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队!列队!”安东尼奥一声令下,骑兵们在队伍中来回奔驰,荷兰人的动作很快,也许对于这样的战斗已经习以为常。事实上,他们也并不是每次都欺负南洋土著的冷兵器军队。
毕竟南洋的土著居民并不是安东尼奥口中真正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就比如吕宋那里,也是有当地土著政权存在的,他们的国王也曾经购买过火器,组建过火器部队,只不过在荷兰军队面前,即便是装备了火器的土著军队还是不堪一击。
因为他们并没有接受过真正的、系统的火枪战术训练,所以在技战术上跟荷兰军队差了一大截。后世伟人曾经说过,最终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给你好的武器,你不会用,等于烧火棍。
有了这种强大的信心,安东尼奥根本没将禄平的敌人放在眼里,反而如释重负,实际上,他最不喜欢的,一是丛林中的伏击战,容易让他们找不到方向。二就是攻城战,谅山府毕竟是府城,城防肯定也有一定规模,攻城战或者巷战并不好打。可若是这种平原对攻,他举双手欢迎,看来今天,要收获一场巨大的胜利了。
东印度公司的军队毕竟是远道而来,虽然船上有不少补给,足够大军用度,但是陆战队深入敌后,无形中拉长了补给的距离,安东尼奥实际上只随军带了七天的粮草,速战速决是他最想干的事情,总比无休止地在这里消耗要好。现在敌人主动出击,正好一网打尽,也省得费劲了。
佣兵们的速度很快,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很快就从官道下来,于平原上列阵,一个横排六百人,分成三列的巨大火枪阵便在平原上显现,另有数十门火炮排列在军阵的前方。还有数十名骑兵在阵后,作为督战队,关注战场的进展。
“敌军阵型展开了。”禄平镇中,高衡正手持千里镜,观察着敌军的动静。一个营的火铳兵已经在镇子外列好了阵势。他放下千里镜,回头道:“骑兵不动,火铳旅出战,老兵在前,新兵在后,炮营两翼布阵!”
一个数层楼高的木质高台被数十名士兵拉扯着,从放倒的状态忽然一下耸立在镇子中心。高衡带着范玉和两个传令兵匆匆登上了高台,这就是他的指挥部,传令兵负责用旗语来传递命令。
站在高台上,高衡能清楚看到战场的动向,作为指挥官,能清楚观察到战场的每一个角落显然是非常重要的。两名旗语兵挥动手中红旗,从镇子后面一左一右闪现两支队伍,汇集到前方的火铳队伍中去。
火铳旅全部就位,老兵营在前,两个新兵营在后。这着实让安东尼奥和麾下荷兰军队吃了一惊,没想到敌人还有后手,对方的人数一下子从一千变成了三千。最让人吃惊的是,在火枪大阵的两侧,还出现了不少炮兵,看样子,对方的火炮数量应该跟自己差不多,都有数十门,就是不知道火炮的性能怎么样。
事实上,缴获自安南军的火炮,从性能上当然是不能跟荷兰人的火炮相比的,新式火药刚刚研发出来,还没有时间量产,装备部队。所以这一仗,从手中的武器的性能来看,高衡并没有优势,只是在人数上占优。
“哦!天哪,怪不得他们要在这里决战,原来他们还有这么多人藏在镇子后面。”一名站在安东尼奥身边的将领说道。
安东尼奥显然也是吃了一惊,对方变戏法似的弄出来这么多人,这么看兵力一下子有了两倍的优势,想来这就是那个叫什么高衡的领主的底气,手上有这么多军队,估计是把家底全部拿出来了,才敢在这里堂而皇之地阻挡荷兰大军。
安东尼奥平复了一下心情,耸耸肩道:“战争并不是靠人数多就能取胜,难道我们在南洋打得以少胜多的战斗还少吗?要知道,一百个佣兵就能击溃数千人的土著。”
