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玄幻小说 > 神诡世界,我能修改命数 > 第五百四十一章 善财童子送钱,半步宗师渡劫
  山中无岁月!

  纪渊这一坐关,便是数月有余!

  转眼已经大暑!

  三伏天的热气腾腾,毒辣得像鞭子抽打。

  那座每过得一个日夜,便拔高半寸的巍峨大岳。

  其山脚下宛若火烧,站上一时半刻,豆大的汗珠就往下滴。

  几个把守要道的云鹰缇骑,按住腰间的佩刀,立于烈日之下。

  旁边便是乘凉的树荫,却也没有挪动丝毫脚步。

  可见经过魏教头等辽东老卒的艰苦操练,北镇抚司这帮新丁,渐渐养出几分严明军纪。

  比起之前如狼似虎的凶焰,更多一股剽悍勇烈的血气。

  山脚下官道有一凉亭,专门用于过往客商,亦或者登门拜访的绿林人士歇一歇脚。

  晌午时分,日头最毒。

  马蹄阵阵,急切如雨。

  鲜衣怒马的一伙人,扬起长龙似的滚滚烟尘。

  好像赶路累了,于是停在凉亭这边。

  饮水喂马,高声谈笑,好不快意!

  “啧啧,那是锦州最出名的虎纹龙骨马!搁在以前,百蛮皇族才能用!”

  扼守上山要道的年轻缇骑眯起眼睛,不由羡慕道。

  “你倒有些见识,认得这马!”

  年纪稍长的缇骑抹了一把汗水,用余光瞥向那帮非富即贵的将种子弟,笑道:

  “大盛朝的时候,这马就是西域进贡的御品了。

  学宫鼎鼎有名的大才子,还为其写过诗,‘天马出来月氏窟,背为虎纹龙翼骨,嘶青云,振绿发,兰筋权奇走灭没’……是一等一的强健英勇!乃是关宁铁卫的标配战马!”

  年轻缇骑面露惊色,打趣笑道:

  “杨头儿,你咋还懂念诗?莫非当初也是投笔从戎?”

  他们这帮穿上云鹰袍服的新进缇骑,乃是北镇抚司开衙建府,于本地招募的良家子。

  入伍之后,每天都要去校场操练三个时辰,以及做把守山道、巡行四处等杂事。

  领的是边军兵卒的饷银,额外加两斗米一条肉。

  倘若每两月一次的校场大比表现优异,还能得到下赐灵药。

  强壮气血,锻炼气力!

  这等好差事,让出身贫苦农户的良家子,抢破脑袋都想挤进来。

  只不过北镇抚司新衙门,招募条件不低。

  须得识文断字,能够挽动一口乌木弓,且发箭上靶,才能入选。

  换作别处地方,许是苛刻极难。

  但放在辽东倒也谈不上过分,毕竟白山黑水武风盛行,如那各府州的青壮,即便农户都晓得耍几手庄稼把式。

  更有许多良家子皆为带艺投军,懂得拳脚功夫,手中本事不俗。

  骑马挽弓、长枪对扎,练得颇为纯熟。

  正因此,辽东兵才会与西北“大凉骑”、边塞的“先登卫”、当阳府的陷阵营,并称为四大虎狼。

  “念过几年书罢了!投笔从戎?生在辽东、长在辽东,不当兵做什么?”

  年纪稍长的缇骑好像触及辛酸过往,冷笑道:xsobiquge.ČŐM

  “衙门撰写文书的刀笔吏,跟那捕快班头一样,人家是父死子继,一个萝卜一个坑。

  考科举博功名,哪年有过贫家子上榜?

  将种勋贵早就瓜分干净,仅辽东一地,就养出多少边将高门?哪够分的!

  便是从商,没个门路也不过为他人做嫁衣。

  等你做得大些,边将大人就强取豪夺了。

  识相一点,家中有女献上去,尚能保得全家安宁。

  若不晓得好歹,栽你一个私通前朝余孽,抄家灭门只是等闲!”

  年轻缇骑听得满腹牢骚,心知这位杨头儿必定有过一段伤心事。

  他暗自叹气,面上却浮现几分爽朗笑意,开解道:

  “咱们如今进到北镇抚司,日子也算有了盼头。

  听闻那位纪千户,也是辽东走出去的遮奢人物,好生了不得,顶撞上官,驳凉国公府的面子,于讲武堂压下将种勋贵!

  杨头儿你可能不知道,我就是听到纪千户那句‘大丈夫的功名,当从刀中取’!我才大老远从昙州跑过来投军!”

  唤作“杨头儿”的年长缇骑摇头说道:

  “都是当官的老爷,能有什么两样。

  我以前读私塾,先生就教我,‘官’字两个口,上面吞金吃银,下面喝血吃肉!”

  年轻缇骑却不认同,仰头眺望梅花林盛放如火的山顶绝巅,轻声道:

  “我觉着咱们北镇抚司能不一样。

  至少上官没克扣饷银,也没贪墨米粮!

  前些日子,我还见到有个锦州来的富家子,穿上云鹰袍服就想摆谱,拿出八百两雪花银要砸钱贿赂李小旗。

  结果第二天被扒光衣服,吊在旗杆上示众!”

  杨头儿面皮一抖,冷声问道:

  “那八百两雪花银呢?”

