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凯宾斯基,一场盛大的婚宴如期召开。
卫琤这边的亲友基本都是村里的人,还有大学的三个舍友。
而沐沐的亲友同样简单,除了直系亲属,便是之前公司里的同事。
两人都很默契的没有邀请现在公司的属下,职场就是这样,上下级的关系不要太亲近,否则容易坏事。
但婚礼上,还是来了一些不请自来的人。
比如:女首富陈莉,比如:还在跟龙城招商局洽谈的陈梅会长,以及之前跟卫琤买过老山参的齐建国和洪传军等本地有名的富商。
别人巴不得她们来,卫琤却是懒得接待,最后干脆交给花轻语这个伴娘了,而让卫琤意料之外的是,宿舍的老大竟然跟陈梅会长认识,而且还有事求到陈梅会长,当然,这是后话。
男方亲友这边,方叔一家坐在主宾席。
方欣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穿着一身天蓝色的紧身束腰流云旗袍,她从请帖上知道了婚礼的中式主题,于是连夜买了这套旗袍,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她想漂漂亮亮的出现在卫琤面前。
方叔和方婶毕竟上了年纪,穿什么无所谓,端庄一点就行,但卫琤让他们帮忙迎宾,这本来是新郎父母的工作,卫琤是孤儿,他们义无返顾,于是也穿上了汉服。
还别说,方叔汉服一穿,瞬间有了铁胆神侯的架势,这多亏了乔姐的造型做得好,完全是按照影视定妆照的标准去整的。
方婶虽然差了点,但也是个富态的人,就是没有那股子气质和神韵,撑不起古装造型。
好在,今天的主角不是他俩,倒也无伤大雅。
最让卫琤无语的是,他手贱邀请了[肛之炼金术师]这个合作了多次的家伙,这家伙倒也给面子,大老远从黑龙江打飞的过来。xsobiquge.ČŐM
本来也没什么,可在家伙瞎搞,竟然穿一身龙袍来赴宴,甚至身后还整了两个娇滴滴的小宫女。
卫琤一脸无语,看向宴会厅后方,此时不少宾客正跟小宫女合影呢,卫琤不了解,倒是花轻语和沐沐小声说了,那两个小宫女都是百万粉丝级别的大网红。
总的来说,卫琤虽然是个孤儿,但这场婚宴不仅办得异常的隆重,更是宾客满堂,原本制订了五十桌,最后硬生生整到了七十五桌,好在酒店大厅是连通的,撤掉屏风隔断就行。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卫琤有钱!
婚礼结束后的第二天。
卫琤和沐沐出现在两千多公里以外的天涯市,吹着海风,吃着海鲜,看着潮起潮落。
这是两人有史以来在一起最多的时日,前前后后共十天,卫琤每天陪着沐沐看电视、逛街、看电影、看舞台剧、还去了一趟游乐园,把情侣能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
落日的余晖下。
卫琤躺在阳光房的草席上,头枕着沐沐丰润的大腿,享受着按摩服务。
“明天就要回去了,以后我会尽量多陪陪你的,你工作也不要太累,特别是投资非洲新能源的案子,尽量招几个经理人帮你做事。”
沐沐双眸温柔的望着卫琤的侧脸,一手按着卫琤的太阳穴,一手不自觉的抚摸着卫琤的长发。
听到卫琤说要回去,她虽然面上没有什么变化,心里却有点小失落。
不过,她很快就认清了自己的定位,笑着点点头。
她本不奢望太多,卫琤能够给她一场如此盛大隆重的婚礼,让她的家人在亲友面前长脸,这就已经够了,接下来,就好好帮卫琤经营公司,别的什么都不要想吧!
她心里如是思忖着。
却听卫琤说道:“明天上午我们先去把结婚证领了,还有,今晚我不戴那玩意儿了,可以吧?”
沐沐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腿上的男人,眼眶温热,满心的柔情化为一个轻轻的吻。
卫琤微微一笑,“我就当你答应了。”
···
三国时空。
谢氏也在准备七月的婚礼,虽然还有两个月,但古代婚嫁礼仪繁琐,提早两个月很正常。
谢老太公最近可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家族子弟去了朔方历练,不时写信传来好消息。
谢氏在朔方建立的牧场、瓷器坊等一应产业,也在有条不紊的发展中。
唯一让谢老太公有点头疼的,便是嫡孙谢晖了。
同辈的谢氏子孙,虽然鲜少有文武双全的,但学文练武的,如今各有志向和前程。
却唯独这嫡孙还在家中虚度光阴,这叫谢老太公如何能够放心得下。
轰!
