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就是广州府啊。”数日之后,希望号总算是停靠在广州码头。此时的广州府,依然是明帝国最大的通商口岸,虽然明清两朝一直都执行海禁的政策,甚至到了清朝还执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但是即便是闭关锁国,也不能说是完全封锁,不跟外界有一丁点交流。最起码,广州府一直都是华夏地区的通商口岸,甚至是唯一的通商口岸。
自北宋在广州建立市舶司以来,广州一直都是南洋诸国商人的聚集地,现在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大量的西洋人也涌入了广州,进行东西方的文化和贸易交流活动。
对于希望号这种来自荷兰的海船,广州这边早就是见怪不怪了,甚至就在希望号靠岸的那一刻,还有数艘不知道是佛郎机人还是英格兰人还是其他什么西洋人的船只也在准备靠岸。
站在甲板上的高衡看着广州府繁华的景象,一时之间竟然有些恍惚。数月之前,他来到大明,但不管是脱县、渊县还是谅山府、新安港,包括他刚去过的琼州府,这些县城府城的规模都不大,区区数万人口,也就跟后世一个大一些的乡镇差不多,这并不能引起高衡的共鸣。
但是到了广州府,一切都不一样了,不管是在明代还是在后世,广州一直都是一个繁华的都市,不仅仅是炎黄子孙,还有各国的商人都在这里活动,即便是明末,在战火尚未波及两广之前,广州依然保持着一个国际化都市的样子。
这让高衡找到了后世城市的感觉,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感觉到自己并没有跟后世断了联系,并没有走得太远。
“将军,将军,我们到了,可以下船了。”蒲德曼的话将高衡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高衡反应过来道:“哦,哦,好,一起下去吧。”
蒲德曼放下栈桥,在前面引路,孙和鼎跟在高衡的后面,大家穿的都是便装。安南的便装穿在身上稍许有些怪异,不过没关系,广州府各色人等都有,他们一下船,反而直接融入了人群之中。
广州府蒲德曼以前跟别人来过一次,但也只来过那一次,所以对这里的地形谈不上熟悉,不过没关系,广州商业发达,他们一下船,就有几个牙人围了上来,要给他们介绍生意。搜毣趣
牙人实际上就是牙行,实在市场上为买卖双方说合、介绍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商行或者中间商人,跟后世的中间商是一个意思。他们的业务范围很广,主要是外国商人到这里来人生地不熟,做生意不方便,有个中间商牵线搭桥,对买卖双方都是好事情。
蒲德曼是红毛碧眼的荷兰人,像是这种人,牙人非常欢迎,因为荷兰商人一般都是来进口商品的,要知道,明朝的瓷器茶叶在西方都是贵族才能使用的奢侈品,非常挣钱。
牙人通过倒卖物资,也能挣这些红毛鬼不少钱。而高衡他们几人在牙人们看来,更像是蒲德曼的南洋随从。
牙人们一上来,就开始七嘴八舌介绍起自己的货物来,一个个都把自己的货物夸得天花乱坠。蒲德曼想了想道:“你们好,是这样,货物我们自然是要进口的,但是在这之前,我想要见一见广州的知府大人,不知道你们当中有没有人能想办法引荐一下?”
“你说什么?”几个牙人都是一惊,随即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蒲德曼,那表情好像是在说,这红毛鬼是不是疯了,知府大人是什么人,岂能是红毛鬼想见就见的。
孙和鼎立刻上前解围道:“几位,是这样,我们来自安南,这位就是我们的主人,是安南当地的贵族,这次来是有事情想要拜见知府大人,不能见面也没关系,我这里有一封信,如果你们有门路能送信给知府大人,我愿意出五十两白银。”
“嚯!”众人又是一惊,好家伙,送一封信出五十两白银,果然是安南贵族,一出手不同凡响。
众人一个个眼巴巴望着孙和鼎手里的钱袋子还有信封,其实这信封是孙和鼎的亲笔信,只要宋应升能看到,一定就会请他们去见宋应星。
但是牙人虽然是中间商,可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士农工商,排在最末尾,想要跟宋应升搭上线,可不容易。几人虽然垂涎欲滴,但是事情办不成,银子他们也拿不到。
忽然其中一个牙人指着领头人道:“吴老板,你二舅妈家的三儿子不是在府衙当差吗,或许能疏通一下。”那领头人一拍脑门,“干!你小子,我怎么没想到。”
说罢,他立刻变换了一副笑脸道:“若是各位信任我,我这就去试试,只是,只是。”
高衡从怀中摸出一个小金锭道:“这是一两金子,算是定钱,也用于你疏通关系,剩下四十两银子,你办成了,就来取,我们就在这附近找个旅店安置。”
那牙人喜笑颜开,接过金锭忙不迭揣进怀中,然后道:“旅店好说,交给我了,我让人带你们过去,只收你们一半的钱,给我三天时间,定然能有消息。”
第二天一早,高衡等人美美睡了一觉之后,在蒲德曼的带领下,于码头上闲逛,了解一下广州的风土人情,也看看商业贸易的情况。主要是高衡想看看谅山府目前能有什么样的贸易前景。
故步自封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将自己掌握的资源跟外界进行交流,才能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比如对于高衡来说,目前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就是粮食,只要人口足够,他们就能开拓更多肥沃的土地来生产粮食,大明最缺的就是粮食,如果能开辟一条运粮航道,就能源源不断将粮食运出,换取更多的资金。
这是其一,其二,就是高衡一直在考虑的事情,安南虽然有煤炭、铁等资源,但是最多最好的资源应该还是橡胶。
