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中堂大人,小的是镶黄旗汉军正丁阎,阎包衣......”
被人抬到王辅臣跟前的不是旁人,正是那个屁股被手榴锤的弹片击中的阎包衣。
这家伙也是好奴才啊,为了给援兵报信,他愣是忍着屁股上的剧痛,从枪林弹雨的战场上爬了出了......从凌晨一直爬到中午,才被王辅臣派出去的夜不收给收了。
他被“收”了的时候,都快不行了!屁股上血肉模糊不说,而且还肿了一片——这是发炎,是细菌感染!如果没法及时通过手术取出弹片,再用大蒜素消炎杀菌。那就要完了!哦,还可以截肢!在抗生素出现前,这是最有效的抢救被火枪打伤的伤员的办法。
可是阎包衣是屁股中弹......截肢能截屁股吗?好像有点困难啊!
“你到底是旗丁还是包衣?”王辅臣听得有点迷糊,不过再看阎包衣的屁股,也就没再深究,这都快不行了,还不许人家做个抬旗的梦?
“你还说说那个什么白袍三太孙的事儿吧!”王辅臣说,“说清楚了本爵就让人把你送去建德县,让军中的医官给你看看......屁股上肉多,砍掉一点也许就有救了!”
“谢大人!”
一听说有救,阎包衣心里就暖暖的,赶紧点点头道:“小的就说了......朱三太孙这个逆贼的确到了香口镇!是领着几千骑兵来的,而且还身着白袍、骑一匹白马,身先士卒!”
王辅臣愣了愣,心说:“白马白袍......还挺好认的!这就好办了,军中有神枪手,还带着打得特别准的上等鸟枪,把他们都找了来,回头把他们都找来,打那个白袍三太孙的黑枪!”
“他们有没有步兵一起跟着?”王辅臣又问。
“没有,”阎包衣道,“都是骑兵,没有步兵。”
“这就好......”王辅臣心道:“伪明的马队肯定不会多,有个两三千就顶天了,看来真有机会弄死这个祸害了!”
他刚想到这里,王辅臣就让人送走了阎包衣。他自己在路边找了快石头落了座,还掏出个酒壶,咬开塞子,给自己猛灌了一口。
喝了几口酒后,王辅臣突然就听见了预警的号角声,还有一阵密集的枪声,然后就是他的几个戈什哈大喊了起来。
“敌袭......骑兵,数量超过一千人,还带着自生火枪!”
“中堂,发现一个白袍敌将!”
“中堂,快上马......逆贼的骑兵已经打退咱们的哨骑了!”
发现白袍敌将?王辅臣心想:“这个朱三太孙是属曹操的吗?怎么说来就来?”
想到这里,王辅臣赶紧让人牵来了自己的战马——他之前一直骑着走马赶路,就是为了给战马留着力气,以防敌人在自己休息蓄马力的时候忽然出击。
而他领着的骑兵都是一人双马,现在得到预警,纷纷翻身上了战马,然后开始以佐领为单位,展开队形,反应极快,一看就知道是训练有素的精锐。
不过王辅臣并没有因为白袍三太孙的出现就冒然领着自己这些疲惫不堪的手下去厮杀——虽然他们的战马一路过来没有驮人,但还是驮着口粮、马料和甲胄,而且也结结实实地跑了几十里路。
现在最好让它们休息上一两个时辰,再吃点喝点,才能有力气厮杀!
当然了,不必要的厮杀还是应该避免的。只要这个白袍三太孙不打算突围逃走,王辅臣就不打算和他厮杀。因为他知道明军有一种不需要点火就可以扔出去的手榴锤,骑兵也可以非常方便的使用——明军的骑兵人数虽然不多,但却是很难对付的装甲掷弹骑兵!
王辅臣可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万一把自己搭进去,被朱和墭来个反杀,那可就亏大了。
所以只要朱和墭不跑,王辅臣就情愿等待自己的步兵赶到再交战。
想到这里,王辅臣也不恋战,立即打马调头向南边的山林撤退,一边退,还一边扭头往后看。果然看到一名白袍骑士在百余名红袍骑士的簇拥下,处于明军骑兵的队列前方,而且身后还有一面黄旗。
这时,他又看见那白衣骑士忽然勒住战马,又高高举起马枪,挥动了一下。骑士身后的黄旗马上左右摇摆了几下,上千明军骑兵就纷纷停住了战马,不再追击了。
毫无疑问,这人就是朱三太孙!
......
“姑姑,怎么不追了?”
朱和墭策马到了他的“白袍姑姑”大波玲身边,有点不解地发问。
大波玲将手里的长枪往东面的天空中一指,“阿炮,你看那边......”
朱和墭扭头一看,天空中阴云密布,一副风雨欲来的样子。不过大波玲想要给朱和墭看的不是天气,而是漫天的烟尘!
这是大队的步兵骑兵行军时所扬起的尘土!
“人数不下一万啊!”
“监国,”朱和墭旗下的马队总兵赵得胜也凑了上来,“刚才被咱们撵跑的清妖骑兵都穿着白色的甲胄,应该是正白旗新军的马队......现在正在赶来的多半是正白旗的步军!”
朱和墭皱了下眉:“情报有误啊!”
“监国,”赵得胜说,“您不如先撤回马当吧......臣带一千人就足以守住香口镇了。”
朱和墭摆摆手,笑道:“赵总戎,你如果能用一千人守住香口,孤家为什么要退回马当去?况且诸葛军师正在猛攻辛字堡,一两天肯定能打破,快得话,今晚就能打破了,到时候咱们的主力就能上来了。
另外,山边道的地形容易设伏,兵多还不怕,只有一千人的话,万一中伏,可就不堪设想了。”
朱和墭一提到“中伏”,赵得胜也不敢说什么了。
“姑姑,”朱和墭这时又对大波玲道,“这回我还听你的......回香口镇去,我可有点累了,回去洗洗就睡。姑姑,你累不累?”
“也有点累......”大波玲话一出口,顿时想到朱和墭是什么意思,面具下面的脸庞一下就涨得通红了。
......搜毣趣
“皇上,皇上......大喜啊!”
五月十一日傍晚的时候,位于滁州六丈镇外的一顶金黄色大帐篷里,突然想起了熊赐履充满惊喜的声音。
康熙皇帝今儿清晨的时候还在清流关,但是因为烽火台传来了喜讯,所以他为了尽快得知喜讯的具体内容,就以“打兔子”为名,带着几百个黄马褂和两千骑兵挪到了距离安庆更近的六丈镇,才安顿下来,好消息就来了!
“怎么?”康熙看着熊赐履,“打死朱和墭了?”
“还没有,”熊赐履跪在地上说,“但是也快了......卓布泰和赵良栋已经把朱和墭包围在香口镇了!”
“已经包围了?”康熙满脸都是惊喜,“怎么围的?”
熊赐履双手封上一份奏折,“皇上,卓布泰折子上说朱和墭轻敌冒进,亲率三千骑兵绕行山边道到了香口镇外,似乎想要偷袭。而赵良栋将计就计,让出香口镇,把朱和墭骗了进去,同时守住了江边通道。而卓布泰则以烽火调动正白旗新军和水师。水陆并进,合围香口镇!”
康熙皇帝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拿过奏折翻看了起来,确定里面的内容和熊赐履说的差不多后,才长出口气:“真是祖先保佑啊!朕果然不是大清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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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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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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