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十章:玻璃镜子的妙用
  屋子很简陋,还没有收拾出来,孙杰就将那些竹板床放在卧室当中,铺上从现代拿过来的棉被。

  这些棉被在现代也就是一些普通东西,用料很普通,仅仅能御寒罢了。

  在孙杰眼中,这些铺盖仅此而已,可在陈虎这些人眼中,简直不要太好。

  穷苦军户出身的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好的棉被呢?

  印花的棉被,舒适的褥子,简直就是人间幸福。

  和之前一样,睡觉时分组睡,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有两人守夜,以防不测。

  都已经进城了,危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出于本能之下,陈虎还是放心不下。

  夜渐渐的深了,周大也已经回到了秦王府。

  秦王府很大,是在当年唐朝时皇城的地基上建设的。

  周大这种管事,是没有办法进入秦王府的权利核心层面的,所以居住的地方就是前院偏院的一个小屋。

  人都是有梦想的,周大也是如此。

  他的梦想就是进入秦王府的权利核心层,只要在秦王那里留下名,想尽办法拉进和秦王之间的关系,那以后的荣华富贵,可就享受不尽了。

  每年三节两寿会和府中的下人一起拜见秦王,可他却从来没有单独拜见过秦王。

  像他这种管事,王府中数不胜数,除了田亩管事之外,还有采买管事、炭火管事等等。

  算起来,他也只是外院的一个寻常管事罢了,没有上面的命令,只能在外院活动,要是无故私自进入内院,是要受惩罚的。

  人这一辈子,总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努力,周大就是这样想的。

  他的房间比寻常下人好很多,寻常下人七八个人挤在一个房间,可他却拥有一个独立的房间,面积也不小。

  小冰河之下,晚上还很冷,房间中放了一个火盆,里面烧的是往年王府发下来的银丝碳。

  平时舍不得用,今天晚上一股脑的拿了出来。

  房间中的蜡烛烧的透亮,从外面看,亮堂堂的。

  今晚上来了贵人,是从内院过来的一个太监。

  太监穿着一身锦绣红袍,面白无须,三十岁上下。

  他站在桌子前,拿着周大从孙杰那里得来的矿泉水瓶子,放在蜡烛下面,仔细端详。

  不敢靠得太近,害怕宝物被火焰烧到。

  放的太远,又观察不到,太监认认真真的把控着这里面的距离。

  “这玩意,真的是仙家宝物啊,晶莹剔透不说,还这么轻薄,吹弹可破,神物神物啊!”太监的脸上满是兴奋,眼睛中的贪婪化为了实质。

  “干爹,这是儿子专门弄来孝敬您的。今日白天我出去巡查田亩,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一个神仙,神仙被儿子的诚心感化,赏赐了儿子这么一个宝物。

  那神仙说,不管是什么水,只要放进去,就会变成神水,日常服用,有延年益寿的功效,要是服用足够七七四十九年,甚至还会羽化登仙!”

  周大弓着身子站在太监旁边,一脸谄媚。

  后面这些话,全都是周大信口胡诌的。

  “果真?”太监回过神来,眉头舒展,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太监是内院的一个管事太监,叫林猴儿,掌管王府饮食用度。

  明朝的王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个小型皇宫,里面的宦官配置,和皇宫的配置大体相同。

  这些机构,从洪武年间就开始存在,最初的那些年中,都是由文官充任,吃的都是朝廷的俸禄。

  嘉靖开始,天下亲王数量与日俱增,十数倍开国之时,负担日益增长,于是,嘉靖皇帝下令裁撤王府各项规制,由王府自己自负。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王府开始大肆任用太监。

  周大能混上一个田亩管事,很大程度上就是靠这个叫林猴儿的干爹。

  周大的年龄在林猴儿之上,可他叫干爹时,没有任何不适。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虽然是王府,但争权夺利的激烈程度不比皇宫小。

  “这种宝物确实不错,你这孩子,真是让为父高兴啊!”林猴儿笑着伸手,周大连忙将脑袋递了过去。

  “不错,不错!”

  林猴儿就像是抚摸一条狗一样,抚摸着周大的脑袋。

  “不过!”

  林猴儿语气一转,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不少。

  这个不过让周大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问道:“干爹可有疑问?”