其实从郑和下西洋开始,明朝人就已经接触了橡胶这种东西,只是古代人还不知道如何利用橡胶生产出更多实用的东西,也就是橡胶的应用并没有普及。若是高衡能把橡胶给发展好,也是一个很好的出口项目。
作为从后世来的军人,高衡知道,但凡是高中化学学的不错的,基本上都知道橡胶的生产原理。把橡胶树的表皮隔开,自然会有橡胶液流出。随后用筛子过滤掉液体中的杂质,再往里面放入甲酸,但是这时候应该没有甲酸,但是没关系,草酸也有一定的功效。
草酸好办,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获得,比如竹笋法,把去皮的竹笋煮上一刻钟,然后过滤竹笋块,留下含有草酸的液体,将液体放入容器中静置数天,就能得到草酸结晶。把表面的杂质洗干净,干燥后就能得到纯草酸。
甲酸实际上也是从草酸中提炼的物质,将其混合进入橡胶液之后,橡胶液就会变成糊糊。将其干燥,去除多余的水分,并反复捶打干燥之后,就能得到橡胶片。随即清理表面杂质,再经过多道净化工序,就能得到橡胶原料了,有了原料,生产鞋子、手套甚至是轮胎都不是难事。
只是不知道,现在的人能不能意识到橡胶制品存在的巨大价值,从而能让自己出售橡胶制品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
正沿着码头一路逛着,忽然,留守在旅店的范玉跑过来道:“将军,让我一通好找,原来你们在这里,快回去吧,知府衙门那边来信了,有人在等咱们。”
高衡一愣,这么快吗?看来这牙人的办事效率非常高啊。
众人立刻赶回旅店,发现一个穿着便服,但是形象气质一看就是官员的人正在旅店的大堂中等着他们,身边还跟着几个穿着劲装,看起来应当是衙役之类的人。
那官员身边站着的正是昨日的牙人,牙人一看他们进来,对官员道:“老爷,就是他们几位,说是找知府大人有急事。”
官员点了点头,迎上去道:“诸位好,本官乃是府衙主事,受宋大人之托,邀请几位去衙门一叙。”
原来,昨日那牙人也算是巧,刚去他二舅妈家,就发现他的表兄弟正在房中,原来是今日二舅妈身体不适,表弟请假回去看看,正好打了照面。牙人心中大喜,他表弟在衙门中担任衙役皂头,也算个小领导,平日里跟宋大人能说上几句话。
牙人亮出手中的金锭子,表弟坐不住了,给老娘看病哪有挣金锭子重要,这可是他半年的收入,他立刻马不停蹄赶回衙门,想办法将信件递了上去。宋应升一看,便知道事情非同小可,这写信的可不是一般人。当即就派人一早去请孙和鼎他们来府衙相见。
众人进了府衙,便被主事带入了后堂,一进去,他们便看到了两个长相颇为相似的六旬老者站在堂中。孙和鼎一进去,其中稍显年轻的一人便迎了上来,抓住孙和鼎的胳膊,嘴唇蠕动了数下。孙和鼎长得跟孙元化非常像,宋应星只要不是老眼昏花,就能一眼认出来。
他随即一声长叹道:“能活着出来就好,能活着出来就好。”
孙和鼎当即跪下道:“宋先生,这么多年,宋先生还能记着我们,记着父亲,请受小子一拜!”
当面之人正是宋应星,宋应星赶忙扶起孙和鼎道:“令尊含冤而死,我的心里也不好受,今日能见到其后人,想来令尊泉下有知,应该也能宽慰了吧。不过说来奇怪,你们不是在琼州。这,这如何又到了这里呢?”
宋应星这才注意到,孙和鼎身后还跟着几人,其中一个还是红发碧眼的洋人,看来他们能从琼州府脱身,应该少不了这些人的功劳。
当下,宋应升请大家落座,众人互相见礼。孙和鼎这才介绍了一番。
宋氏兄弟这才明白过来,闹了半天,正主竟然还不是孙和鼎,竟然是后面那个叫高衡的年轻人。
因为高衡在一行人中最年轻,即便是孙和鼎也是四旬的中年人了,高衡不过是二十岁的小伙子,可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正主,还是安南北部的一个领主。
因为军报的缘故,宋应升听说过一些关于镇南关的事情,但是跟朝廷一样,对那边的事一知半解,高衡的名字更是第一次听说,听了孙和鼎的介绍,他们这才明白,原来镇南关大捷背后还有这样的故事。
宋应升开口道:“高将军,姑且先这样称呼吧。”
高衡连忙起身道:“不敢,这将军的称号只是自封,军中将士们抬爱,如此称呼而已,实际上在下并没有任何官职。”
宋应升点点头,“高将军,我不知道你来此究竟是何目的,但是你将孙和鼎等人救出,虽然我很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毕竟是朝廷钦犯,你一个境外之人,插手大明的事务,好像不妥吧。”
宋应星连忙起身道:“兄长,你怎能。难道你不知道和鼎他们。”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私分明,本官同情孙元化大人的遭遇,但这并不意味着本官认为高将军这样干是对的。”宋应升止住宋应星的话头道。
高衡笑道:“呵呵,大人说得不错,但是谅山府急需发展,发展就需要人才,几位孙先生正是我们需要的人才,若不是他们,我们也不会知道宋应星宋先生就在广州,说实话,此番前来,就是想请宋先生去谅山府一叙,先生所画蒸汽机,让人耳目一新,我愿意全力支持先生,将此实物制造出来,利国利民。”
“什么蒸汽机?”宋应星有些纳闷。
高衡拿出图纸,放在宋应星面前,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这东西我虽然有了思路,名字却没想好,将军这么说,倒是非常贴切。唔,蒸汽机,是个好名字,顺带解释了其工作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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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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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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