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四百一十四章:牛仔很忙
  西方最为强大的两个帝国都走向了灭亡。

  英国也和法兰西一样,在战乱之中走向了灭亡。

  不过,和法兰西相比较,英国的损失最小,这个喜欢充当搅屎棍的国家,也走向了灭亡。

  伦敦目前作为整个英国最为强大城市,可不仅仅只是首都那么简单。

  和法兰西的巴黎一样,当伦敦灭亡之后,英国也将彻底的消亡。

  郑芝龙对伦敦的改造是不遗余力的,这里的所有西式建筑,都必须要彻底摧毁,不管是皇宫还是教堂,都必选要彻底的消灭,即便是那些普通的民居,也要全部销毁。

  只有这样,才能渐渐将英国的文化抹去。

  当然了,除了建筑之外,还有这些人的服装。

  他们身上的衣服,也必须改变形制,不能穿着这个时代的英国服侍,都必须换成大秦的样子。

  建筑和衣服是最容易改变的,大概也就是几年的功夫,采用暴力就能将这个一法则推行下去。

  可他们日常使用的语言,却没有那么容易改变。

  想要改变一个国家的语言,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必须要通过长久的潜移默化才能实现。

  对于郑芝龙来说,战争已经结束,已经胜利,但是对于孙杰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英国这里的情况,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传到了孙杰那里。

  郑芝龙能拿下这个地方,孙杰毫无意外,对于他来讲,这不过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拥有这么多的强大武器,郑芝龙就算再怎么蠢笨,也能将这个地方拿下。

  欧洲的事情已经成了定局,拿下这些地方,仅仅只是时间问题。

  ......

  如今的美洲,成了孙杰的殖民重点之一。

  大量的百姓,在孙杰的引导下,纷纷前往美洲淘金。

  一时间,美洲掀起了淘金热。

  明末人口数量其实一直都不少,加上从孙杰登基之后就开始鼓励生产,如今人口数量增长很快。

  数量众多的人口,是扩张的基础。

  因为孙杰的存在,连绵不断的战争很快就被消灭了,而且还是以雷霆之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百姓几乎没有受到大量损失。