安东尼奥这倒不是在说大话,以往的战斗,他们经常以少打多,毕竟土著人的人力还是可以的,而每次东印度公司新开拓一个殖民地,先头部队往往只有几百人甚至只有几十人,他们需要面对的是铺天盖地的土著人的攻击,可结果基本上都是大获全胜,因为土著人的战斗意志太差了,死伤个几百人就全军溃散了,安东尼奥并不觉得此次战斗跟以往有什么不同。
“好了,让小伙子们前进吧,进入火炮的射击距离,然后开火!”安东尼奥下令道。
“前进!”“前进!”军官们一层层下达命令。士兵们将火枪扛在肩膀上,开始前进。在高衡的千里镜中,只见荷兰佣兵都戴着典型的荷兰船型阔沿盔,胸前穿着胸甲,腰部系着扎甲裙,斜挎着佩剑,有的人手上还拿着火枪架。
为了保持火枪射击的稳定性,并且火绳枪较重,为了节省体力,荷兰士兵往往都会配置火枪架,其实就是个木头杆子,打仗的时候走到固定阵位列阵,将杆子插在地上,火枪架在上面发射,不仅省力,准头也提高了不少。
今天的太阳很好,荷兰军队银色的盔甲仿佛是海浪一般,在平原上起起伏伏,队列齐整,非常有压迫感。兴华军这边的老兵还好,两个新兵火铳营的将士们却显得有些紧张,很多人手心出汗,不住地用手在衣服上蹭着。
“我们也前进,火炮注意跟上,敌军火炮肯定会先开火,我们要承受一轮压力,火炮推到指定位置,再打。”高衡没有放下千里镜,嘴巴一张一合,两边的掌旗兵将他的指令准确传达出去。
“塔楼发信号!全军前进!”下方,一线指挥官王奇、宋志、吴荣等人大吼一声,将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迎着荷兰军走了过去,炮兵在两翼跟随火铳大阵移动。搜毣趣
“哼!不知死活的浑蛋,竟然敢主动进攻,那就受死吧。”安东尼奥的嘴角浮现了一丝冷笑,要知道,除非是受过严格的训练,或者在战场上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否则,士兵在行进的过程中一旦遭到火力覆盖,阵型瞬间就会大乱。安东尼奥不认为这些安南人或者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侨民已经掌握了火枪作战的精髓。
在他看来,这些人只是徒有其表罢了,一方面,他们不可能学习过从欧罗巴传来的先进的火器作战理念。另一方面,就这里的生产水平而言,战斗还基本上停留在长矛弓箭的阶段,这种纯火器化的战争,他们应该接触的不多,至少,对于荷兰军队来说,火器战争早就已经刻进他们的骨髓里了。
“队形不要乱,保持阵型,两边对齐!就跟平日训练一样,只要听命令,把训练的水平发挥一半,我们就一定能胜利!”兴华军的营将们不断发号施令,士兵们按照平日训练的模式,不断调整自己的步伐,尽量跟左右两边的战友对齐。
光是队列,火铳兵就训练了半年之久,几乎是每天早晨起来的必修课,在这个火铳准头非常垃圾的时代,阵型就决定了一切,谁的阵型更加严整,谁就有更大概率胜利。
要说高衡不紧张,那是假的,前面的作战,包括老虎谷的伏击战,多多少少都带有一些运气的成分,但是眼下这一仗,就是当面锣对面鼓的实力碰撞,兴华军数月以来的训练成果能否跟敌军硬碰硬,就看这一仗了,成功,兴华军就会像凤凰一般,浴火重生。
“将军阁下,敌军进入我军加农炮射程!”安东尼奥身边的军官提醒道。前线炮兵已经停下了脚步,有士兵朝着安东尼奥的方向打旗语。佣兵大阵停住了脚步,火枪密密麻麻从肩头翻下,有的士兵将手中的火枪架插在地上,点燃手中火枪的火绳。
安东尼奥微微点头,身边军官大喊一声道:“火炮,一发试射!”
