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贱民们,首陀罗明显是更珍惜生命的,而比起首陀罗来,吠舍们则更加珍惜生命。
因为吠舍们是有家有业的,虽然不算富贵,但也算是中产阶级,对自己的性命看得比较重要。
而且吠舍们多少都读过几天书,认识几个字,也算是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都比较惜命。
越是社会底层的人群,越是读书少的人群,越容易被控制精神,成为勇敢的炮灰,贱民们就是例子。
而作为中产阶级兼知识分子的吠舍们,显然不是优秀的人墙,尤其是在他们阶级内部还有一个致命的矛盾。
由于不列颠运来的火枪数量只有几万条,因此并非所有人都能分配到。除了不列颠人之外,肯定优先分给婆罗门和刹帝利。
然后到吠舍这个种姓阶层时,一部吠舍分到了火枪,另一部分则没有分到,只能拿着弓箭。
这个区别平时不明显,但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就是谁当肉盾谁当射手的区别,太他妈的重要了!
实话说这个分配过程完全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并非不列颠人从中搞鬼,因为不列颠人能分清傻三儿们的五大种姓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们既没心情,也没必要还要把每个种姓里再细分,哪些吠舍是高贵一点的吠舍,哪些吠舍是低贱一点的吠舍。
保持种姓制度还是霍金斯为了怀柔傻三儿的贵族阶层,赢得他们的支持,不得不下的功夫。否则不列颠人觉得种姓的事儿都没啥必要。
倒不是不列颠人崇尚人人平等,而是在他们眼里,傻三儿就是傻三儿,难道还非要分谁傻得轻点,谁傻得更彻底吗?
霍金斯这么做,是因为尊重被征服者的一些传统习惯,可以让被征服者们产生一种类似“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效应,从而让征服者更容易统治。
例如满清入关后,在头发上极度较真儿,通过这种心里羞辱的手段,筛出了一大批有反抗精神但没有反抗战略的人,集中干掉了。
然后满人为了化解汉人的愤怒,又几乎全面承袭了明朝的朝廷官吏制度,继续封孔家为“至圣先师”,还在明皇陵前俯首称臣。
然后百姓渐渐就释然了,虽然我们被迫换了个发型,不愿意换的就换了脑袋,但他们还是很尊重我们的传统的,这个更重要,很好!
元朝也是一样的,蒙古人一开始其实很不重视孔家,甚至还有一段时间,彻底取消了科举制度,压根看不起知识分子。
但为了让汉人百姓觉得受到尊重,元朝也还是册封了孔家,表示虽然我把你们编入下等人,但我很尊重你们的传统。
这事儿干得最出色的,就是眼前不列颠人的近亲,美利坚人,他们都把印第安人快杀没了,还坚持过感恩节,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呢……
所以,吠舍这个种姓群体,谁能拿到枪,躲在后面当射手,谁没拿到枪,顶在前面当肉盾,完全是一件随机事件。
可当了肉盾的吠舍们并不这么想,他们坚信这里面有暗箱操作。尤其他们还算是知识分子,就更容易产生很多的阴谋论出来。
比如我身后的这个家伙,同样是吠舍,但他有个漂亮的老婆,会不会是负责发枪的不列颠老爷不但给他发了枪,还给她老婆发了子弹呢?
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否则我在射击训练中的成绩还要比他高出一环呢,凭什么最后把枪发给他了?就凭我对枪管有过大胆的想法吗?
还有旁边的家伙,他老婆倒是姿色平平,但他颇有家资。
而不列颠老爷来后,他的家资就明显减少了,会不会是拿去贿赂了不列颠老爷,获得了拿枪的资格呢?
还有更后排的那些刹帝利和婆罗门们,不列颠老爷来之前,他们就欺压我们,作威作福;如今不列颠老爷来了,他们凭什么还高人一等呢?
谁也想不到,傻三儿独立自由的火种,竟然诞生自一个被迫当了人墙,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吠舍心里。
当两颗来自大明军队的子弹在他身边飞过后,心胆俱裂的新生革命者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死活不肯当人墙了。
这一招十分高明,他既没有临阵逃脱,也没有后退,督战队应该就没有理由一枪打死他。
但他坐在地上,又有效地减小了被击中的概率,而且最大限度地暴露了他身后的火枪手们。
其他的吠舍人墙立刻有样学样,全部坐在了地上,还有很多人直接趴下了,总之既不跑,也不当人墙。
但他们身后的枪手们失去了屏障,立刻被明军的火力打得死伤惨重,后面的督战队挥舞着手枪,威胁人墙赶紧站起来,否则打死他们!
坐在和趴在地上的吠舍们愤怒了,我们又没跑,没有违反军令,你们凭什么要开枪打我们?