  “你说你见到了神仙?是真的神仙还是假的神仙?这世界上能见到神仙的人,可不多啊!”

  将瓶子塞进怀中,林猴儿面露精光。

  好歹也是在王府混的人,也知道些什么,不至于被“神仙”两字蒙骗住。

  此物神奇,可绝对不是“神仙”赐予。

  “真是神仙,儿子可以担保!”

  周大跪在地上,一口咬死。

  周大也是聪明人,这种东西的来历,只有死死的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要是将此物的来历说出去,那这件事情和自己就没有了任何关系。

  以后,林猴儿可以直接将自己踢出去,自己的那些想法,全都付之东流。

  将渠道死死的握在自己手中,那自己的地位就根深蒂固。

  林猴儿用尽各种办法,威逼利诱,可周大的嘴巴很严实,什么都没说。

  没有办法,只能笑着将周大搀扶起来,不能逼迫过甚。

  “哈哈哈,刚才为父只是在试探你的孝心,没想到儿子说的都是真的,以后,为父可要好好仰仗儿子了!”

  和煦的就像刚才那事没有发生一样,和煦的就像真的是周大的父亲一样。

  周大喜笑颜开:“儿子理解,儿子理解!”

  夜很深了,林猴儿揣着那个瓶子,被周大送走。

  看着林猴儿消失的方向,周大冷哼:“哼,不过没卵子的货色,要不是看你有几分地位,就你这种人,还想当我干爹,真是做梦!”

  说完话,一口唾沫吐在了地上,重又回屋。

  林猴儿走进内院,双手揣在怀中,死死捏着里衣的瓶子,脸上浮现出笑容。

  “将这东西献给王爷,那我林猴儿距离王府大总管太监又近了一步。至于张参这个老不死的,也该下去了!”

  轻哼着陕西秦腔,林猴儿脚步生风。

  ......

  日头跃出了地面,孙杰简单的吃了早饭之后,带着陈虎他们走出了宅子。

  隔壁不远就是西安府学,西安府学西边紧挨着就是长安县学。

  虽是荒乱之年,可荒乱的不过是“泥腿子”们,士绅地主们活的照样滋润。

  这条街道上随处可见年轻的学子,他们穿着锦绣衣服,在街道上肆意穿行。

  古代能读得起书的人,九成九都是富家子弟。

  寻常农家,连写字的纸张都消耗不起,更别说“值千金”的书本了。

  街道上随处可见好几家“青楼”,“押妓”是明末文人士大夫最喜欢的活动,其中以“扬州瘦马”最为抢手。

  “押妓”是这个时代的风雅事,自然不会引起外人的蔑视。

  那些从青楼前穿行而过的普通老百姓也不会产生厌恶的想法,甚至无比羡慕。

  这个时代的青楼,可不仅仅“卖肉”,除了有姣好的面容之外,还要会吟诗作对,琴棋书画。

  西北之地比不上靡靡之音盛行的东南,也不会差上多少。

  从这些青楼前走过,耳边尽是靡靡之音,音律当中的浮夸,让人宛若置身盛世,好像城外那些饿殍全都是虚妄一样。

  孙杰摇了摇头,从这些地方走过。

  梁五跟在孙杰的身后,伸长了脖子,努力往青楼中看去。

  空气中的脂粉味道,让他潮红了脸。

  陈虎踢了他一脚,骂道:“你个腌臜货,大人在前,怎么敢想这些事?”

  梁五揉了揉自己的屁股,连连回话,说不看了。

  五分钟的热度,没过一会儿,眼睛又被这些青楼吸引住了目光。

  西安西北繁华之地,延绥镇苦寒吃风沙,什么时候见过这个?

  还是童子之身的梁五,怎么不会被吸引?

