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倭国,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事关陆军和海军的协调,还有物资的运输以及配比。
如今国内的战事还没有结束,必须要先好好的谋划谋划。
倭国地处海外,不像大明那么容易攻打,中间还差着一条狭长的海峡。
现在的实力拿下整个倭国不是什么问题,但如今整个天下还没有彻底的收复。
当务之急是先将整个天下拿下再说。
凡事都有个轻重缓急,海军的事情没有什么太大的担忧。
孙杰将郑芝龙留在了天津,以长安号和富平号为基准,组建两支舰队。
等这两支舰队组建完毕之后,就会前往朝鲜。
忙完了天津那边事情后,孙杰也回了长安。
等他坐着汽车来到潼关附近时,就换乘了火车。
如今的铁路已经修到了潼关,黄河大桥正在修建,要不了多久便能完工。
完工之后,从陕西到山西的时间将会进一步缩短。
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火车奔驰在铁轨上,就像是一条巨龙一样。
坐在车厢中的孙杰看着窗外的景色,心中感慨万千。
当年刚刚来到大明时,哪里有这些东西?
那个时候,孙杰出行靠的还是牛车。
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换成了马车以及战马。
如今,铁路都已经修到了潼关,更别说蒸汽机车开始应用。
车厢是钢铁厂建造的,这不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从现代弄了一些生产设备后就能制造。
不过,别想有空调什么的,车厢中只有一盏挂在顶部的电灯。
火车头那边有小型发电机,发出来的电力除了供应车头前面的车灯之外,就是供应车厢顶端的那个电灯了。
电灯是白炽灯,孙杰从现代弄了很多,现在库存数量还很多,完全不用担心。
车厢的车窗能打开,大热天里,就靠这种自然风降温。
出了潼关,便进入了渭南境内,铁路是一地的生命线,在修建的时候,经过的州县越多越好。
这条线路在回长安的时候,也会经过孙杰当初发家的富平堡。
如今的富平堡是一个很大的城池,富平县的县令也将县城放在了这里。
城外有一个车站,孙杰在这里下了车。
很久没过来了,今天恰好有时间过来看看。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孙杰走出了车站。
因为是临时起意,城中的那些官员们并不知道。
孙杰也乐得如此,自己一个人逍遥自在的多好啊。
进了城,城里要比之前繁华很多,小商小贩的数量比之前多很多。
各种各样的客栈、酒楼,鳞次栉比的排列在街道上,孙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脸上多了不少笑容。
对于他来讲,这里当然是越繁华越好。
这里位于长安北边,从长安到草原去的火车也要经过这里,成了一个商业繁华之地,城里看起来也就繁华一些。
停在了一家草原风格的饭店门口,孙杰笑了笑。
这是布和他们一家子的分店,如今布和一家子,已经转型成功。
他家的店铺也成了陕西一地有名的连锁店,生意好到离谱,同时也是纳税大户。
从当年草原上的一个枭雄,最后变成一个厨子,这里面的改变还真不小。
要是当年的成吉思汗知道自己的子孙后代会变成这种局面,会不会心生怨恨或者愤怒?