愤怒的吠舍们要转身夺抢,进行反抗,那个最先坐下的吠舍大喊道。
“同胞们不要动,我们就坐在这里,躺在这里,我们谴责暴力,我们谴责歧视,我们不与他们合作!
同胞们,我作为一个吠舍,作为傻三儿这个国度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曾觉得自己是体面的,安全的!
在我的上面有婆罗门和刹帝利,在我的下面有首陀罗和贱民们。我被上面的人歧视,也歧视下面的人。
我曾觉得这很公平,但今天我知道我错了!当贱民们倒下时,我们没有替他们发声!
当首陀罗倒下时,我们也没有替他们发声!现在轮到我们当肉盾了,果然也没有人为我们发声了!
我们在给谁当肉盾?不是我们身后的刹帝利,也不是刹帝利身后的婆罗门,我们是在给侵略者当肉盾!
我们在给歧视我们的人当肉盾!我们给他们当肉盾,他们依旧会欺压我们,抢走我们的财富,强上我们的妻子!
今天,我们觉醒了,我们要自由,我们要反抗!我们手中没有枪,但我们也不需要枪!
我们就坐在这里,不用暴力,也不与他们合作,我们一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M.xsobiquge.ČŐM
一声枪响,霍金斯粗暴地踩灭了提前诞生的非暴力不合作的小火苗,然后狂吼道。
“老子数到三,凡是还没站起来的,一律枪毙!”
革命者们失去了领头人,顿时又成了一盘散沙,再次垂头丧气地站起来当了肉盾。
但任何内部革命,都会给外部敌人带来机会,明军抓住了敌人内乱的时刻,发动了全面的猛攻。
吠舍们纷纷倒下了,然后是勇敢的刹帝利,再然后是高贵的婆罗门。当婆罗门开始顶在最前面时,霍金斯的热血终于变凉了。
他带着不列颠老乡们骑上剩下的战马,趁着傻三儿们还在浴血奋战之时,疯狂地跑路了。
此时剩下的傻三儿残余部队,见不列颠老爷抛弃了他们,也瞬间失去了斗志,纷纷扔下枪,举起了双手。
藏兵和僧兵们一拥而上,将他们捆绑起来,游击队还不想停手,想要继续屠杀,被萧风拦住了。
“战争是战争,屠杀是屠杀,这是两个概念。他们已经投降了,而且他们占领不丹之后,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屠杀。”
被从王宫里解救出来的国王十分担忧:“虽然他们没有屠杀,但不给他们个教训,他们以后再入侵我们怎么办?”
萧风微笑道:“既然你担心这个,那也好办。这一战虽然大获全胜,但大明军队死伤也不少。
我要继续往前打,后面虽会陆续有援军抵达,但时间上总是慢些的。不丹的军队就加入我们吧。
等大明占领了傻三儿之地,藏区的活佛们过来管事儿,不丹自然也就安全了。”
不丹国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毕竟傻三儿不灭,他这个位置就始终是茅厕旁边睡觉,离死不远。
这次霍金斯只是绿了他,倒还不要紧,等下次霍金斯再打过来时,估计就会杀了他了。
一众婆罗门被俘后,本以为死定了,想不到却被萧风救了下来,也都颇为不解,他们派了个代表,求见萧大人。
“尊敬的萧大人,愿诸神保佑你!既然大人不打算杀我们,是否可以放我们回家了呢?”
萧风笑了笑:“你们回去能干什么呢?霍金斯知道你们跑不了的,肯定是被俘虏后放回去的。
你们觉得霍金斯会相信你们吗?他一定会以为你们是我故意放回去当间谍的,我没杀你们,他却一定会杀的!”
婆罗门代表打了个冷颤,知道萧风所言非虚,霍金斯真的能干出这种事儿来。
“可是萧大人,我们如今有家不能回,留在不丹这里,等你的大军离开,我们肯定也会被不丹人打死的。
还请萧大人给指一条求生之路,我们愿意跨过山和大海,走过人山人海……”
萧风装作为难的想了想,最后缓缓道:“这样吧,确实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去拉萨学习佛法。”
婆罗门代表一愣:“萧大人,佛教虽然起源于我们国度,可如今国内信奉者很少了,我们都信印度教的。
佛祖释迦摩尼,不过是毗湿奴的化身之一。湿婆、梵天、毗湿奴三位大神才是主宰之神啊!”
萧风笑道:“印度教说佛祖释迦摩尼只是毗湿奴的化身,佛教也说梵天只是佛祖的护法神。
可归根结底都还是一家人,无非是都说自己的老大厉害就是了。总比外来的耶稣亲近吧?
再说了,印度教可以让婆罗门当统治阶级,佛教也一样可以啊,只要在佛经里把你们的身份提高不就行了?”
