人,正好可以去那里。

  还有西边的准噶尔部,那里的情况如今和科尔沁差不多。如今,整个草原都需要教书先生,这种人对咱们有很大的用处。驱逐或者直接杀了,反而落了下乘。”

  草原是什么地方?

  那是一个蚊子比苍蝇大,冬天冻死牛,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一个地方。

  把这些养尊处优的读书人扔到那里去,是对他们最大的折磨。

  一想到这些读书人在草原上睡不着觉,半夜起来打蚊子,孙传庭就一阵兴奋。

  就该这样,就该如此。

  草原不算什么,最起码距离中原不远,花费点时间,还是能回来。

  以后投降孙杰的那些读书人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结果最好的,便是在朝鲜和倭国当“老师”,再差一点,就是爪哇、东南亚,再差就是中东东欧。

  最差就是美洲、西方甚至非洲。

  去了那里,这辈子就别想回来了。

  “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做吧,把使团的那些人,先处理一下,顺从者,生,不顺者,死。

  里面的读书人,就按照李朗的处理方式来吧!”孙杰说道。

  所谓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只是一句空话。

  这句话只能用在两个实力差不多的势力身上,如果势力相差太过悬殊,谁会在乎?

  道德是用来约束弱者的,能约束强者的只有对等的实力。

  有枪有炮,就能为所欲为。

  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一个李朗,还不至于让孙杰亲自面见处理。

  至于他手中那些关于福王的底细,孙杰压根没有兴趣。

  花费那么多钱,往各地扔的那些探子可不是吃干饭的。

  李朗视若珍宝甚至可以当做筹码的东西,在孙杰这里,也不过是废纸罢了。

  ......

  孙传庭办事速度很快,两天之后,一支车队朝着延绥镇那边而去。

  延绥镇西北方向的河套地区,便是科尔沁的放牧之地。

  这里的牧民已经被孙杰按照里甲制重新安置,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置里长,一般是以懂鞑子话的军中老卒充任。

  孙杰军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之前在延绥镇招募的士兵。

  这些人长期生活在这里,很多人都会说鞑子话。

  同时驻守二十到五十士兵,不过都是预备役。

  每五个里设置一个社学,同时规定,凡适龄儿童,不分男女,必须进入社学学习。

  若有违背,一旦查出,罚款,禁止参与边事贸易。

  牧民们基本上没有读书情节,不像内地百姓。

  很多牧民们见现在边事贸易火热,为了扩大规模,舍不得手中的劳动力。

  所以,很多孩子都被他们强制留在家中。

  如果不制定严令,恐怕没几个牧民愿意把孩子送到学堂。

  正是因为孙杰严令,所以这些牧民们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学堂。

  在学堂中,这些孩子会学到正儿八经的儒家汉学。

  就这样学个七八年或者十几年,草原上的烙印将会越来越少。

  过上一两代人,就会彻底的同化。

  一座砖瓦结构的学堂竖立在一条小河流旁边,学校的校长站在大门外,看向面前道路的尽头,望眼欲穿。

  一个满脸皱纹,面目苍老的中年人站在这里,不顾北风呼啸。

  他便是这个学堂的校长,便是历史上那个“赫赫有名”的钱谦益。

  他来这里当校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和温润的江南相比,这里简直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寒风呼啸,北风凛冽。

  哪里有在江南时快活。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吃的也都是一些粗茶淡饭,想要吃好的,就得去几十里外的市场去买。

  钱谦益可是“大儒”,杀了他实在太便宜了。

  被孙杰扔进工地改造过一段时间,然后就来了这里。

  至于跑,根本没那个可能。

  学校附近就是一个里,里面的驻军时不时就会过来。

  加上这里又是荒郊野岭,跑出去就是一个死。

  这几年,把前半辈子所有没吃过的苦都吃了一遍。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老师,赶紧来些人吧不然的话,我这把老骨头,早晚要完蛋啊!”

  钱谦益揉着自己疼痛不已的膝盖,自言自语的说道。

  道路尽头出现了一辆卡车,不久之后停在了钱谦益的面前。

  在士兵的控制下,李朗抱着一床铺盖,走下了卡车。

  看着眼前的荒郊野岭,看着周围的茫茫苍野,以及从北边呼啸而来的寒风,李朗心如死灰。

  “我只是想投降,为什么要把我扔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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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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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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