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兴华军,畜力方面已经得到了极大的缓解,一方面是靠着茶马古道的战马交易,极大扩充了骑兵的力量,淘汰下来的老弱战马都可以变成驮马,另一方面是兴华军自己兴建的小马厂也开始出栏,双管齐下形成合力,极大缓解了畜力方面的压力。所以别的不说,万人规模的军队,全部乘坐马车或者骡车机动没有问题。
可不要小看这一点,自古以来,作战就是兵贵神速,只要走官道,马车行进的速度至少是步行的两倍,而且最重要的是士兵能节省大部分的体能用于作战,这无疑是抢占了先机。
千军万马在大校场上集结,脚步声、说话声、口令声还有战马的嘶鸣声交织在一起,漫天的烟尘之中,士兵们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整队。大校场的外面,黑压压的全是人头,今日是兴华军出征广西的日子,谅山府的居民几乎全城出动,涌出城外,来到大校场边给自己的军队送行。
这其中很多人本来就是从广西、湖广或者内地逃难过来的难民,现在兴华军作为子弟兵要打回广西,这怎能不叫人激动,特别是兴华军中的许多战士,本来就是从内地逃亡回来的,现在他们以全新的身份回去,面对的是击败了明军和农民军的建虏,这让他们心中豪气顿生,兴华军乃是百战精英,还怕了建虏不成,他们挺直了胸膛,渐渐安静下来。
轰的一声,号炮轰鸣,大校场的点将台边,数十个人影登上了台阶,正是高衡领着一众军将。今日大军出征,不仅仅是武将都来到现场,包括制造总局的大匠还有成子龙、堵胤锡等一众文官也全部来到了大校场。
众人在点将台上站定,号炮的轰鸣结束,张超上前一步,鼓足中气大吼一声道:“肃静!”
哗啦一下,所有士兵双脚并拢,挺起胸膛,以标准的立正姿势站定,骑兵全部下马,左手牵着缰绳,站在战马的右侧,战马早已带上了嘴套,保证不发出声音。
大校场上,兴华军战旗招展,只能听见战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的声音。就连外围的百姓们,也全部安静了下来。
高衡望着台下站立的八千将士,不仅仅是八千士兵,还有六千多匹上好的战马,数百辆马车,一百多门轻重火炮,还有大量的装备和辎重。虽然这不是兴华军出动兵力最多的一次,但却是兴华军出动规模最大的一次,所谓规模,不仅仅是包含了士兵本身,还有武器装备和运载工具,显然,兴华军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拥有了完整的后勤保障和远程机动能力,这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是是否能被评价为强军的重要指标,而不是说你单兵作战能力强就行了。
比如成吉思汗的草原大军,远程机动能力一流,后勤干脆不需要,打到哪吃到哪,再加上强大的单兵武力,这才能称为世界一流的军队。兴华军虽然目前还不是那么强大,但光是眼下这八千将士,已经有了一流的水平了。
不仅如此,他们出发之后,下龙湾的舰队也会出动一个水师营沿着海岸线同时出发,他们也要跟随大部队一起出动。有明一代,广西和广东的划分跟今日并不完全相同,当时广西是没有出海口的,出海口基本上被广东包揽,所以即便是舰队出发,也不能直接威胁广西的土地,只能在广东沿海游弋。
但高衡、成子龙等人在统帅部商议之后制定的两套方案。之所以出动水师同行,一方面是兜底,统帅部已经秘密制定了撤退路线,假如昆仑关守不住,再往后基本上就没什么好防守的地方了,兴华军虽然大大加强了机动能力,但若是对上以骑兵为主的满蒙联军,还是差了点,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钦州湾保证一支强大的舰队,如果前面顶不住,全军往南撤到距离最近的钦州湾,在水师掩护下撤退。
除了兜底的任务之外,这支水师最重要的就是携带辎重,光靠陆军的运力,非常有限,如果是水师那就不一样了,不管是火药、炮弹、铳弹还是粮草,海运的装载量都要大得多,他们可以停靠在钦州湾,然后陆军派人去取,囤积在昆仑关内。一旦开战,就让清军领教一下兴华军火海的威力。
同时,高衡已经放出鸽信给琼崖的王奇,琼崖的水陆两军随时做好在广州登陆,袭击敌军后方重地的任务,如果将清军比喻成一条巨蛇,那么昆仑关就是蛇头,广州就是七寸,尾端那里有郑成功,高衡也会派人送信给他,只要他在福建沿海给清军造成一些麻烦,那么最终多铎就会形成首尾不相顾的态势,有利于兴华军正面抗敌。
高衡扫视了一眼下方排列的将士们,这就是凝结了无数人心血而练成的钢铁之师。让人眼前一亮的就是骑兵方阵,兴华军骑兵头戴六瓣铁尖盔,外罩深蓝色铁叶布面甲,内衬精钢板甲,最里面还穿了一层丝绸软衣。
要说这丝绸软衣的好处可是不为外人知晓,通过扬州一战,高衡对建虏的作战能力有了基本认识,并且对于他们的骑射印象深刻,清弓的巨大威力和特殊的箭支往往会给对手造成巨大伤亡。
特别是那些形式各样的刺箭和披箭,箭头上的倒刺深入人体很难拔出,就算拔出来也要带掉大块的血肉,让将士们痛苦不堪。虽然兴华军骑兵是两层重甲,但是近距离依然不能防住箭头,可丝绸的好处就在于,弓箭无法穿透,即便是箭支刺穿两层铠甲射入人体,也会被丝绸包裹着一起插进人体。
丝绸凭借着光滑的质地和独有的韧性,牢牢裹住箭头,拔箭之时只要扯动丝绸就很容易带出箭头,而且丝绸还具有止血的作用,只要不是射中要害部位,有很大希望能保住战士们的生命。
骑兵们腰间插上两杆四四式手铳,马袋中斜插着精钢马刀,为了保证骑兵的强大冲击力,所有骑兵还配备了一根一次性长杆骑枪,这是跟西洋人学来的招式,长杆骑枪在对冲之中可以发挥巨大作用,只要扎中对方骑兵或者战马,己方骑兵就立刻脱手,然后拔出马刀作战。如果用得好,一杆骑枪能像糖葫芦一样干掉一排人。
不仅如此,高衡为了加强骑兵防御能力,特地命令制造总局连夜冲压了一批小圆盾,也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装饰,就是给骑兵挂在右臂上,提高防御能力。除此之外,战马都披着前档甲,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也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精锐的马队。
咚咚咚,三通鼓声响毕,高衡大踏步向前,只见他身披精钢鱼鳞甲,头戴虎头六瓣盔,披着深蓝色的兴华军大氅,二十余岁的高衡人高马大,多年的征战,让他的肌肤都变成了古铜色,脸庞上线条分明,写满了坚毅,目光如同猎鹰一样锐利。
他来到台下,在第一排将士们面前走过,随即停在了一个军官的面前,将他胸前的蓝色领结系紧。那军官更加用力挺直了胸膛吼道:“掷弹兵连连长王根生参见大帅!”
