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啊……”卫琤看着哑巴在草地上驰骋的潇洒模样,突然很是向往。
正犹豫着要不要也跟称头和郝昭一样,让哑巴先教自己骑马的时候,身后香风拂面来。
蔡琰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身后,凤目紧紧盯着他,试探道:“夫君,你也想学骑马?”
卫琤回头看着她,迟疑半响,点头应道:“想,从小就想,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卫琤说的是他自己,现代社会如果不是家里有牧场的,基本很难接触到马,就算偶尔遇到,也只是拍个照而已,别说骑着跑了,那种马哪里跑得动啊。
蔡琰显然误会了,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接着又有些心疼起卫琤,因为从小体弱多病,他肯定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过,毕竟就连骑马这种事情,夫君看上去都很羡慕别人的样子。
而且,卫暠曾经明令禁止过,家中任何人不得让卫琤从事高强度的运动,例如搬几本书,或者吃的饭太硬都不行,因为咀嚼也需要力气。
听起来有点夸张,可却又是事实。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卫琤在其他方面的成绩怎么样,蔡琰或许不知,但在射、御这两项上,她是真的没有见卫琤去触碰过。
不是卫琤不想,而是卫暠这位父亲不肯他碰,生怕卫琤受伤,一直将他保护得很好。
蔡琰出身书香门第,蔡氏也是陈留望族之一,故而她从小就精通六艺。
此时见卫琤有意,她便说道:“夫君,由我来教你骑马如何?”
她倒不是想害卫琤,而是她自负有绝对的控制能力,能够让马儿慢慢跑,如此既能让卫琤过一过瘾,同时也能让夫君多了解自己一点。
卫琤惊讶的看着她,“你还会骑马?”
蔡琰此时有点小得意了,抬头看着卫琤,傲娇道:“我不仅会骑马,还会驾车呢。”
说着她直接拉住卫琤的手,一边教他如何相马,一边教他几个骑马的注意事项。
卫琤对这方面完全是小白,听着蔡琰振振有词的讲解,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起面前这位几近完美的女子……试问这样的女子,谁能不爱呢?
更何况,卫琤还是一个刚失恋的单身狗。
···
此时,距离平顶山几百米外的某个山坳。
胡家堡众人的脸色都不是太好。
带队出来的是二当家胡同,他是胡彪的堂弟,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一向很是要好。胡彪发达后,第一时间就将胡同拉来一起做事,胡同也从一个普通的渔夫转眼成了胡家堡二当家。
胡同这个人有个很严重的性格缺陷,就是怕死,用专业一点的话讲,就是被迫害妄想症。
这跟他早年的经历过关,他曾亲眼看着父亲被人砍死,母亲被人玷污,自己还被人在脸上撒尿。当时要不是胡彪父亲带人及时赶到,说不定他也不用活得那么辛苦。
因为有这样的经历,胡同便生出了与堂哥胡彪截然不同的面相和性格。
相比于胡彪的敢作敢为,胡同这个人就有些贪生怕死,还总是疑神疑鬼的。
此时,听到手下的汇报,胡同感觉自己的眼皮子跳个不停,感觉附近就有敌人的埋伏。
“确定是黄巾反贼所为?”胡同半张脸躲在树下阴影当中,问话的声音带着些许沙哑。
不知实情的副手点点头,他一直觉得二当家是个手段阴狠狡诈之人,从来没想过,胡同之所以表现得这么阴暗,是因为他怕死,正在拼命的隐藏自己的不安。
得到肯定的回答,胡同握着马鞭的手掌慢慢渗透出汗水。
“即是反贼,那便不得不防,对了,那郝家村现居于何处,老四的目的应该是那里,怎么会这么巧遇到反贼,我有理由怀疑反贼就在郝家村躲着。”
天地良心,胡同只是想找个地方就近躲起来,然后让人去请胡彪,自己则是躲起来等待支援而已,没成想他这一番话说出来。竟然误打误撞逼近了主谋,要知道,猥琐男三人还在村里那颗大树上绑着呢。
