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钦载的农业知识很贫乏,前世是城市写字楼办公桌前的小白领,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他唯一知道的农业知识是撒泡尿给牡丹花施肥。
事实证明他对这个知识点好像有什么误解……
但他前世隐约知道,气候炎热或温暖的南方,如江南岭南琼南等地,种植番薯是可以实现一年两熟的。
只是对于这个农业知识,李钦载也没什么信心。他曾经唯一的农业知识浇灌了牡丹花后,被爷爷李勣一顿棍棒打得无影无踪了。
今日滕王从南方回来,终于给李钦载带来了好消息。
显然他蒙对了,番薯在南方确实可以做到一年两熟,而且产量不低。
李治若知道了这个消息,大约会高兴得旧疾犯了吧?毕竟这个消息可是跟李家皇权,巩固统治有着直接关系的。
李钦载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以后番薯的事就不必自己操心了,既然已经证实了它的习性和产量,朝廷自然会委任专业的官员,主持番薯种植推广事宜。
“消息送进太极宫了吗?”李钦载问滕王侍卫。
侍卫道:“今日已派人将奏疏和收获的番薯都送进宫了。”
“你家殿下又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回头一定会给你们涨俸钱的,如果他不涨,你们就罢工,不能惯着他。”李钦载恶意满满地挑拨道。
侍卫的右手下意识探向腰侧的横刀,还没碰到刀柄又赶紧收回。
李钦载心惊肉跳,只不过一句挑拨而已,这货该不会想砍他吧?过分了!
果断转身进门,站在前堂看了一会儿。
崔林谦和滕王拼酒已到白热化了。
两位老丈人一脸通红,矮桌下散落着几个空酒坛,二人一脸通红,互相瞪视,谁也不服谁。搜毣趣
这画面就很燃。
李钦载走近了才发现,二人的酒量似乎也到了强弩之末,身躯都有些摇晃了,仍咬着牙死撑。
感觉他们现在拼的不是酒量,而是最后一丝尊严,谁先倒下谁就彻底没面子了。
男人之间的比拼有时候非常的莫名其妙,尤其在酒量和房事方面,更是与尊严有直接关系,在这两件事上,谁都不会认怂,牛皮吹得震天响。
比拼到激烈的时候,他们或许都忘了为何而比拼,最后纯粹只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战。
李钦载估摸了一下,这个时候两位老丈人可能已经忘了他们的贤婿,忘了拼酒的初衷。
就算李钦载此刻在他们面前跳个舞助兴,他们连眼皮都不会抬一下,全部的精力用来支撑摇摇欲坠的身体。
想到这里,李钦载心中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冲动,想跑到堂内极尽挑衅之能事,“来啊,打我啊”……
幸好理智克制了冲动,已经是两次当爹的人了,为人处世不能太贱,给孩子带去坏榜样。
悄悄走到堂外廊下看热闹的崔婕和金乡身边,李钦载悄声问道:“啥情况?还没分出胜负?”….崔婕哼了一声,道:“都在死要面子硬撑呢,明明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吹倒了,还是不肯承认醉了。”
金乡叹了口气,道:“这两位……究竟为何拼酒啊?”
李钦载澹定地道:“为女儿鸣不平,一个觉得他的贤婿娶多了婆娘,一个不甘心女儿给贤婿做妾……”
崔婕哼道:“咱家自己的事,他们乱插什么手,日子过得怎样,咱们自己不知道么?”
金乡搂住李钦载的胳膊,轻声道:“父王总觉得我过得不好,但我其实很满足这样的日子,与夫君和姐姐同在屋檐下,没有高门大户那些勾心斗角,妾身一直很惜福,今生若能一直如此,夫复何求。”
金乡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她的这番话显然不是作伪,是出自真心的。
崔婕在一旁酸酸地道:“往后的日子是否一直如此,要看夫君是否乐意,若再给咱们添七八个姐妹,咱家后院处处刀光剑影,这日子可就没那么惬意了。”
李钦载咧了咧嘴:“夫人多虑了,就算我乐意,我的腰子也不乐意呀,把我榨干了,天子送咱家一块亲书牌匾,‘满门寡妇’,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吧。”
夫妻三人正聊着闲天,突然听堂内崔林谦勐地一拍桌子,喝道:“元婴贤弟,可敢再来?”
滕王不甘示弱道:“来就来!”
崔婕急了:“夫君想想办法,再拼下去可就伤身了。”
金乡也急道:“父王的酒量已是极限,不能再喝了。”
李钦载沉吟片刻,道:“夫人从后院叫两个最丑的丫鬟来,在他俩面前跳一段最骚的舞……”
“为何?”崔婕愕然问道。
“别问,问就是助兴。”李钦载板着脸道。
最丑的丫鬟很快来了,李钦载只看了她们一眼,便飞快扭过头去,尽量不与她们的视线接触。
尽管评价别人的容貌很失礼,但这俩丫鬟实在是……
满脸麻子痤疮不说,还龅牙眯缝眼蒜头鼻,女娲娘娘造她俩时一定在打瞌睡,随手一捏发现废了,扔掉后结果不小心还是让她们活过来,便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俩丑丫鬟不会跳舞,但在李钦载半步宗师大圆满的气势威压下,还是战战兢兢走进前堂,当着崔林谦和滕王的面努力扭了几下。
效果非常斐然。
几乎片刻之后,崔林谦和滕王脸色发绿,然后同一时刻俯身大吐特吐,黄的绿的吐满一地,堂内臭气熏天。
吐完之后,崔林谦和滕王一同望向堂外的李钦载,嘴唇张合几下,似乎想骂脏话,最后终于惨笑几声,轰然倒地。
李钦载一拍掌:“这不就解决了,来人,将二位老丈人洗刷刷之后,送进厢房歇息。”
崔婕和金乡一脸崇拜地看着他,李钦载高冷一笑,转身就走,留给她们一道伟岸的背影。
…………
太极宫。
滕王的奏疏和两千多斤收获的番薯摆在李治面前。
李治搓着手,兴奋地在这堆番薯面前来回踱步。
“几十斤的粮种,一季之后竟收获两千余斤?哈哈,好,好!”李治一脸雀跃。
当初几株番薯粮种,收获仅有数十斤,但通过朝臣的计算后,李钦载所说的亩产五千斤并非虚言。
如今这两千余斤番薯再一次证明了李钦载所言不假。
如此惊人的亩产,对李唐皇室和大唐社稷来说,代表了什么?
没人比李治更清楚。
除非大唐的吏治极度**酷厉,否则就算遇到灾年,也不会再有千里饿殍,易子而食的惨状了。
这个功劳,比开疆拓土更大,是空前绝后的旷世奇功。
不夸张的说,番薯一物,至少能为大唐国祚续命数百年。
盖世之功,焉能不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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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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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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