  沿着街道一直往西,就是南门大街。

  道路忽的宽敞起来,坑坑洼洼的道路一下子变成了平整的青石板路。

  西安府中有两道横竖交叉的大道,呈十字形交叉,连接西安府城的四个街道,分别是“北门大街”,“南门大街”,“西门大街”和“东门大街”。

  这是西安府城的脸面,两条大道全都用青石板铺成。

  来到街道和南门大街的交接处,孙杰环视四周。

  西边是“清军察院”,也就是巡按御史衙门,北边是永兴王府。

  永兴王是秦藩的小宗,属于郡王级别。

  明朝的西安府有东贵西贫的说法,以“北门大街”和“南门大街”一分为二,东边是“秦王府”,“永兴王府”等府邸。

  越往西边走,民居就越多。

  穿过南门大街,孙杰走进了一条不算宽敞的街道上。

  紧靠着西安府的主道,这条街道上尽管没有那么多官府和王府,但也很繁华。

  在街道上到处乱看,孙杰的目光放在了一个叫做“金石宝玉斋”的店铺牌匾上。

  名字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孙杰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一家古董字玩店铺。

  摸了摸怀中的那面玻璃镜子,孙杰走了进去。

  陈虎几人急忙跟在孙杰身后,警惕的看着四周。

  “这位爷!您请了!”

  刚刚走进,店小厮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人常说,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关中的黄土埋皇上。我们店里,上有周秦汉唐,下有五代宋元,这位爷,您看您要些什么?M.xsobiquge.ČŐM

  我们店铺除了古董字玩之外,还有日常货物,铜镜铜盆,铜锁铜环,瓷器琉璃,西洋香料,草原皮草,辽东人参……”店小厮笑眯眯的说道。

  孙杰心中感慨:“没想到实力竟然如此雄厚,正是我所要求的。”

  古董字玩古今有之,赫赫有名的女词人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就是大名鼎鼎的古董鉴赏家。

  “怎么还卖这种寻常物品?”孙杰问道。

  店小二笑道:“古董字玩固然好,能买起的人不多,卖些日常百货,维持生计!”

  孙杰点了点头,道:“那让我看看你们店里的铜镜吧!”

  店小二立刻屁颠屁颠的带着孙杰来到了一个古朴的柜台前。

  完全没有后世柜台的样子,只是一个笨粗的木头柜子,上面放着一些黑漆木盒子。

  店小二从怀里取出一把钥匙,将一个木盒子打开。

  一面铜镜出现在孙杰面前。

  眼前的这面铜镜巴掌大小,上面没有任何精美的花纹,只是一面普通的镜子,带有一个木把手。

  能看清人影,不是很清晰,却也够用,就是有些失真,看上去,脸面有些扭曲,要是看的久了,甚至会有种晕眩的感觉。

  “这面镜子是我家卖的最好的,是寻常百姓家陪嫁的好物件,作价三两银子!”店小二又开始介绍。

  “三两银子!奶奶的!真贵!”

  陈虎咽了一口唾沫,眼睛圆瞪,大为吃惊。

  “这可是铜镜,是铜做的,当然贵,光这么大的铜,都要不少钱,别说磨得这么光亮!”店小二没有生气,依旧耐心的解释。

  孙杰摇摇头,接着道:“不行,你这铜镜太模糊,有没有更清晰的!”

  “有,当然有!”

  店小二急忙又取出几面铜镜,可依旧无法让孙杰满意。

  不久的功夫,柜台上摆了十几面铜镜,没有一个让孙杰满意的。

  “这位客官,您的要求有些过分,天底下哪里有轻薄、光可鉴人的镜子?您这不是为难我吗?”店小二有些不爽。

  孙杰要的镜子,是“光可鉴人,将人照的纤毫必现,整洁如新”的镜子。

  可这个时代的铜镜,根本无法达到这种要求。

  店掌柜从主柜台后面走了出来,他看着孙杰,沉声道:“阁下不像是泼皮无赖,为何要如此刁难我家?铜镜就是这般,光可鉴人的铜镜,从来没听说过!”

  孙杰微微一笑,道:“如果有呢?”

  “要是有,我免费送阁下一面铜镜!”店掌柜指了指柜台上的那些铜镜,赌气的说道。

  店掌柜根本不相信天底下会有这种镜子。

  “一言为定!”

  孙杰应承下来,右手伸进了怀中。

  店掌柜面带轻蔑的表情看着孙杰,他认为孙杰这是在装神弄鬼。

  孙杰右手从怀中缓缓取出,镜子的一角出现在众人眼前,此时恰好有一道阳光照在了镜子上。

  光线被镜子折射,一块明亮的光斑映在了掌柜的脸上。

  “嘶,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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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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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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