不过,布和他们却不会有任何愤怒。
他们倒是觉得这种日子刚刚好。
走访了城中的百姓,这里的百姓基本上都比较富庶。
大街小巷上随处可见二八大杠自行车,一些青年人骑着车子呼啸着而过,不停的打着车铃。
自行车不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在高铁厂开始生产之后,孙杰就把自行车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带到了这个时代。搜毣趣
不过,自行车的车胎目前只能依靠现代,橡胶工业还没有建立。
钢铁厂出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质量那是刚刚硬是,用的都是好钢。
属于那种,一车传三代,人走车还在。
唯一的缺点就是重,要废一把子力气。
这个时代的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费力不算问题。
家里宽松的,骑着自行车上下班。
家里不宽松的,推着自行车拉货。
在后座上弄一个宽阔的架子,能放好几百斤的货物。
现代七八十年代,农村都是这样过来的。
看着眼前的场景,倒是有几分味道。
如果将百姓们的衣服换成墨绿色或者黑色的中山装,再戴一个中山帽,和那个时代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孙杰心里也很高兴。
好不容易穿越一趟,如果不能作出点事,实在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
正是饭点,孙杰随意找了一家饭店,吃了一些家常饭菜,又坐着火车回去了。
从富平到长安就很近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的时间,孙杰就回到了皇宫。
刚刚回去,孙传庭急匆匆的进了宫,前来禀报一件要紧事。
在孙杰离开之后,孙承宗觉得自己抓住了一个机会,于是在长安城附近搞政变,想要反秦复明。
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希望自己能够成功,能够复兴大明。
就像是螳臂当车一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孙承宗知道自己在长安城搞政变的危险很大,但同样的机遇也很大。
要是成功的话,就能对孙杰的势力造成很大的打击。
长安是孙杰的基本盘,要是出现什么问题,对天下的局势影响很大。
本着这个目的,他就安心在长安城附近经营。
只可惜,整个长安城早已经被孙杰打造成了铁板一块,从一开始孙承宗就注定了失败。
果不其然,还没等他有什么大的反应,踪迹就暴露了。
孙传庭自然不会放过他,虽然孙承宗当年在大明那边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老臣,但现在各为其主,也只能将他抓起来。
如今的大秦在孙杰的带领下蒸蒸日上,繁华无比,这么好的局面,怎么能被他破坏呢?
孙传庭搞清楚了孙承宗的确切位置之后,就带着巡检过去抓人。
在他看来,抓孙承宗不过小事一桩,根本用不上正规军。
结果还真是这样,只用了差不多一百个巡检就将孙承宗的造反集团抓获了,一个不留,一个不剩,孙承宗本人也被俘虏。
按照之前的规矩,等孙杰回来之后,再对这些人进行审问。
可这个孙承宗是一个对大明忠心耿耿的人,在孙杰回来的前夜,于大牢中上吊自杀了。
御书房中,孙杰刚刚坐下,端着一杯热茶静静的喝着,看着桌子上孙传庭送上来的奏折,脸上满是感慨。
“真是刚烈,大明的这些臣子啊,倒是有很多忠心耿耿的臣子,只可惜崇祯这个昏君,什么都不会,活生生将这个天下败光了!”孙杰摇了摇头,说道。
明末,是最后的汉家辉煌了。
史官们的春秋笔法再怎么虚构,也无法将这些人的荣光湮灭。
孙杰对这些人钦佩无比,他们的精神值得赞扬。
“孙承宗是一个忠臣,也是一个能臣,本能在老家颐养天年,可偏偏钻了牛角尖,唉,倒是可惜了!”孙传庭叹道。
不过,如何处理成了一个难事。
这种事情,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处理,孙传庭本事很大不错,但在这种事情上,也不敢随意处置。
事关前朝之事,小心翼翼总是没有错的。
孙杰想了想,说道:“这样吧,将孙承宗的遗体送回他的老家安葬吧,他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此事就此揭过!”
“好!”