  多出来的这些百姓,就是孙杰的扩张基本盘。

  在北美西海岸,普吉特海湾和华盛顿湖之间,有个美丽的城市,这个城市叫做西雅图。

  名字来源于一直居住在这里的印第安部落首领西雅图。

  因为孙杰的存在,普吉特湾和华盛顿湖被率先登陆的大秦百姓称为静风湾和长安湖。

  西雅图这个名字,也成了富安府。

  富安,取意富贵平安。

  富安府目前的面积不大,可居住在这里的百姓数量却不少,因为临近海岸,又深入大陆,于是就在这里修建了港口。

  港口,同时为这里带来的繁茂的商业。

  在很早之前,孙杰就解禁了民间的开矿权,于是,在富安府周边,存在大量私人矿产。

  这些矿产主,只需要向朝廷缴纳一部分税金,就能合法拥有大量收入。

  利益永远是趋势人类进步的源泉,存在的大量金银矿,吸引着无数百姓前往,幻想一夜暴富。

  因为不缺木材,所以这里的建筑基本上都是木质结构。

  之所以不使用水泥,是因为木头的成本比水泥还要低廉,三五天一座房屋就能拔地而起。

  除非是一些官府机构,普通老百姓的房屋,基本上都是木质的。

  尽管富安府有一队驻军,但这里毕竟()是孤悬海外之地,治安当然不如国内,流血事件很常见。

  这个时代能出来的人,没几个是善茬子。

  张江龙,陕西关中人,一年前,因为做生意失败欠下一屁股外债,最后决定铤而走险,坐上前往美洲的船只,跑过来淘金。

  已经在这里混了很久,早就成了泥鳅一般的人物。

  坐在一个临街的小酒馆中,脑袋上戴着一个毡帽,有着高大的帽檐,和范阳笠有几分相似,但也有着牛仔帽的味道。

  这是一种独属于富安府的一种帽子,这里阳光充沛,加上风大雨大,所以这种硬檐帽子最为合适。

  腰上挎着一把黑火药左轮手枪,耳朵上架着一根香烟。

  喝完酒,从身上摸出几枚铜板,拍在了桌子上,向店小二打了一声招呼,走出了酒馆。

  「我刚想找你去,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了!」

  一个壮汉迎面而来,说着广东那边的话,不过,这广东话中带着其他省份的方言味道。

  这里的人山南海北哪里都有,相处的时间久了,自然会带上其他味道。

  张江龙说道:「赵斌啊,怎么了?有发财的事了?」

  张斌夹着一根粗壮的手工卷烟,吐出一个烟圈,说道:「大龙啊,大兴商行发了赏金令,说是抓到一个土著,就给五个银元。虽然这附近的土著之前被抓了不少,但咱们要是再往东边去,一定能找到更多,这些土著就是傻蛋,这可是捡钱的机会,你去不去?!」

  资本的扩张,殖民地的建立,从来都不是和颜悦色,从来都不是嬉嬉笑笑,利益之下,都是数不清的白骨和鲜血。

  过来的开矿的那些商人,雇佣国内百姓,一个月要五个银元,若是购买土著人充当劳力,那么成本就会无限降低,除过购买时会花费一些,后面使用时,几乎没有什么成本。

  这些劳工一旦进入矿坑中,等待他们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劳役和死亡。

  这些矿产主,可不会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们。

  这些劳工耐力好,听话,备受这些商人追捧。

  有买卖,就有杀害。

  由此,富安府衍生出了众多以猎捕土著人为生的赏金猎人。

  官府可不会管这些土著死活,只要不是大秦的百姓,死不死的和他们也没什么关系。

  世界就是如此,弱肉强食就是如此。

  也怪不到别人身上,只能怪自己的民族和部落无能。

  张江龙和赵斌正是赏金猎人。

  张江龙把耳朵上的手工香烟取下,用粗笨的煤油打火机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看来生意还不错啊,***了!」

  张江龙笑着说道。

  「哈哈,好!」赵斌欣然同意。

  ......

  两天后,张江龙和赵斌骑着马,走出富安府。

  两人有四匹马,两匹马用来骑,两匹马用来拉生活物资。

  城外有几座水泥窑,但也仅此而已了。

  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张江斌拿着一把吉他,唱着粗狂的陕西民歌。

  这种来自于西方的乐器,是郑芝龙之前带回来的。上手简单,成本低廉,所以很快便风靡开来。

  和古筝,古琴,琵琶相比,吉他的制造成本确实很低,也极易弹奏。

  孙杰并不觉得这是文化入侵,不过是一把乐器而已,能代表什么?

  唢呐也并不是传统乐器,是丝绸之路开辟后,从中亚那边流传过来的。

  张江龙的声音粗狂,唱的民歌一句也没在调子上,赵斌时不时还附声几句。

  两人身()上穿着破旧羊皮袄,也没有什么形制,一张皮掏了两个洞。

  除却他们两人的汉人面孔,活脱脱西部牛仔。事实上,他们也能称为牛仔,不过是东方牛仔。

  北美的土地,西方的吉他,陕西的民歌,这些古怪的符号,竟然汇集成了一副和谐的画面。

  走了两天,他们两人来到了一个叫做三里山的小镇。

  之所以是这个名字,是因为附近有一座方圆三里的小山。

  小镇面积不大,里面没多少居民,能来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赏金猎人。

  镇子里面有些做赏金猎人生意的商人,售卖一些酒水或者火药弹药。

  在镇子里休息一晚,第二天再次踏上了征程。

  两人骑着马走在平原上,脸上都是兴奋的光。

  赵斌看向走在自己身旁的张江龙,笑着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回去?我不想回去,回去干什么?我在这里舒舒服服的,回去干什么?我家里还有个大哥,有大哥赡养父母,我回去干什么?在家里,我只是一个出了名的败家子,回去也只会被嫌弃。

