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烈火南明二十年 > 第156章 鲁滨逊炮上
  罗宾森和剩下的伙伴们得到了来自蒲德曼和卜弥格等人的精心救治,总算是保住了性命,安顿了下来,如果按照他们原来的计划,他们应该是要前往大明的,蒲德曼已经告诉他,他们现在的位置是安南的北部。罗宾森也是有世界地图的,虽然不是那么精确,但是经过先驱者们的描绘,他也知道安南不过是一个小国家,并且并不是什么富裕的国度,所以他一开始失去了在这里长久待着的兴趣。

  但是罗宾森在听卜弥格他们说话的时候,无意间听见了一些武器方面的话语,所以立刻来了兴趣,请求卜弥格他们带他去看一看。作为英格兰的冒险家,罗宾森是掌握佛郎机语的,虽然不能说特别熟练,但是基本的听说写是没问题的。

  毕竟在那个年代,英格兰只是一股新兴势力,地理大发现时代开启以来,欧罗巴大陆涌现的大量探险家,基本上都是围绕地中海的国家内产生的,比如哥伦布就是意大利人,随后就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时代,荷兰算是一个异数,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大陆国家。

  只有英格兰是孤悬海外,所以起步的时间晚了一些,作为英格兰出发的航海家,必须掌握荷兰或者佛郎机的语言,要不然在海上遇到危险或者其他什么情况,大概率会碰到这两个地方的人,掌握他们的语言就可以进行沟通。罗宾森自然也是有这个觉悟的,出发之前,他在伦敦专门学习了半年的佛朗机语,所以跟卜弥格可以交流。

  即便是有不懂的单词语句,也可以在纸上写写画画或者用手势进行交流,都是聪明人,这点水平还是有的。

  罗宾森跟着卜弥格来到了兴华制造局,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他万万没想到,在安南这么个地方竟然还有如此规模的工厂。工厂在欧罗巴可不是什么陌生的东西,哥伦布就是一个工人的儿子,要知道,那可是十五世纪,现在已经是十七世纪中叶了,工厂在欧罗巴已经是很成熟的生产组织形式了。

  但是罗宾森绝对想不到,在遥远的东方,竟然也有这样的生产组织形式,甚至这个工厂的正规化程度比英格兰的任何一家工厂都要好。不仅如此,兴华制造局不单单是某一家工厂,而是一个工业集群,火铳、火炮、火药、服装、日用品等等,各式工厂集中在一片区域中,每一个工厂都有特定的职能,工人们进行流水线作业,任何一幕都在冲击罗宾森的眼睛。

  卜弥格适时问道:“愿不愿意留下来帮助我们?”

  罗宾森听他这么说是非常想答应的,一方面他要报答蒲德曼和卜弥格等人的救命之恩,另一方面,那个年代,能出海冒险的基本上都是理想主义者,心中都有自己的理想抱负,罗宾森也是一样,在英格兰的时候,他就是工厂的学徒,心中也有很多设计的理念,如果能在这个地方将理念变成实物,那也算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了。

  但是在此之前,两人之间有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因为罗宾森已经得知卜弥格是波兰人,并且是天主教的传教士,虽然自己不是传教士,但是罗宾森是英格兰人,英格兰信仰新教,新教和天主教可是对头,不仅是对头,此时此刻的欧罗巴大陆,正在发生着三十年战争。

  所谓三十年战争,正是欧罗巴各国以天主教国家和新教国家为单位,进行的互相征伐,很不走运,波兰正是天主教一方,英格兰是新教一方。虽然两国的人马并没有直接交战,但说是敌对方也不为过,罗宾森担心的是这一点。

  卜弥格很聪明,好像看出了罗宾森的心思,他是个传教士,想法单纯一些,便直接对罗宾森道:“罗宾森,我知道你是英格兰人,但是在谅山府这片土地上,我们的领主叫做高衡,我们都是他的附庸,他给了我传播天主教的权力,并且给我们建造了教堂,只要你不是来传播新教地,那么你是哪一个国家的人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心甘情愿为领主服务,尽管你还没有见过他,但是我相信你会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征服。”ŴŴŴ.xsobiquge.ČŐM

  罗宾森这才放下了心中的芥蒂,答应了卜弥格。其实他心里也很奇怪,为什么卜弥格对他们这帮英格兰人这么热衷,好像是急着吸收人才似的,请他们留下。实际上,初来乍到的罗宾森并不能理解卜弥格目前所扮演的角色。

  在谅山府兴华制造局这片土地上,卜弥格也算是领头人之一,他对于兴华制造局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就像是自己创造的孩子一般,而卜弥格自己觉得自己也是兴华军的一份子,有一种主人翁意识。既然是主人翁,那么兴华军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想尽一切办法来壮大兴华军的实力,招揽人才是基本操作。

  卜弥格知道,英格兰人现在是欧罗巴的新兴势力,对于很多技术方面的理解比大陆国家还要深刻得多,并且有超前意识,可能会有新的作战或者武器设计的理念,所以卜弥格和南怀仁、孙和鼎等人商量之后,决定想办法留下罗宾森,不管如何,算是一个助力。

  罗宾森留下后,便在制造局开始了他的工作,首先就是画出了他脑海中的新式武器草图,没想到,这草图一画出来,就得到了孙和鼎等人的高度赞扬,可以说,这填补了未来战争的一个盲区,卜弥格便立刻让罗宾森把这种武器草图给细化出来,也就是画出生产图纸,日后他们可以以此为模板进行建造。

  不过罗宾森的好奇心比较重,思路受阻的时候,就会在厂房里转转,无意间碰到了卜弥格正在研发的新玩意,卜弥格这才阻止了他。

  罗宾森问道:“卜弥格先生,我不明白,这么个小玻璃瓶你为什么这么小心,里面装的是什么魔法药粉吗?”

