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玄幻小说 > 神诡世界,我能修改命数 > 第五百六十六章 城头王旗立,血流八百里
  听到纪渊提问,人皮纸通体泛着金光,好似思忖考量。

  这种谈不上太过禁忌的问题,所要付出的代价一般。

  最多也就是数月不到的阳寿、或者阴寿罢了。

  但作为老爷座下的头号亲信,它必然要懂得体恤上意,凡事尽力而为。

  切不能马虎糊弄,敷衍了事。

  于是,那张人皮纸划出两条浓墨,好似皱紧的眉毛。

  随后道:

  “还请老爷稍候。”

  紧接着,冥冥虚空倏然震荡。

  人皮纸化为一道流光,飞出北镇抚司的明堂衙门。

  “道器的本源真灵,的确与人无异。”

  纪渊淡淡笑道。

  这张人皮纸不仅善于思考,还懂得如何绕开烙印于本源的规矩法度。

  仅这一点,就远胜于那些焚山煮海的厉害法宝。

  说到底后者始终为器物,一旦失去驾驭之主。

  纵能搬山蹈海,也无济于事。

  但一尊道器衍生凝聚本源真灵,意义却就不同。

  即便没人持有,它也可以发挥十之八九的可怖威能。

  难怪上古诸圣道统,将其视为供奉的老祖宗,镇压山门气运。

  一尊道器,传续百代,可保无忧!

  纪渊并未等上多久,那张人皮纸很快回来。

  好像吃饱喝足似的,两角走得摇摇晃晃。

  其表面金光泛起,浮现字迹:

  “当世每一座真龙宝穴,都是天地生成、孕育的罕有奇物,其妙用也不尽相同。

  比如经常被风水相师提及的大炎光武,他所得的便为‘紫微天干’,乃有‘财印相辅、化险为夷’之兆。

  还有那个葬送大盛的私盐贩子,稍次一些,乃‘破军坐命,七杀为用’,处之有方,惊天动地,强而身健,却难长久。

  ‘霸王卸甲龙抬首’,足以堪称所有真龙宝穴里面最凶险,也是最大运的一种。”

  纪渊眸光闪烁,关于这一点,他也从元天纲的命书里面看到过只言片语。

  霸王卸甲这一座真龙穴,凶险在于条件苛刻。

  其一要是霸王命,其二要撑得起气数凝聚而成的“甲衣”。

  否则会反过来被压住,累及家人无法善终。

  “大祸无需多言,大运则是穿上财、智、权所聚拢炼制的‘霸王甲’。

  如同真龙护体,万邪不侵!

  倘若一位宗师得其神髓,吞其气运。

  只怕如蛟龙走水,蜕变爪牙,所向披靡!”

  人皮纸娓娓道来,解释清楚。

  “我若是定扬侯,有这一线的机会,也许也会搏一把。

  成了,便是封王裂土,百世无忧。

  输了……这条路踏上去,就没有回头的可能,哪里还用去想身败下场。”

  纪渊面容沉静,忽地问道:

  “你取得是谁的阳寿阴寿?”

  人皮纸回答得这么详细,想必削去的寿数不小。

  金光如水微微泛起,显出三个字:

  “董敬瑭。”

  纪渊哑然失笑,人皮纸还怪会物色。

  才没了倒霉鬼裴东升,董敬瑭又成了新的苦主。

  想他为人处事磊落光明,怎么会吸引这样一尊喜欢溜须拍马的道器真灵投奔过来?

  真是好没道理!

  “万会人元,也就是元天纲炼字诀的下册。

  杨淳风跟他同出一门,最后还是违背师命,私下把这一道风水秘术,传给师弟。

  希望元天纲打破天人界限,踏破神通关。

  可惜……元天纲为大盛延续气数,反伤自身,难以为继,功亏一篑了。”

  纪渊收起杂念,开始参详万会人元。

  他若想要在大凌河前,胜过万事俱备的定扬侯。

  其中一大变数应当就在这门风水秘术上!