孙传庭拱手领命。
他倒是没有想到,孙杰竟然会如此大方,不仅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甚至还会他落叶归很。
在讲究落叶归根的时代,孙杰的这个决定尤为重要。
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情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没有必要再纠结这事情。
这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
深夜,孙杰在寝宫中抱着儿子。
已经会走路了,身子骨很结实,是孙杰的心头肉。
还和之前一样,孙杰接着给孙问岳灌输各种各样的腹黑知识。
小孩子的可塑性极强,尽管现在不明白孙杰说的这些内容都是什么意思,久而久之,也能潜移默化的改变。
这里欢闹喜庆,一片祥和。
在南直隶的北边,一支支军队开始集结在南直隶的边境上。
这是何琦的第三新编军,和周朝的第十一新编军。
第十一新编军是前不久孙杰新近组建的兵马,其中大部分都是新兵。
山东已经全部拿下了,孙传庭对孔家改造也已经完成。
山东南边就是南直隶,就是金陵。
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两个月之内就能拿下金陵。
一旦金陵被攻破,那就意味着南明彻底没落。
朱明,也将会被孙杰彻底的扫进垃圾堆。
山东那边的预备役尚未到位,那里还需要士兵驻守。
有句话说的好:“山东宁则天下安”。
这个地方太重要了,是南直隶到北平府之间的必经之路,又能通过海路前往朝鲜。
这里又有整个天下最强劲的土匪,山东响马冠绝天下,若没有足够的兵力,很难保证一地安宁。
所以,目前只有两个新编军南下。
不过,除了这两个新编军之外,驻扎在河南的那两个新编军也会同时出兵。
说实话,如果只是攻打,两万兵马足够了。
非对称的战争,以绝对的优势,就能将其彻底消灭。
这场战役,由赵大顶亲自指挥,他的指挥所就在山东南部的枣庄。
统筹南方战役,统领南部兵马。
月亮在夜风中渐渐明亮,一辆辆卡车进入了南直隶的边境。
一座古朴的城池,矗立在大地之上。
“沛县”两个大字浮现其上。
沛县历史悠久,汉高祖刘邦便出生于此。
水脉纵横,位置优越,是一个好地方,是徐州府治下的一个强县。
县城中的士绅们还不知道孙杰的兵马已经南下,他们还在醉生梦死,享受着人生最欢愉之事。
城中最大的士绅叫刘景,据说是汉高祖的后人,威望极高。
他家的钱粮数不胜数,在整个徐州府都有名有姓。
俗话说,守江必守淮,守淮必守徐。
想要守住长江,就必须守住淮河,想要守住淮河,就必须守住徐州。
郑芝龙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之前在徐州囤积了差不多八千左右的士兵。
但在北上之际,将这些士兵全部调离。
目前,徐州的守军只有一些卫所士兵和地主乡团。
维护治安还行,打仗就差得远了。
周琦站在已经安扎好的营地前,举着望远镜看着黑暗中的沛县。
“沛县出了一个汉高祖,是一个好地方啊!
汉亡秦,今秦复汉土。这是不是一个轮回?”周琦饶有兴致的说道。
月亮将前面的城池照的通亮,周琦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后半夜,周琦坐在帐篷中看着一张地图。
“拿下沛县,兵锋直指徐州。一旦拿下徐州,那南直隶就尽在兵锋之内!”
……
周朝的兵马就在周琦的不远处,沛县是徐州府的一个桥头堡。
而徐州又是南直隶伸出去的城池。
想要进入南直隶,就要先经过徐州,然后进入淮河流域,也就是淮安府。
拿下这两个地方,周琦和周朝就在金陵的正北方向。
届时兵马直接南下,以泰山压顶之势,就能直接灭亡整个南明。
这件事情,早已经成了板上钉钉之事。
日出月落,何琦将野战炮摆在了沛县的北边。
火炮的体积不大,威力可不小。
面朝沛县城墙,一番轰炸之后,城墙上的守军溃不成军。
城门直接被炸开,随后周琦领着兵马进驻沛县。
那个刘景带着沛县的士绅,在城门口迎接。
不过,周琦进入时根本没正眼瞧他们。
后续的文官会根据他们这么多年做过的不法事,进行一定的审判。
把他们的家产和地产,尽数分发给平民老百姓。
刘景知道孙杰的做法,可此时此刻,他毫无选择。
虽说早死晚死都得死,但他也想死的晚一些。
很多人口头上说不怕死,可真真正正到了那一天,比谁都怕死。
在沛县休整两天,然后和周朝的兵马兵合一处,前往徐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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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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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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