突如其来的爆炸声,吓得谢老太公一个机灵。
“不好了,不好了,大少爷……”
谢老太公眼珠子一睁,没听得真切,只知道是谢晖出事了,再加上那一声爆炸声,谢老太公吓得脸色发白,刚刚站起来,就觉得头晕目眩,踉跄着又坐了回去,“来人啊,来人。”
管家急匆匆跑进来,见到谢老太公的样子,也是吓得不轻,好在他足够机敏,急忙说道:“没事,大少爷没事,就是被一锅热汤淋了腿,医仆说涂点药膏便可痊愈。”
谢老太公这才放心了下来,好奇道:“好端端的怎么会被热汤淋到,还有方才那一声响动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卫氏的雷震子?”
便在这时,有个小厮急匆匆跑来,“城,城卫队的人求见老太公。”
谢老太公看向管家,沉声道:“说,那小子又在整什么幺蛾子,这次连城卫队的人都被惊动了,若是因此坏了玉儿的婚事,可别怪老头子我大义灭亲。”
管家苦笑着摇了摇头,与谢老太公躬身一礼,道:“还是那些个公子哥,自从跟着大少爷在《龙虎榜》上扬名后,便拾掇咱大少爷一起研究什么蒸汽鸡,府里的铁匠都被招了去。”
“这什么蒸汽鸡,要铁匠做甚,还有这小子怎么跟鸡杠上了,即是吃食,回头让人去请卫氏的厨娘来一趟,别让他折腾了。”
平日里虽然对嫡孙谢晖多有埋怨,但行动上,谢老太公对着嫡孙可是疼爱异常,否则也不会让谢晖养成之前的纨绔模样。
“走吧,先去跟城卫队的人解释一下,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可别让人误会我谢氏暗地里折腾雷震子那样的大杀器才好。”
管家微微颔首,扶着老太公朝前厅走去。
与此同时。
谢晖苦哈哈的躺在竹席上,几个小丫鬟正在打扫院子里的狼藉。
“好在只是轻微的烫伤,否则谢兄这条腿怕是……”
“去去去,别说风凉话,方才要不是你急着打开进水阀,谢兄也不会受伤。”
谢晖朝说话的二人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要争吵。
“好了,好了,眼下最关键的是记录试验的数据,刚刚看清楚了没有,铁球是何时炸膛的?”
“呃,这……”
“方才距离太远,没看清啊。”
“是啊,爆炸的时候动静太大,大伙儿都被吓得抱头鼠窜,躲都来不及。”
谢晖愣了愣,看着自己腿上的纱布,气恼道:“感情我这伤是白受了啊。”
“倒也不算白受,最起码证明热汤在密闭空间中,真的能够产生巨大的动能。”
谢晖身旁一个身穿青布麻衣的青年开口说道。
这人出身一般,能够跟谢晖等公子哥聚在一起,全凭他河洛学院研究生的身份。
“李兄,你快给我们几个说说,这动能真的能驱使脚踏车自己跑起来吗?”
“按道理说是可以,不过,具体要如何让脚踏车跑起来,我还需要回去跟先生讨论一下。”
“带上我,我也去。”
“同去,同去,谢兄,你这腿都这样了,还去啊?”
谢晖混不在意的跺了跺脚,哈哈笑道:“无妨,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出了谢府,骑上各自的脚踏车,带上没车的同伴,风一样朝河洛学院赶去。
谢府在城东,要去城北的河洛学院,必然要经过城中央的钟楼。
咚咚咚,此时刚好是下午未时,钟声悠扬,响彻全城。
钟楼的羊市可以说是最为热闹的场地,因为连通四城区的城门,又是安邑县城唯一的地标建筑,渐渐的成为往来客商和旅人必定要观赏一番的打卡点。
“那是什么?”