  而在这里,我却是出了名的赏金猎人。我已经喜欢上了这种生活,以后,我概率会在这里盖个小屋子,然后买上一大片地,种一些粮食,再娶一个媳妇。」张江龙笑着说道。

  「这里的土地确实便宜,到时候我也买上一些地,然后娶媳妇生孩子。」赵斌也这样说道。

  「是啊,到时候再抓一些土著过来当下人,咱也过一过地主老爷们的潇洒生活!」张江龙嘻嘻哈哈。

  「嗖!」

  说的正开心,一道破空声传来。

  张江龙的瞳孔皱缩,随后身子急忙往马背上俯去。

  一根箭矢,擦着头皮而过,把他头顶上的帽子打飞。

  旁边的赵斌,急忙拽住手中的马缰绳,迫使着战马停下,同时取出了挂在马背上的纸壳弹药燧发枪。

  「哈哈哈,终于遇到了,老子这下要发财了!」

  没了帽子的张江龙兴奋的大喊,眼睛中满是兴奋的光芒。

  并没有因为刚才与死神的擦肩而过而愤怒,反而兴奋的大喊起来。

  在现代社会,那些可恶的西方资本家们说东方从来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冒险家,他们在这一事情上不遗余力的抹黑东方。

  事实上,如果把东方放在他们的位置上,做的可要比他们好多了。

  就像现在的张江龙一样,此时的他就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是一个纯粹为了利益的人。

  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差点死掉而害怕,对于他来讲,危险往往带有巨大的利益。

  有人用弓箭射他,那么就代表前方可能会有一个土著人部落。

  只需要带回十个,那么他就能赚取五十枚银元的利润,这是没有任何成本的,他只需要付出一些黑火药,又或者时间。

  他的时间并不值钱,而黑火药的价格也并不昂贵。

  他速度飞快的从马背上取下了他的那把燧发纸壳弹药火枪,速度飞快的填装子弹,然后向前方瞄准。

  远处有一片不算茂密的灌木丛,灌木丛中不断的响动着,不用想,那里面肯定隐藏着土著人。

  「嘭!」

  二话不说,他就朝着那边的灌木丛开了一枪。

  硝烟弥漫,子弹射入了灌木丛中。

  有一阵惨叫声传出,张江龙露出了笑容。

  他从战马上跳下,与赵斌一起,手持着燧发枪朝那边慢慢逼进。

  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呼吸也被他压制的极为缓慢。

  赏金猎()人可没有那么好当,这些土著人,虽然武器装备比不上他们,但他们手中的弓箭射得非常准,再加上那些土著人拥有人数优势,有些时候赏金猎人不仅成不了猎人,反而还会成为猎物。

  张江龙已经不止一次的见到过翻车的赏金猎人,他曾经也面临过几次死亡的威胁,所以在这个时候他没有任何慌乱,反而变得更加冷静。

  想要获取巨大的利润,那么就必须要保证那些土著人存活。

  在保证自己的安全下,不能漫无目的的乱杀,这才是最大的困难。

  前方的灌木丛中突然跳出几个手持弓箭的土著人,他们头戴羽毛,胯下用树叶遮挡,手中的弓箭就朝着张江龙他们射来。

  张江龙眼睛圆瞪,身体如同狡兔一般,在地上不断的翻滚,躲过了他们射来的弓箭。

  「这几个壮汉身体可真好,要是将他们抓回去恐怕能卖好几个银元,到时候少了八枚银元绝对不卖!」

  张江龙想到这里,看向了不远处的赵斌,大喊:

  「你来掩护我,记住,不要把他们打死了!」

  「你就放心吧,我绝对不可能把他们打死!」赵斌大喊。

  张江龙点了点头,随后吹了一个口哨。

  他的那匹战马速度飞快的来到了他面前,翻身上马,把手中的燧发枪插在了马背上的枪套里。ŴŴŴ.xsobiquge.ČŐM

  解下马背上的绳索,左手牵着马缰绳,身体紧贴着马背,右手高高的挥舞着绳索。

  战马速度飞快,朝着前方的那几个土著奔去。

  这几个土著张弓搭箭就要像张江龙射箭,作为张江龙的好搭档,赵斌二话不说,就向这几个土著面前的地面开了一枪。

  子弹打在土地上,飞起来的尘土遮住了他们的双眼,张江龙趁着这个机会,把手中的绳索扔了出去。

  准确无误的套在了其中一个土著人的身上,绳索直接套在了这个土著的腰部,猛然用力,直接把这个土著拉的摔倒在地。

  张江龙眼放精光,哈哈大笑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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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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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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