呼啦一下,白色的令旗猛地下落。东印度公司的炮兵们立即举起火把,滋啦一声,引线点燃,冒着火花一路向下燃烧。两边的装填手半跪在地上,身体朝两侧倾斜,用力捂住了耳朵。
轰!一颗三斤重的重炮实心弹高速出膛,笔直飞向了正在前进的兴华军军阵。轰隆一声,重重砸在了距离军阵不足二十步的地面上,可实心弹的威力远不止于此,只见炮弹从地上一跃而起,弹跳着滚入了兴华军的军阵中。
炽热的炮弹夹杂着死亡的气息,在火铳旅的军阵中硬生生碾压出一个血胡同。咔嚓咔嚓,腿骨折断的声音不断发出,让人牙酸。士兵们惨叫着仰面摔倒,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也不管你是第一排还是第二排,在炮弹面前人人平等,根本没有躲闪的机会,七八个火铳兵应声倒下,鲜血流了一地。
“打中了!”荷兰炮兵爆发出一阵欢呼。
“很好,全面开火,急促射!”安东尼奥信心十足。
“先生们,拿出你们的最高水平来,开火!”军官高喊道。
轰轰轰,一门门重炮吐出火舌,在巨大的后坐力作用下,火炮重重退向后方,轮子在地上留下深深的印记。
炮弹带着白色尾焰,在空中划过,砸入兴华军阵中。
轰隆轰隆,有的炮弹是实心弹,有的炮弹是开花弹,第一轮射击的力度就非常猛烈。安东尼奥之所以这样做,就是要在最短时间内给敌军造成最大规模的震慑,按照以往的经验,在急促射之后,敌军很可能会直接崩溃。
“啊!啊!啊!”一片惨叫声响起,一颗开花炮弹好巧不巧正好在人群当中爆炸,荷兰人的开花弹是直接铸铁而成,并且工匠创造性地在炮弹上刻上了一些划痕,这样爆炸之后,产生的破片会更多。就像是锋利的刀片一样,将士兵们的身体划开,很多破片接二连三穿透数人,一枚开花弹爆炸,往往会造成数十人伤亡。
就像是死神的镰刀一般,一轮炮击下来,就有一百多火铳兵倒下。鲜血的血腥气带着火烧人体之后的焦糊味,直刺兴华军将士们的鼻腔。看见刚才还在说话的战友一瞬间变成残缺不全的尸体,老兵还好一些,有的新兵直接哇的一声弯下腰吐了出来。
王奇咬紧了牙关,“他娘的,丢脸!保持阵型!保持阵型!”
高台上的高衡攥紧了拳头,这就是落后就要挨打的实质,在新式火炮和新式火药投入使用之前,在射程和威力上,兴华军的火炮是吃亏的,这在战场上的直接反映就是,将士们要硬生生扛住敌军一轮轰击,才能进入射程。
眼看着上百将士被打倒在地,高衡的心都在滴血。好在硬扛了敌军一波轰击之后,兴华军的火炮也进入了射程。
“测距!”
“标定诸元!”
“调整射角!”
炮兵在吴荣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开始手上的动作,每做一步,军官都要大声报告,一方面是让主官知道火炮的准备进度,另一方面也是在提醒炮兵不要把射击步骤弄乱了。
轰隆轰隆,又是一片爆炸声响起,荷兰军队的急促射速度非常快,兴华军炮兵刚刚准备完毕,敌军的第二轮炮弹就砸了过来,随着距离的拉近,敌军的炮弹更准,再次造成了近两百人的伤亡。虽然从总伤亡人数来看,好像新华军只倒下了三百人,但是从一支军队可以承受的伤亡率来看,战损已经达到了十分之一,可自己这边却连对方军阵的边都没摸到。
幸亏兴华军的老兵们也算是从战火中走出,相对来说比较镇定,起到了稳定军心的作用。否则,若是一般的军队,士气将会遭受巨大打击。
“发射!”吴荣一声令下,兴华军火炮全面开火,反击打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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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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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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