婆罗门代表听出了萧风的言外之意,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大人此话怎讲?”
萧风淡淡的说道:“明人不说暗话,你们傻三儿这次胆敢冒犯大明,大明必不会容忍。
所以大明会占领整个傻三儿之地,并将不列颠人彻底赶走!可大明对你们的国土没有什么兴趣。
我答应过藏区的活佛们,会恢复天竺之名,让他们回归天竺,建立佛国,弘扬佛法。”
婆罗门代表大急:“萧大人,这么做只怕诸神不会同意的。本来嘛,大明占了我们也不反对。
看大人的英明神武,大明占了也未必就比不列颠人占了更差。可信仰这事儿,我们是很认真的!”
萧风遗憾地摇摇头:“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本来还想,藏地的活佛们毕竟是大明派过去的,人生地不熟的。
他们只能高高在上,当精神领袖,具体的统治工作,肯定还得交给天竺本地的傻三儿贵族们来干。
刚好你们被俘了,也没地方可去,本想让你们近水楼台,提前培训好,回国就当官的。
既然你们的信仰如此坚定,倒也没关系。想来你们国内想当官的人还有不少呢。
我打下天竺之后,还怕没有人主动请缨吗?我干脆让不丹人去天竺当官儿吧,他们本来就信佛。”
婆罗门代表顿时犹豫了,思索片刻后,咬了咬牙:“也罢,不就是给神改个名字吗,没啥大不了的!
只是佛教总嚷嚷着什么众生平等,可我们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已经传承很久了,不可轻废啊。”
萧风笑道:“这个是宗教方面的事儿,你自己去和活佛们商量吧。他们要用你们,就会想出办法来的。
神改个名字没啥大不了的,种姓制度改个名字就有啥大不了了吗?佛教说的是众生平等,可你见哪个寺庙里平等了?
叫婆罗门、刹帝利可以当贵族,当统治阶级,改名叫活佛和罗汉就不行了吗?事在人为嘛。”
婆罗门代表豁然开朗,连连称是,欢天喜地地回去跟同伴收拾行李,准备去拉萨留学,以便等祖国被大明占领后好曲线救国了。
召平安不解地问道:“大人,这些傻三儿不杀也就是了,为何还要安排他们学佛法,将来当官儿呢?”
萧风淡淡的说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明就算占下傻三儿之地来,也很难教化他们。
一群连蜥蜴都不放过的家伙,你能指望他们理解什么礼义廉耻吗?他们既然信神,就让他们信好了。
你可知,为何大明联邦有那么多的番邦属国,我却只将草原纳入大明版图,其他的都留其国名,任其自治吗?”
召平安想了想:“莫非是担心大明管理不了,鞭长莫及?毕竟国土太大,信息不畅通,难以快速反应。”
萧风点点头:“有一部分原因是如此,国家就像身材一样,大有大的好处,但也有大的难处。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国家越大生命力就越强,而且文化传承就越不容易断绝,可凡事要有度。
有些地方,有些人,永远也无法融入大明,就像水和油一样。像这样的地方,要想纳入大明,只有犁庭扫穴,迁入人口才行。
大明的疆土不小了,没必要为此徒造杀孽。有时候藩属国比起自己的领土来,反而更好管理。
有时候,朋友多了好办事儿,亲戚多了却容易坏事,人们往往感恩可有可无的帮助,却抱怨理所当然的付出。”
不丹此时就很感恩大明的帮助,趁着明军修整之际,热情劳军,国王更是天天眼泪汪汪的请萧风喝酒,表示自己永远忠于大明。
此时进入藏区的明军,在扫荡了几个炸刺儿的土司之后,分出了两万骑兵赶到不丹,补充了战斗的主力部队。
就在萧风大军准备开拔之际,不丹游击队的领导人,那个庶出的王子急匆匆的找到了萧风,二话不说,倒头就拜。
“萧大人,请救救我,也救救我的母妃吧。”
萧风一愣:“你母妃怎么了?你坚持抵抗,为国立下大功,听国王说不是要封赏你吗?”
王子又气又怒:“萧大人,正是因为父王要封赏我,皇后觉得我会威胁到世子的地位,竟向父王进谗言!
她说,不列颠人占领不丹之时,霍金斯……那个恶魔,曾玷污了我的母妃,让父王下旨逼我母妃自尽!
我去和父王讲理,却惹怒了父王,说我身为后辈,不该过问此事,当为尊者讳。
我宁愿以功劳相抵,可皇后却说,我恃功傲慢,表面是拿功劳救母,实际上是展示实力,威胁父王!”
萧风叹了口气,还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么点个国家,怎么也像师兄家一样,这么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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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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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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