  “武功、命数、气运、势力、名望、人心……前三者,我兴许能占小优,后三者,郭铉更胜一筹。

  十日后的那场立秋相见,自保有余,其余就不好说了。”

  纪渊一心二用,思忖着局势变化,同时还借用金色命数【未来视】。

  寻找精通风水门道的“他我之身”,汲取其中感悟真谛。

  烙印于五脏神庭的条条道则,宛若真火炼金,融成赤金色泽,摹刻于寸寸血肉。

  随着呼吸吐纳,无形气机交织垂流,几乎囊括整个巍峨梅山。

  仿佛与那股磅礴地运合为一体,无法撼动。

  识海内,横无际涯的皇天道图荡漾华光,炼出一条条青白色泽的普通命数。

  相距于一千二百草头兵,已经不远。

  ……

  ……

  莽荒边塞,初见风光雄壮,大漠黄沙骄阳。

  放眼过去,天高地远,心胸都要为之一畅。

  可待得长久,往往连骂娘的心思都懒得有,更别提欣赏景色了。

  毕竟一张嘴说话便是满嘴沙,大白天烈日炎炎,好像毒辣的鞭子,抽打得人苦不堪言。

  等到晚上入夜,寒气上涌,阴煞如潮,三重天以下的武夫,都要被冻彻筋骨气血凝固。

  堪称冰火两重天。

  熬个三年五载下来,身经百战的老卒也难吃得消。

  个个觉着这破地方鸟不拉屎,荒凉贫瘠,巴不得多斩几颗首级,多攒几钱银子,好早些回乡娶个婆娘过舒坦日子。搜毣趣

  省得将一辈子耗在咽口唾沫都心疼怜惜,好似丢了铜板的戈壁荒原上。

  “刚入行伍的时候,老子也是这样想的,咱们当兵吃饷图个填饱肚子,脑袋栓在裤腰带上,挣几个血汗钱。

  跟那些奔着富贵前程的将种子弟可没法比。”

  虎头城上,白发苍苍的老卒长长叹气道:

  “结果被迷了心窍,守着烽燧堡,一晃眼便过去二十年。

  后悔呐!”

  几个新丁三五成群,有样学样,蹲在墙垛亦或者靠着烽燧,仔细擦拭箭矢与腰刀。

  他们听着从军二十年仍是甲长的老卒,津津有味聊起虎头城的过往趣事。

  “头儿,你天天劝咱们早些挣够银两卸甲回乡,怎么自个儿却待这么久?”

  有新丁大笑问道。

  “这边塞,就像城里的烧刀子,刚开始喝辣嗓子。

  可等习惯了,就想着万一哪天喝不到,日子岂不是过得没滋味。”

  老卒嘴里说着后悔,却是不见分毫。

  那张沧桑面皮沟壑纵横,尽是岁月风霜的痕迹。

  其人尚且硬朗的身子骨倚靠墙垛,低头瞅着别在腰间的旱烟袋子,摇头道:

  “再说,俺这辈子没儿没女,卸甲归乡作甚?

  倒是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趁着年轻存些饷银,别都拿去找窑姐儿。

  色是刮骨刀,伤身又伤钱,不值当。”

  巡城的队官听到这话,应和道:

  “老林头字字珠玑,经验之谈,他当年就是没管住裤腰带,这才连着守二十年的烽燧。

  要不然,早就置办几十亩薄田当富家翁了!”

  有新丁掰着手指头计算,而后瞠目结舌惊讶道:

  “几十亩田!按照军功折算,头儿至少得斩首八十余颗,才够吧?”

  那些入伍不到两三月的兵丁倒吸凉气,齐齐看向其貌不扬的老卒,眼中犹自带点怀疑。

  斩首八十余颗,哪怕是攒下的军功也可以做个把总了。

  倘若使点银子跑下门路,升个千总都不成问题。

  “扯那些陈年的老黄历作甚,老子就乐意守着烽燧堡!”

  老林头哼哼两声,终于没忍住“吧嗒”抽了一口旱烟,乐滋滋道:

  “伱们懂什么,虎头城是最接近莽荒边塞的地方。

  燕王殿下一旦用兵,大征辟土。

  这里,最后一个听到号角,传得军令,但却能最快上阵杀敌!

  咱们先登卫两营十旗,号称‘兵皆骁锐,每战先登’!

  圣人打天下的时候,以伤亡最多,战功最彪炳著称。

  成军数十年被打散打崩过近七次,仍旧保留独镇九边的威名与荣誉!

  老子就是要守着虎头城,等羌州大小百余城点起烽火,吓得那帮莽荒孽种睡不着觉!”

  老林头这番话讲得荡气回肠,让那帮新丁听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提刀纵马,斩几颗人头回来。

  “殿下足有快十年没动兵了,虎头城风平浪静,大伙儿也能安心领饷银。”

  巡城的队官笑呵呵道。

  “迟早要打的!殿下说过,此生要为朝廷辟土三万里,再添十城!”

  老林头言之凿凿,无比肯定道。

  “三万里?那不得打到莽荒深处的狼居胥山?你问没问过那帮化外蛮夷的意见?”