  年轻缇骑挠头道:

  “好像被李小旗充公了,从库房换了二十份灵药,给兄弟们补身子。”

  杨头儿闻言心头微动,却也没多说,转头看到凉亭里的将种子弟往这边走来。

  他按住腰刀,凛然以对:

  “若无官衙文书、边关手令,或者拜帖,还请止步。”

  领头的将种手持马鞭,长得颇为英武,年纪约莫二十四五左右,开口道:

  “在下司马达,乃锦州大胜关千总司马无恙之子,途经此山,想要一赏梅花林风采……”

  这人一上来就跟报菜名似的,让年轻缇骑听得脑袋发昏,只记得“司马”两个字了。

  “可有大胜关的手令?若没带在身上,便是参将的亲爹,也进不得梅山!”

  杨头儿神色不变,严肃以对道:

  “这是北镇抚司的规矩。

  司马公子若要动怒,不妨先去看一看我家千户立的大碑。”

  原本猛恶的莽山,发生天翻地覆的大变,成为翠林嫣红如海的灵秀之地。

  这个消息不胫而走,许多将种子弟闻风而动。

  欲要踏青游玩、打猎寻乐的纨绔公子,可谓层出不穷。

  他们的父辈,或许晓得纪九郎的厉害,可待在自家一亩三分地颐指气使惯了的少爷们,却未必领教过北镇抚司的威风。

  仅仅半月,什么锦州把总的千金、银州副将的小妾、宁州都尉的嫡子……乌七八糟一大堆人。

  纵马闯山,亦或者闹事叫喊这等破烂事,不下于十余起。

  “家父司马无恙之名,难道还比不过一道手令?你想要?好,本少爷等下亲自写一张便是!”

  这位自称司马达的锦衣公子,扬手就要甩动马鞭。

  很显然,也是个平常横行乡里没吃过苦头的主儿。

  “擅闯衙门重地,得赔五百两!袭击缇骑,七百两!无视千户的规矩,一千两!

  运气真好,又能开张发个利市了!”

  还没等杨头儿还手,正好下山的裴途就从旁闪出。

  一掌拍出,澎湃内息宛若海潮,肆意席卷裹住司马达。

  这位把总之子武功稀松平常,堪堪凝聚一条气脉。

  当场就被打翻在地,摔得头破血流。

  紧接着,便见一只官靴踩住脑袋。

  “老规矩,押下去,写好条子,不服就抽鞭子。

  二千二百两雪花银!让他爹拿钱赎人,十日为限,过期不候,直接发配为囚,充作矿奴!”

  裴途兴致颇高,直把这些纨绔将种当成善财童子,来一个拿一个,坐等家中送钱。

  养兵练兵,人吃马嚼,耗费之大难以想象。

  梅山上这座新衙门,左右不过千余人,每日花销已经极其之巨。

  况且,北镇抚司又不比府州官衙,能够截留地方税银作为开支。

  若非横压靖、昙两州,又有洛与贞这位财神爷。

  恐怕是难以真正立足。

  “见过裴小旗。”

  杨头儿与年轻缇骑连忙弯腰,抱拳行礼。

  裴途浑不在意,目光扫过那帮被吓到的将种子弟,夸赞道:

  “你们做得好,以后多勾引些肥羊上门,也好让兄弟们天天吃得上大补灵药!

  对了,那几匹虎纹龙骨马也要充公!关宁铁卫用的军马,何等珍贵,尔等一无功名,二非卫军,也敢大摇大摆骑乘官道?

  没有三千两雪花银,恐怕摆平不了!”

  这位长得小白脸也似,好像很好说话的裴小旗,直接放出突破换血关的强烈威势,震得那帮将种子弟不敢妄动。

  随后像个绿林大寇,将其一个个五花大绑,盘问清楚,开出价码。

  裴途正计算着这一次又能赚多少银子,忽地仰头望向梅山绝巅。

  宛若真阳当空,悬挂顶峰的那股灿金神辉,猛然剧烈动荡,好似怒海扬波。

  “千户大人出关了!”

  他把擒拿住的将种子弟丢在一边,让缇骑押送牢狱,便纵起身形,直奔山顶。

  酷热的暑气,随着裴途踏进那片四季不变的梅花林,就像痛饮冰镇茶水,顷刻消融瓦解。

  童关与李严,早早便已等候,好似迎接自家千户功成破关。

  只见浩瀚长空气流激荡,梅山周遭方圆数千里的风云翻涌。

  好似巨大的漩涡,其中孕育着无穷雷光。

  “天劫!千户要渡劫了!”

  晋升四重天,开辟气海,攫取道则,完满法理!

  遂自成一界!

  心与神交汇,身与意相融,引动天劫降临!

  这是自古以来就定下的规矩!

  只不过纪渊勇猛精进的突破速度,委实惊骇无比,足以震动世间!

  凝练真罡,开辟气海,皆如一步登天也似!

  久而久之,不见劫来,让众人险些遗忘还有这回事!

  “我的天劫?”

  盘坐于山巅,历经数月风雨的纪渊,陡然睁开双眸。

  内蕴的金红神光,仿佛神辉迸发,扫过十方虚空!

  轰隆!

  下一瞬!

  龙蛇也似的雷霆炸开!

  炽烈的火精滚滚四散,震得山巅土石崩裂,滂沱如雨!

  大片乌云遮蔽天幕,浓郁墨色弥散开来,令白日当空,却漆黑似夜!

  纪渊仰头去看,眸光倒映出万千雷霆的道则法理交织。

  更深处,似有太古天庭的正神天官,驾战车、挥金锤。

  引得罡风摩擦,降下阳和刚猛的可怖劫气!

  ps:休息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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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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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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