身旁的副手一听,只觉得二当家言之有理,这吕梁山里地势险峻,能住人藏人的地方不多,那黄巾反贼俘虏了四当家一行二十来人,极有可能就近躲在了郝家村。
好在他没有将这个猜测说出来,不然胡同怕是又要改变去向了。
就这样的,大队人马阴差阳错的朝着平顶山而来。
不过接近百米远,就被山上警戒的村民发现了。
通知到卫琤的时候,卫琤难以置信,他突然觉得自己很没用,昨日让称头他们故布疑阵,还洒了许多人血呢,如今看来,似乎一个照面就被人识破。
站在山顶上,卫琤感叹道:“这三国能人异士实在太多了,本以为多少能够拖延个三五天,不想一天时间就被人识破,唉,丢脸丢大了。”
众人来到升降台,刚好胡同一行人也到了。
看着山顶上的村民,胡同似乎一下子找回了自信。
“看样子反贼不在此处。”胡同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支棱了起来。
眼看郝家村所在的地方易守难攻,胡同当即就决定了,直接霸占了郝家村所处的高低,原地等待堂哥胡彪带人来支援。
至于去清剿黄巾反贼什么的,他是万万不敢的。
“咦,这些人好像不是来兴师问罪的。”
山顶上,居高临下的卫琤第一时间发现了不对劲,这些人似乎不是为了猥琐男而来。
郝大刀也好奇的打量着山下的人,看到为首的胡同,他眉头一皱,认出了胡同的身份。
这时,山下有人喊道:“郝家村的人,快把吊板放下来,吾乃胡家堡二当家胡同。”
胡同清了清嗓子,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等着吊板放下来。
可是,让他颇为意外的是,左等右等,上面始终没有动静,这就让他有些火大了。
他是胆小怕死没错,可他怕的是黄巾反贼,区区山民竟然敢无视他,这让狐假虎威惯了的胡同一下子感觉有被冒犯到。
“人呢,都死哪去了?”旁边副手也是不耐烦了,扯着嗓子直接爆起了粗口。
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吼,吓得胡同手中的马鞭脱手掉到了地上。
山上,卫琤眉头一挑,这一幕刚好落在卫琤的眼里,加上胡同眼神中的惊恐和慌乱,卫琤紧皱的眉头不自觉渐渐放松,随即嘴角微微上扬。
只见他唤来称头,低语了两句。
称头愣了愣,有些犹豫。
卫琤说道:“你相信我,就算计划失败,我也有办法让你全身而退。”
称头闻言,急忙摇头解释道:“公子小看我了,我之所以犹豫,是担心他宁死不从啊。”
卫琤忍不住笑了起来,保证道:“你放心吧,他没那个胆气。”
就在山下胡同一行人感觉到异常的时候,吊板终于慢慢降落了下来。
称头一个人没有带任何的武器,只是手里捧着一个亮闪闪的物件,一脸的恭敬。
胡同正一脸狐疑的看着称头,忽然身侧的副手惊呼道:“是玉晶,是玉晶杯啊!”
胡同愣了愣,好奇道:“何为玉晶?”
副手咽了口唾沫,眼里满是觊觎之色,想了想,还是开口说道:“这玉晶乃是矿石奇宝,传闻乃是水之精凝结而成,食之能与天地同寿。”
“当真?”胡同激动道。
副手见没有机会独吞,只能应道:“属下不敢欺瞒,前年与胡总兵拜见上面那人的时候,曾经有幸见过此物,当时旁边的管事说了,此乃无价之宝,千年不遇的祥瑞之物。”
其实,称头手里的就是十块钱三个的玻璃杯。但副手说的也没错,玉晶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水晶,在早期被称为玉英或者水玉。
有史最早提到水晶的诗句是屈原写的“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意思是:吃了昆仑山上的水晶,寿命与天地相同,与太阳月亮同享光芒。
再加上古人迷信长生之道,对于这些所谓的天才地宝视若神丹妙药,莫说吃水晶了,吃水银铅汞的人都不再少数,也不知道多少帝皇就是吃这些东西中毒死的。
就在二人目光死死盯着那玻璃杯的时候,称头已经走到了胡同近前。
只见他恭敬的将玻璃杯,哦,玉晶杯举到了头顶,说道:“胡将军,这是我们郝家村的一点心意,希望你能放过我们,之前的兵匪之乱我们村子死伤惨重,如今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胡同眉头一挑,难以置信的看着玉晶杯,“这,这玉晶是送我的?”