  巡城队官显然没当回事,要知道,圣人早年定下九边辟土三千里的宏伟大业,而今都差不少。

  他走到老卒面前,打趣调侃道:

  “老林头你这么确信,莫非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可燕王殿下何其尊贵的人物,就算巡视边塞,也不会来虎头城。

  早二十年前,这里连年犯边,晚上守烽燧睡觉都难安稳,生怕哪个化外蛮夷的小崽子摸进来,割咱们的人头完成所谓的‘神灵试炼’……”

  还没等巡城队官话音落地,倚靠在墙垛抽旱烟的老卒却是猛地跳下。

  那双本该浑浊的眼睛透出十足的血火,好似淬火的刀胚。

  “燕王殿下说到做到!虎头城往北,横推三万里,这是他亲口所言!

  边塞太平十年,那是先登卫用尸骨堆出来、刀枪杀出来!

  倘若人人图安逸悠闲,二十年前虎头城就该被打穿了!

  当兵吃饷,天经地义!马革裹尸,也是理所应当!”

  老卒撑着那口腰刀,腰杆挺得笔直,好像虎死架不倒,犹有几分威烈气。

  巡城队官也不禁愣住,讪讪道:

  “老林头,咱只是说笑……”

  咚!

  咚咚!

  咚咚咚!

  宛若闷雷滚动的轰鸣大响,陡然响彻虎头城。

  好似擂动天鼓,其声连绵又急促,像是江水大潮推成一线。

  “铁蹄……从后面传来!”

  老卒最先反应过来,双手撑住墙垛,瞪大眼睛充满期待。

  “是先登卫!扛纛者王如岳!燕王殿下的亲军!”

  巡城队官登高望远,看到滚滚黄沙漫天飞扬。

  一杆直刺穹天的大纛厚重无匹,如同巨峰横亘四方,引得风流云散。

  上书斗大的“燕”字!

  ……

  ……

  嘶!

  生有峥嵘龙角的神驹仰天长啸,其上端坐的白袍青年不动如山。

  赫然正是燕王白行尘!

  这位殿下一身素色,仿佛披麻戴孝,眉宇间尽显冷冽。

  大宗师一念改易天象,随着燕字王旗推移前进。

  大片乌云阴霾层峦起伏,盖压垂落大地。

  往常最没上下尊卑的扛纛校尉王如岳,此时都屏息凝神。

  至于斜着身子骑乘血纹大虎的道广和尚,更是闭目养神,一言不发。

  自从洛皇后归天之后,燕王殿下便像一头独卧大岗的猛虎。

  谁若不长眼将其惊醒,必定要被扒皮拆骨死得凄惨。

  “殿下,前方三十里,就是虎头城。”

  亲卫随从的邱复翻身下马,双手抱拳道。

  “本王记得这地方,确定莽荒边塞之后,正式就藩之前,本王改名换姓来此当过一阵子的烽燧兵,遇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同乡小卒。

  他也是凤翔人,吃不饱饭才投军,整天把当兵领饷挂嘴边上。

  教本王如何守夜最安稳,墙垛哪里好挡风,能偷摸着眯两眼,城中哪家窑子的姐儿最勾人……”

  燕王白行尘说到这里,忍不住嘴角扬起。

  茫茫戈壁十方寰宇,就在他一念之间,阴云尽散。

  “最后一样,殿下怕是没机会尝试。”

  黑衣僧袍的道广和尚双手合十,低声笑道。

  “那小卒对本王讲,虽然当兵吃饷是天经地义,但投身行伍上沙场,马革裹尸也是理所应当。

  先登死战,十营甲士,绝没有哪个是怂包。

  本王临走之前,自报家门说出身份,问他要不要跟随本王做个亲兵,还放出豪言,声称迟早有一日,本王要辟土三万里,再添十座城!

  那小卒不知信没信,只笑着说‘若真有那天,若我能活到那天,便在虎头城为你点起烽烟,擂响战鼓’。

  今日,本王来了。”

  白行尘扬起马鞭,指向北方,冷眼扫过麾下的虎狼将士,沉声道:

  “既然燕王府上下披麻戴孝,个个服丧,那么别家也别好过。

  本王欲让这座莽荒天下流血漂橹。

  太阳落山之前,辟土八百里!

  三天之后,再进八百里!

  尔等可能做到?”

  扛纛披甲的王如岳身形魁梧,首先答道:

  “先登死战!末将领命!”

  紧接着,这一声叠一声,字字如雷动。

  霎时,黄沙翻滚,天地涨潮!

  几乎十息不到的短暂时辰,虎头城就已点起烽烟,擂响战鼓。

  倘若俯瞰这片边塞,便可以看到座座烽燧举火燎原也似,汇聚成一条昂首而起的赤红长龙。

  这一日,莽荒血流八百里!

  虎头城前,王旗竖立,筑京观十三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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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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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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