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粗粝黝黑的大手,将一碗刚出锅的蛇羹奉给陈胜。
陈胜随手接过来浅浅的抿了一口,尔后抬眼扫视了一圈篝火周围越来越多的、或坐或站的已经拥挤了不下上千人的红衣军将士们,不紧不慢的笑道:“我刚说到哪来着……哦对,一定要识字、一定要读书!”
“我知道大家伙儿听到这话,心头肯定会想:‘我一个小卒子,识字读书有什么用?杀敌用不上、种田也用不上’。”
‘但我要告诉大家伙儿,你们这种想法是错的!’
“而且是大错特错!”
“只有读了书以后,大家才能明白,什么叫‘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你才能做营长、做团长、做师长,当将军!”
“只有读了书以后,大家才能明白,什么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才能做县令、做郡守、做州牧,当大官!”
“易地而处,你们敢让一个连军令都看不明白的将领,来指挥你们去跟敌人作战吗?那不是带着大家伙儿去送死吗?”
“同样的,你们相信一個连王廷的政令都无法理解的官吏,能治理好一个郡、一个县?能带领大家伙儿过上好日子?”
“就算你既不想当将军、也不想当大官,就一门心思的想着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我也敢保证,能读懂农家书籍的人,一亩地也能比旁人多打几斗粮食!”
“以前,大家伙儿是没这个条件,没人教你们识字儿,也无书可读。”
“现在既然有这个条件了,王廷请了教书先生来教大家识字儿,还给每个营都提供了一批书籍,大家伙儿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懈怠呢?难不成认个字儿、读本书,还能比咱们打仗还难?”
“武艺,可以武装我们的体魄!”
“书籍,可以武装我们的头脑!”
“咱们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哪怕不为了自己,为了后人们不必活得像咱们这辈人这么辛苦呢?咱是不是也得多认几个大字儿,好日后教自个儿的儿女读书写字?”
“咱大汉信奉的乃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讲究血脉、门第那一套。”
“谁能带着袍泽弟兄们打胜仗,谁就能做将军!”
“谁能带着父老乡亲们奔好日子,谁就能做大官!”
“大家伙儿都是为咱大汉打过仗、为咱大汉流过血的有功之臣,你们不努力、不保卫咱们的胜利果实,难不成还要将咱们抛头颅、洒热血打下来的江山,再拱手让给那些世家大族?”
“那岂不是又和以前一样了?”
“那咱们爷们折腾这一遭,图个啥?”
陈胜操着一口大白话,不断砸着手背,将读书认字儿的重要性掰开了、揉碎了,告诉这些红衣军将士,并且不断抛出一个个扎心的问题,去刺激他们那颗懒惰、畏难,甘于平凡的心……只差挨个挨个拧着他们的耳朵,大声的告诉他们:给了你们机会,你们就要争气啊!
篝火周遭一片鸦雀无声。
所有红衣军将士都定定的望着陈胜。
听得懂的,都从他的话中看到了一扇从未见过的大门,在自己眼前徐徐打开,露出大门后又宽又直的通天大道,直恨不得现在就去读书认字儿。
听不懂的,即便仍然稀里糊涂,但也能从他这一席话中,听出那股子满得都快溢出来的恨铁不成钢之意。
以陈胜今时今日的地位与威望,还能这般掏心掏肺的逼着他们上进,对他们而言……已经够了!
听得懂、听不懂,都够了!
“咚咚咚……”
忽而,一阵雄浑的鼓声从中军传来。
陈胜端起冷却的蛇羹,仰头一口倒进腹中,而后一把抓起兜鍪扣在自己脑袋上,起身豪迈的大笑道:“弟兄们,出征了!”
篝火旁所有红衣军将士当即齐声高呼道:“万胜、万胜、万胜!”
“哈哈哈……”
陈胜翻身上马,催动真气长身道:“我今日再教大伙儿一首战歌!”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抑扬顿挫的雄壮高呼声,在他一身磅礴王道真气的加持下,随着呼啸的北风浩浩荡荡的传遍整座军营。
四万余红衣军将士尽皆停下手中的动作,仰着头认真的聆听着。
僵硬都身躯不再抖动。
坚毅的眼神深处燃起一点火光。
陈胜拨转马头,徐徐往辕门外行去,一边前行,一边举起纯钧剑,高呼道:“岂曰无衣?”
四万红衣军将士齐声回应:“与子同袍!”
陈胜:“王与兴师!”
四万红衣军将士:“修我戈矛!”
陈胜、四万红衣军将士:“与子同仇……”
无须将领调度,四万红衣军将士在歌声的呼声的指引下,自动汇聚成一条玄色的长龙,有序跟着陈胜的步伐,迎着呼啸的北风,开赴城阳郡。
作为大军统帅坐镇中军、却被一首诗歌‘剥夺’指挥权的蒙恬,眼睁睁的看着大军从行动迟缓的半死不活之态,一瞬间就切换到雄赳赳、气昂昂的虎狼之姿,突然就真正明白了他与陈胜的差距,到底差在哪儿!
论沙场运筹帷幄、审时度势。
陈胜虽天纵奇才、才华横竖都溢。
但蒙恬自问,他也并不差多少,当初商丘之战,他不就与陈胜有来有回的打了那么久么?
他与陈胜最大的区别,也是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对士气的把握。
他是通过种种统兵手段,居高临下的以战局把握士气,只要战局在他的掌控之中,那士气就在他的掌控之中。
而陈胜却是用自己心头那一点火焰,点燃整支大军,只要他身处军中,全军上下便是一群嗷嗷叫的豺狼虎豹!
就这一点区别,就决定了。
他蒙恬顶多只能算是一名优秀的统帅。
而陈胜却能成为一位伟大的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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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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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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