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内。
丁秋楠拿小口的抿着汽水,酸酸甜甜汽水沿着肠道滑入胃中,整个人都甜蜜蜜的。
李东来则是仰起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碳酸把身体里的浊气带了出来,打一个饱嗝。
美滋滋。
玻璃瓶子喝完,不能丢,还能换钱。
李东来把两支瓶子放在医疗箱内,带着丁秋楠来到贵重生活用品。
身后。
售货员大妈无奈的收回目光,拿起毛衣,嘴里嘟囔:“不就是长得帅气一点,身材魁梧一点,身高一米八九嘛,有啥了不起的。”
“京城这么大,三条腿滴蛤蟆不好找,三条腿滴男人多的是。”
“只要我周红待在供销社,我那大侄女,不愁嫁!”
....
贵重生活用品区域。
自行车蒙着红布,在墙上挂着,四周拦了一圈红布条子。
无法靠近。
售货员是一位中年大叔,他正蹲在板凳打瞌睡。
李东来轻“咳”一声:“同志,同志?”
“我的妈呀,吓死俺了!”大叔被惊醒,凳子歪倒,差点摔倒在地。
他摆正凳子,走过来:“你们有什么事情?”
这话把李东来整不会了。
到这里自然是买自行车,难道是参观?
不过,看一眼墙壁上那张‘不可无故殴打顾客’的横幅。
李东来,忍了。
挤出一抹笑容:“同志,买自行车。”
售货员大叔揉了揉眼,打一个哈欠:“永久180,飞鸽156,凤凰170。”
“你要哪一种?”
买自行车就像后世买车一样,是一件大事。
后世,李东来刚毕业,硬是用足足两个月时间,逛了二十多家4S店,才挑选出一部大牌汽车。
对于自行车,他也早做足了功课。
三大牌,各有千秋。
魔都永久,号称有路的地方,就有永久。
没有路的地方,也有永久。
它骑在邮政人员的身上。
没错,永久专门为邮政员打造了一批重载自行车。
深绿色的。
无论乡村土路还是田间小道,乡邮员们骑着它走村串户很是神气。
津市飞鸽。就像这座城市的特色职业一样,只会耍嘴皮子,华而不实,花里胡哨。
自行车经不起折腾。丁秋楠女式二六就是飞鸽产的。
每次载两个人,自行车就在屁股下吱吱作响。
魔都凤凰,自行车中的“宝马车“,都市白领一族首选。
骑上之后,用时下话说就是牛逼闪闪。
当然,耐操更是不用说,载上三四个成年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以真正的做到一车骑三代,人走车还在。
咳,最主要是还便宜10块钱。
“同志,就给我来一辆凤凰自行车!”
掏出170块钱和一张自行车票递过去。
售货员大叔接过,转身向后面走去。
李东来惊呆了。
这...
这...这...
这不会是要携款潜逃吧?
再看一眼丁秋楠,正在两眼风光的盯着旁边的缝纫机,似乎没有觉得售货员大叔的行为有何不妥。
他才明白,是自己土鳖了。
墙壁上挂着的自行车是样品,后面是仓库。
李东来把注射器放回医疗箱内,双手抱怀,耐心等待。
很快,售货员大叔就推了一辆嘎新的自行车走过来。
自行车上的凤凰徽标闪闪发光。
果然是闪闪!
他把自行车摆在李东来面前:“同志,你的车。”
然后没等李东来细看,又蹲在板凳上开始打盹。
李东来皱眉头:“同志,我还没仔细看呢?万一有掉漆磕碰呢?”
售货员大叔打着盹,说道:“放心吧,我卖了五年自行车,一辆出问题的自行车都没有。”
吹牛吧你!
当时买了汽车,那个4S店员也是那样说的,结果刚走到半道,就发现雨刮器是坏的。
最后返回店里,刚才那个称兄道弟的销售员此时已经变成了大爷,称雨刮器不是主要配件,需要更换的话必须自费。
就李东来那暴脾气,当场就爬到车顶上,唱了一出沙家浜。搜毣趣
那龟孙4S经理看着越聚越多的人,都快哭了。
...
在供销社里是不可能唱沙家浜了,还是仔细检查一遍,才能放心。
脚蹬子,链条,皮座,车轱辘....
该有的都有,一切完好!
李东来推着自行车,喊上还在盯着缝纫机看的丁秋楠一起出了供销社。
车买了,还要去派出所打钢印。
钢印就相当于后世汽车的牌照,车子丢了,派出所也能查到很快就找回来。
当然,每年三块五的保险钱,也是必不可少的。
等一切琐事忙完,已经是晚上六点钟了。
李东来骑着自行车先把丁秋楠送回了丁家。
然后...又骑上自行车回到了四合院。
终于不用走路了。
沃德天,每天20公里,饶是李东来是练过的,也受不了。
回到四合院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推着自行车,轻轻敲门。
“谁?”门内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你哥!”
“哥哥回来了,雨水姐姐你等下就按照我说的话,跟他说。”
李小妹拉开门,看到自行车,她怔住了。
“啪!”
然后猛地关上门。
屋内传来一阵喧嚣。
“小妹,李医生回来了,你怎么不让他进来?”
“啊,你也听到了?我还以为我在做梦。”
“吱宁!”
木门再次打开,李小妹揉了揉眼睛。
“哥,你买自行车了?”
李东来点点头,把自行车推到屋里。
“饿死了,还有饭吗?”
正准备抚摸自行车的李小妹赶紧收回小手,朝煤炉跑去:“锅里给你留了馒头,还热乎着呢。”
李东来这才看到何雨水静悄悄的站在一旁。
她的小脸写满了羞怯。
“雨水妹子,你也在啊!”
李东来把医疗箱放在桌子上,洗了一把脸。
“嗯呐,东来哥...”
这时候,李东来接过李小妹递过来的白面馒头,咬了一口:“雨水,你吃过了没有。在这里吃一点?”
“吃过了,我和小妹一起喝了棒子面粥。”何雨水看一眼那辆崭新的自行车,低着头,心中无声叹息。
同样都是哥哥,同样都是轧钢厂的工人,怎么差别那么不一样呢?
她本就是个好脸面的女孩子.
有时候,饿了肚子,宁愿喝自来水也不愿意麻烦邻居。
但是。
今天实在是不行了。
为了自己的前途,何雨水决定把这张脸撕成粉碎,狠狠的踩在脚下。
...
看着何雨水欲言又止的样子,李东来就明白,这女孩肯定是遇到了麻烦。
不过,他并没有开口询问,只是一口一口的啃着馒头。
一个馒头很快吃完,站起身,倒了一搪瓷缸子茶。
一口一口的喝着。
见何雨水迟迟不开口,旁边的李小妹着急了。
她顾不得玩脚蹬子,跑到李东来面前。
“哥哥,雨水姐姐遇到难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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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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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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