途径钟楼的一行人,视线被一群聚集在一起的路人吸引。
因为骑着车的关系,路人习惯性让出一条通道,使得他们一行人径直就到了人群中。
只见人群中跪坐着一壮一少,壮年约莫三十出头的样子,少年估计十四五岁,这都不算什么,真正让人在意的是二人身上的气质,以及跟前贩卖的物品。
那是一头硕大无比的黑熊,仅仅是一个脑袋,就犹如磨盘一般沉重。
少年见聚集的人这么多,却鲜有人上来问价,无奈的朝一旁的壮年问道:“兄长,要是这家伙卖不出去咋办?”
壮年也是一脸哭闹,看了眼弟弟,道:“若是卖不出去,你要的长枪就只能用百炼铁了。”
少年一听,连连摇头,“那不行,就算买不到龙山铁胎,咱也要用官府的沉铁才行,普通百炼铁根本就承受不住百鸟朝凤的威势。”
壮年轻叹一声,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啊,可这龙山铁胎跟沉铁都不好买啊,咱们又没有什么官府的背景,让你去求蓟侯你又不愿,我有什么办法?”
少年听到哥哥的抱怨,不由得紧了紧双拳,喃喃道:“主公目下也是分身乏术,我若因着这点小事去求他,未免被他看轻了,只是没想到想要打造一柄利器,竟然如此艰难。”
壮年似乎不忍让弟弟如此伤感,抬眼看向四周,最后目光落在谢晖一行人身上,特别是几人骑着的脚踏车,那可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
赵风硬着头皮上前,抱拳一礼,恭敬的说道:“几位公子,我兄弟二人侥幸猎到一头野兽,这家伙一身是宝,皮毛能保暖,胆汁能治病,熊掌更是难得的美味,我们也不多要,就想换两块龙山铁胎,几位公子能否行个方便?”
赵风已经打听过了,一块龙山铁胎是一百斤,两块刚好能够打造两把武器,兄弟俩一人一把。
谢晖饶有兴致的看着那头大熊,确认道:“你说那熊罴是你们猎到的,我能问问,是怎么猎的吗,是用陷阱,还是?”
赵风愣了愣,刚要回答的时候,身后的弟弟抢先答道:“猎头熊罢了,我兄长瞄着眼口鼻子连射三箭,让它失去行动,我再用木刺直取喉管心口要害,要什么陷阱啊,挖个坑还费劲呢。”
“子龙,不得无礼,快向这位公子致歉。”赵风伸手拍向赵云后脑,结结实实的一下,把赵云当场打了个趔趄。
谢晖不在意的笑了笑,道:“这位壮士无需多礼,你既有猎熊的本领,为何不去龙山军效力,只要加入龙山军,莫说是龙山铁胎了,便是地煞七十二重器,也可凭战功得之。”
“哈哈哈,谢兄说笑了,他们一看就是外地人,估计连什么是地煞七十二重器都不知道。”
谁知话音刚落,被兄长拍了一掌的赵云,激动的站了起来,“知道,我知道。”
说着,赵云往背上的包袱摸了摸,很快掏出一本往期的《大汉龙虎榜》来,看书页的褶皱程度,这本《龙虎榜》只怕被他翻了有几千上万次了。
“你看,地煞七十二重器,龙胆亮银枪!”
谢晖低头看去,那一页有两柄地煞重器的介绍,除了龙胆亮银枪之外,还有徐晃的盘古斧,这一期的《龙虎榜》应该是去年发刊的,记得这一期的重点是宣传徐晃以一当千的战绩。
一般人看这一期的《龙虎榜》都会关注徐晃,或者盘古斧,而像赵云这般只关注一柄枪的,还真是少见的很……看来他不仅是个用枪的高手,还很喜欢这柄龙胆亮银枪。
再探头看向那头巨大的熊尸,谢晖笑着说道:“哦,原来是龙胆亮银枪啊,这枪我见过。”
赵云惊呼出声,眼中精光闪闪的求问道:“公子见过此枪,不知现下是龙山军哪位英雄的配枪,若是得幸,某定要去求教一番。”
谢晖哈哈哈笑了起来,摇头说道:“据我所知,这枪目前还没有派发下去,只在卫氏演武堂供奉着,我那妹夫似乎也在等待一位能够与之匹配的英豪。”
赵云:「Φ_Φ」
“与之匹配的英豪!”
“那不就是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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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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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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