称头十分虔诚的点点头,“还请胡将军笑纳。”说着还将杯子往上抬了抬,使得它在太阳的照射下更显得熠熠生辉。
胡同看了一眼副手,见到了副手眼里的贪婪,他知道,这个杯子怕是留不得,回头还是要交给胡彪的。不过,若是能偷偷掰下来一块尝尝的话,我是不是也可以长生不老?
是人都想长生,胡同也不例外,他赶紧伸手拿过玉晶杯,直接忽略了垫在杯子下面的白纱布。
称头见杯子被拿走,颇有几分唯恐避之不及的将纱布丢到了一旁。
在胡同等人看不到的时候,他还小心的用裤子擦了擦手心上的汗,生怕沾染了什么一样。
此时,胡同等人的注意力都在那玻璃杯上,胡同更是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妄想着能够独吞这个杯子,没准自己也能够长生不老,到时候就算是胡彪问责又怎么样,哈哈哈。
而在他们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崖壁上,郝昭带着二三十个人,穿上皮甲,手持弓箭等兵器,沿着一条藤蔓编织的绳梯缓缓潜入密林中。
山上,卫琤居高临下,身姿傲然,眼见郝昭带人形成了合围之势,嘴角的笑意渐渐浓郁了几分。
在他身后,蔡琰目睹了全程,从称头拿着杯子下山,到郝昭带人合围布阵,她眼中的异彩愈发的光亮起来。不曾想,夫君也有管仲、伍子胥之才,如此夫君怎能不爱!
就在这时,原本唯唯诺诺的称头接收到了郝昭发出的信号。
胡同还在纠结怎么独吞玉晶杯的时候,他突然大笑道:“胡将军,你就不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胡同本就胆小怕事,疑心病重,此时见称头如此表现,他当即从神仙梦中惊醒过来。
“什么意思?”
称头指着杯子,说道:“这杯子上涂抹了剧毒,若是胡将军不想死得太早的话,最好是让你的人统统下马,束手就擒。”
“剧毒?”胡同吓得一把丢开杯子,刚要说话,只觉得双手掌心有灼烧感传来,接着刺痒难耐,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叮咬一般,“混账东西,你敢害我,来人啊,砍了他。”
旁边一众手下还没有反应过来,眼见形势突变,一个个刚要举刀,就看到四周树林中跳出来几十个人将他们团团围住。
副手见状,当机立断的大喊道:“好胆,兄弟们随我拼杀出去。”
称头见势不妙,急忙喊道:“胡将军,你不要命了吗?”
胡同回过神来,看着手心渐渐出现的红点和斑纹,心头大骇,拉住副手喊道:“住手,通通给老子住手。”
他看向称头,“解药,快给我解药。”
称头呵呵一笑,往后退了一步,从合围而来的郝昭手里接过弓箭,好整以暇的说道:“胡将军想要解药也简单,让你的人都下马,将武器丢到我面前。”
“狗才,你这是痴心妄想。”副手气急败坏,这跟让他们送死何异。
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胆小的胡同厉声喝道:“下马,按照他说的做,谁敢不从,回去后,我让你们的家人统统为我陪葬,若是不信,你们可以试试。”
“二当家……这……”副手还想挣扎。
胡同回头朝他瞪来,因为手心异变,他坚信自己中了剧毒,想到自己会死,他双目渐渐充血,颇有几分威势:“照做,我让你照做,听不懂人话吗,都特娘的给老子下马,把武器给他。”
副手到嘴的话只能咽了回去,看了一眼胡同的手掌,无奈的叹了口气,‘砰’的一声,重重将腰间的佩剑丢在了称头面前,双目圆睁,似乎要把称头生吞活剥了一般。
怎奈胡同被卫琤抓住了软肋,而他们的家人性命也被胡同掌握着,若是不照办,死的就不止是他们了,还有他们的家人。
(知道胡同中了什么毒吗,家里养盆栽的书友应该知道了吧,那是一种很常见的植物,但很少人知道它还有毒,和谐社会,大家知道的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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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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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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