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衣道袍的男人面白无须,俊朗不凡,看不出年岁几何。
他伸手道:“坐。”
吴北良坐在他对面:“在下吴北良,性别男,爱好女,是大荒第一圣品灵窍饕餮吞天窍,我爹曾经独断万古,我将青出于蓝!前辈怎么称呼?”
青衣道人微微愕然:“饕餮吞天窍不是圣品第二灵窍吗?”
吴北良眨了眨眼:“如果饕餮吞天窍是圣品第二灵窍,那圣品第一灵窍是什么?”
“圣品第一灵窍是……”青衣道人蹙眉,“奇怪,话到嘴边怎么就忘了呢?”
吴北良不甘心地说:“我不着急,你慢慢想。”
青衣道人摇摇头:“不想了,会忘记说明不重要。小友可愿与贫道手谈一局?”
吴北良摸了摸鼻尖儿,不置可否:“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青衣道人道:“赢了你过此关,输了你重新来过。”
吴北良眼珠一转:“这一关对应文曲,前辈定是才华出众的天之骄子。”
对方含笑点头,一点儿都不谦虚:“小友眼光不错。”
“前辈才华过人,肯定会作诗吧?”
“自然。”
“手谈时间太久,前辈可敢与我比作诗?如果不敢也没关系,毕竟,我可是大荒诗仙!”
“大荒诗仙?哎哟,不错呦,贫道洪荒诗圣,愿与你一战,我若输,让你过关,你若输,重新来过!”
“你若输,让我过所有关?”
“年轻人,你在想屁吃呢?贫道的权限只有这一关!”
“行吧,一关也行,怎么比?”搜毣趣
吴北良看出来了,这青衣是个真仙,真要干起来,他不一定打得过。
所以,能文斗是极好的。
“简单,我们两人,各作两首关于水的诗,谁作的好谁赢,限时一个时辰。”
“谁来评判呢?”
青衣指了指自己:“我。”
吴北良一怔:“蛤?这不公平吧,万一我写的好,你非说自己写得更好怎么办?”
“放心,贫道有真言符,不会撒谎的。”
吴北良点了点头,大脑疯狂运转:“那我就放心了。”
“开始吧!”
青衣真仙点燃一根香,轻轻插进坚硬的石桌里。
那轻松的模样,仿佛被插的是一块豆腐。
吴北良背负双手,忧郁深邃的双眼望着满天星辰,沉默不语。
他在搜肠刮肚,可是大脑一片空白,除了一个大大的‘水’字飘来飘去,再没有第二个字。
青衣真仙好整以暇,似乎一点儿都不着急,他屈指一弹,一滴晶莹的水珠划过虚空,落入干涸的小河中,化作汹涌的奔流。
“这样,应该会多一些灵感。”
片刻后。
青衣真仙嘴角上扬:“有了!”
说罢,他轻轻一捏,自虚空捏出一根毛笔。
然后奋笔疾书,一气呵成,一首五言绝句跃然于纸上。
青衣真仙摇头晃脑地读了一遍,自我感觉良好。
斜睨了吴北良一眼:“小友,我已经写好一首咯,你还没开始呢?”
吴北良淡淡道:
“我们是比谁的诗写得好,又不是比谁的诗写得快,只要还有时间,我就没有输。
再者说,写诗讲究灵感,硬写出来的,一般不是好诗。”
“小友言之有理!”
说罢,青衣真仙居然把刚写的诗撕了。
吴北良长出一口气,心中暗赞:“干得漂亮,现在咱俩又是同一起跑线了!”
一炷香很快烧完了,吴北良的脑海里除了像鬼一样飘荡的‘水’字,还多了一只游来游去的鸭子!
吴北良很烦那只鸭子,想要赶走对方。
但是鸭子很调皮,‘嘎嘎’不停,赖着不走。
在青衣真仙点燃第二根香时,吴大官人脑中忽然掠过一句‘春江水暖鸭先知’!
吴北良大喜,终于有一句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怎么也想不出其前其后应该是什么。
当第二炷香烧了一半时,青衣真仙再度提笔,写下了一首诗。
这一次,他读了好几遍,改动了两个字。
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开始想第二首。
吴北良见对方已经写出一首,自己这边只有一句,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不由得心急如焚。
好不容易走到这一关,他可不想重新来过。
可是诗到用时方恨少,他越着急,脑袋越空!
现在他脑子里连水都没了,就剩下一只倔强的名叫‘先知’的鸭子在撒欢!
——我特么真是槽了!
但是为了维持大荒诗仙的逼格,他还不能让对方看出他胸无点墨,急得要咬人来。
顷刻后。
“小友,时间不多了噢,只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炷香了,你再没有灵感,就输了。”
吴北良没好气道:“不要打扰我,管好你自己,你不是也没写出第二首吗?”
青衣真仙拿出一把扇子,轻轻摇动:“贫道觉得,贫道没必要写第二首了,现在这情况,稳赢!”
“老登,话不要说的太早,容易打脸的。”
“贫道倒要看看,你如何打我的脸!”
就在第二炷香要燃尽的时候,吴北良脑海中忽然出现了好几首诗。
他大喜过望,立马取出纸笔,随便写了两首。
写完后,时间也到了。
青衣真仙目瞪口呆,没想到对方居然在最后时刻一口气写了两首诗。
“小子,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故意在最后写出来,打我个措手不及?”
他急了他急了,素质都丢了,对吴北良的称呼从小友变成了小子!
吴北良一脸无辜地说:“当然不是了,我就是看时间到了,所以随便瞎写了两首。”
“瞎写的啊?那你写一百首也是输,我这首可是精雕细琢的精品。”
说着,青衣真仙拿起吴北良写的诗念道:“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诗……”
“等等!”吴北良打断了对方的话。
“怎么了?”
“真言符。”
青衣真仙摆摆手:“不需要真言符,你这诗写得太好了,比我的强一万倍,这真是你瞎写的?”
吴北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没错。”
“这诗里的李白是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吴北良嘴上却道:“平阳村里我李大爷。”
“汪伦呢?”
“村里我汪大爷,他跟李白李大爷是好基友,呃……好朋友。”
青衣真仙感慨:“这可真是一手绝佳的送别诗啊,小友无愧于大荒诗仙之名!”
感慨完后,他又念了第二首诗:“西风吹老洞庭波,一夜湘君白发多。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念完后,青衣真仙对吴北良惊为天人:“小友诗才无双,是货真价实的大荒诗仙,我这洪荒诗圣与你比,啥也不是!我输了,输的心服口服!”
吴北良装模作样地说:“前辈客气了,我前面憋了半天也没憋出一个字儿,若不是最后来了灵感,输的就是我了。”
“想不到小友如此谦逊,不知小友可否将这两首诗送给我?”
“当然不行,你咋这么脸大呢,堂堂洪荒诗圣,怎么好意思白嫖我一个小辈,起码也得拿件仙级灵宝换啊。”
青衣真仙嘴角微微抽搐:“小友说得对,是贫道冒昧了,此乃贫道珍藏多年的五兽灵须符笔,用它来换这两首诗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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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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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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