  卜弥格严肃道:“你这么形容其实没什么问题,是的,里面就是一种魔法药粉,它有着可以爆炸的功能。”

  罗宾森笑道:“卜弥格先生,那不就是火药吗?没什么稀奇的啊。”

  卜弥格道:“不,火药必须用火才能点燃,但是魔法药粉不需要火。”

  “什么?”罗宾森懵了,不需要火?这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不需要火就能引爆的火药?

  卜弥格拿起瓶子,走到了工厂外面的空地上,罗宾森和南怀仁等人跟了过去,卜弥格用力将瓶子丢远,啪的一声,瓶子碎裂,药粉撒了一地,但是并没有产生爆炸。卜弥格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掏出随身的小本子,在上面记录道:“这是第九十七次试验,依然失败,我还没有真正掌握这种物质的配比,今天的配比是一比四比七,可能是蒸馏水的缘故,也可能是酒精的缘故,还需要进一步试验。”

  南怀仁上前安慰道:“卜弥格教士,不用担心,将军给了我们充分的时间,每一项科学研究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毕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不是吗?”

  卜弥格笑了笑,“你说得对,九十七次失败算什么,既然将军这么肯定说有,那么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东西给造出来。”

  罗宾森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听两人的对话有种天方夜谭的感觉,卜弥格对他解释道:“我们的领主说了,这世界上存在一种不需要点火就能爆炸的火药,也就是扔在地上就能炸,你想想,比如我们现在的开花弹,需要点燃炮弹本身的引线,炮弹落地之后引线燃尽,然后发生爆炸,如果省去这一步,我们拥有一种一撞击就能产生爆炸的药粉会怎么样。”

  罗宾森恍然大悟,“这可是了不起的东西啊,可是这世界上真存在这种物质吗?”

  实际上,卜弥格口中的魔法药粉,也是高衡出发前随口对卜弥格等人提起的,只是希望他们能弄出来,不是强行要求他们必须弄出来,这就是雷汞。

  作为我军的特种兵,对基本的枪械知识是必须掌握的,后世的子弹炮弹中,最基本的物质就是雷汞,也就是所谓的底火。再说得通俗易懂一些,就是小孩子们逢年过节玩的摔炮,雷汞就是卜弥格说的一碰就炸的物质。

  在雷汞发明之前,火器都需要点明火才能发射,不管是火绳还是燧发,其实都是一种点火方式,但是雷汞不一样,雷汞不需要明火,不管什么天气都能用,只要用撞针进行撞击就能爆炸,引燃火药,所以若是能发明出来,在十七世纪将会是一种战争神器。

  但是雷汞的制作方法高衡却不是特别清楚,只依稀记得化学书上写的是硝酸、水银、乙醇什么的,配比就更不清楚了,毕竟高衡只是使用者,不是制造者,他对卜弥格说了这种东西,卜弥格等人立刻意识到了这种物质的战略价值,虽然不知道高衡是从哪里得知这种物质的,但是将军既然说他见过,那就肯定是有,毕竟围绕在高衡身上的谜团实在是太多了,别说是卜弥格、南怀仁这些外国人,就是跟着高衡的一帮老兄弟也懒得问了,问了高衡也从来不说。

  所以这些天,卜弥格一直在尽心尽力试验这种物质,把手头的工作都交给了南怀仁和孙和鼎负责,自己潜心研究这玩意,只是经过近百次试验,还是失败,这玩意对现在的生产力来说太难了,至少卜弥格还没有摸到门道。

  数天之后,罗宾森和手下几个英格兰伙伴好像已经适应了在兴华制造局的生活,他们每天跟农民一样,用西洋钟计时,早晨八点开始干活,晚上六点结束。但这其实是工人们的作息时间,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卜弥格他们可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干,一旦有灵感,就会立刻投入到研究当中去。

  罗宾森见他们这么努力,也夜以继日地在厂房里画图纸,卜弥格答应他,等到高衡回来的时候回去跟高衡推荐,并且请求高衡给罗宾森他们修复发现号。这对罗宾森至关重要,船只修好了,他们就能来去自由,如果在这里不顺心或者有其他的想法,也可以离开了。那么作为回报,把这件武器设计出来就成了罗宾森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以至于有时候搞得很晚,他就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罗宾森,罗宾森,快醒醒。”罗宾森此刻正站在伦敦的街道之上,跟自己的朋友们在酒馆里畅想着未来,就听到酒馆外面好像有人在叫着自己的名字,所以他立刻起身去查看,可是刚站起来的一刹那,只觉得天旋地转,好像是地震了一般,随即他猛然惊醒,原来刚才只是一个梦,但是声音真真切切在耳边回响。

  罗宾森揉了揉眼睛,扭头看过去,发现正是卜弥格在摇晃自己的肩膀,罗宾森道:“卜弥格教士,你有什么。”话还没说完,他便发现了有些不对劲,只觉得身后有大量的黑影,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下,身后貌似站着数十个顶盔贯甲的士兵。

  罗宾森的脸颊抽搐了一下,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似乎有什么危险即将来临。罗宾森咽了咽口水,颤抖着起身,这才回头看清楚,卜弥格、南怀仁还有孙和鼎等人都在他的桌子边围成一圈,外围是端着火铳的士兵,而领头正有一个跟他们打扮明显不同的,像是贵族一般穿着豪华铠甲的人正笑眯眯看着他。

  罗宾森用战战兢兢的声音问道:“卜弥格先生,这,这是?”他感到有些害怕。

  卜弥格笑道:“罗宾森,允许我介绍一下,这位是。”

  卜弥格话没说完,那个贵族便抬手打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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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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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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