高衡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小子,有股子精气神,到了阵地上,你们掷弹兵连手中的震天雷,都要给本帅扔到四十步以外的距离上去。”
王根生曾经创造了兴华军的投掷纪录,但那还不是他的极限,所以全军以四十步为标准选拔高手建立了掷弹兵连,得益于制造总局的改进,再次减轻了一点木柄震天雷的重量,然后全军配发,使用这种震天雷,王根生甚至能扔到五十步以外。
听到高衡这么说,王根生全连将士们鼓足了劲吼道:“是!”
高衡又看见了一个异常年轻的脸庞,他走到这个小战士面前,扶正了他的帽子道:“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启禀大帅,小小人,哦不,卑职卑职叫张小二,今年十六岁。”那士兵结结巴巴道,生怕说错了话。
高衡点了点头,虽然这个年轻士兵生得较为高大,但是从脸上一看就能看出他的年纪来,应当是非常年轻的。兴华军征兵标准是从十六岁开始,所以也不算是违规,只是这么年轻的战士上战场,总归让高衡的心中有些不好受。
他问道:“为什么加入兴华军?”
那小战士道:“我爹说了,兴华军、大帅给咱家分了几十亩土地,咱再也不用过颠沛流离的难民日子,咱也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但是现在,听说建虏杀过来,要穿过镇南关,到我们兴华军的地盘上烧杀抢掠,这咱不能答应。”
高衡点了点头,重新回到点将台上,指着那名小战士,对台下所有人朗声道:“诸位,听见了吗,就是这个道理!”xsobiquge.ČŐM
他顿了顿又道:“我兴华军自成立以来,大小战役无数,刚刚取得了五府之地,拿下了高平,打通了茶马古道,在云南占住了属于我们百万百姓的利益。屁股底下的凳子还没捂热,他妈的狗建虏,这就急不可耐南下了,福建没了,湖广没了,广东也没了,再就是广西了,可不要忘了,我们可是跟广西接壤啊,那么下一个会是谁啊,是我们!他们要把战火烧到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上,你们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八千兴华军将士怒吼道:“杀!杀!杀!”
高衡点点头道:“不错!既然我们跟他们说不通道理,那就让我们手中的刀枪跟他们讲讲道理。此次,本帅带领诸位东进,进入广西境内,我们要在昆仑关,打一场坚决的阻击战,让昆仑关成为建虏的坟墓。我兴华军此战为的就是,抗击建虏,保卫家园!跟诸位一起奋战,是我高衡的荣幸,我兴华军,此战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将士们放声大吼道。
张超上前一步高唱道:“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矜。一呼同袍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齐从军!净胡尘,誓扫敌寇不顾身!”八千将士包括留守的将士们,足足一万多人放声高歌。
嘹亮的战歌在大校场上响起,堵胤锡惊呆了,这,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今日,是他第一次看清楚兴华军的全貌,可是给他带来的震撼实在是太强烈了。此刻,堵胤锡脑海中就浮现出两个字,“王师!”
“全军出发!目标昆仑关!”高衡大手一挥,下了点将台翻身骑上了黑雄马。早有士兵打开了大校场的营门,高衡一马当先飞奔出大校场,身后跟着统帅部直属营,接下来就是阿木的骑兵大队,然后张超的步兵和吴荣的炮兵翻身坐上马车,一辆辆马车驶出,再就是炮队辎重由畜力牵引跟在最后。
谅山府百姓们层层叠叠围在大校场边,箪食壶浆,手中的包子、馒头鸡蛋止不住往将士们手里塞。
手提拐棍的老人道:“孩子啊,跟着高大帅打胜仗啊,别给兴华军丢脸。”
拿着菜篮子的妇女道:“相公,家中有我,你在前面安心打仗,活着回来啊。”
背着书包的学生道:“兄长,家里的田地有我看着,你不在家,我就是家里的男子汉,等你回来啊。”
牙牙学语的幼儿道:“爹爹,必胜,必胜。”
出征的将士们,他们是谁的儿子,谁的夫君,谁的大哥,谁的父亲,此刻他们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兴华军军人,在铁与血中成长的战士,为了胜利,他们不惜一切,跟着高大帅,取得自己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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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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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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