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明末重生之门 > 第两百零一章:头大的孙杰
  大雪还在不断的下着,孙杰骑着战马渐行渐远。

  身后是那座宏伟而庄严的京城,只不过现在已经改了名字,叫做北平。

  城外的脚印渐渐的远去,坐在一辆平板车上的崇祯,回头看着身后的京城。

  脸上满是悲伤,这里是他生长的地方,也是他君临天下的地方。

  现在,他已经不属于这个城市,这个城市也已经不属于他。

  悲凉从四面八方涌来,他止不住的眼泪翻涌。

  “恐怕从今往后,很难再回到这里了!”

  崇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坐在他旁边的曹化淳,不停的开口劝说。

  但周围都是看管他们的士兵,所以也不能说的太过分。

  他的儿子和女儿,倒没有他那么多的心思。

  更多的只是好奇,小孩不识愁滋味,哪里知道亡国之痛?

  这些小孩坐在平板车上,双手接着从天上落下来的雪花。

  时不时发出嘻嘻哈哈的声音,引来崇祯阵阵呵斥。

  京城在崇祯的眼睛当中越来越小,最后彻底的消失在天边。

  四面八方的苍茫一下子涌了过来,这让他的心里一下子空旷了很多。

  这条道路虽然被孙杰修整过,但周围毫无生机,看不到任何生气。

  毫无人烟,就像是荒郊野岭一样。

  长这么大,崇祯几乎没离开过几次京城。

  这么远的地方,更是第一次来。

  坐在平板车上的他,忽然觉得有些无奈。

  作为一个大明皇帝,表面上看,他拥有整个天下。搜毣趣

  可正儿八经拥有的地方,也不过是皇宫那一片。

  北国风光,江南美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只是从那些臣子上上来的奏疏当中看到过,又或者是从唐诗宋词当中见到过。

  此时看着这苍黄大地,却又是一番精彩。

  “这个皇帝当的真失败,从来没有真正的拥有过这片地方!可惜,可惜啊!”崇祯又开始连连叹气。

  孙杰骑着战马,看着周围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现代的这里,却是繁华之地。

  “还是现在的人太少了,可要鼓励生育。

  一对夫妇,生两孩者奖,三孩再奖,生的越多,奖的越多。

  他们能生多少,就生多少。人多力量大,想要占据整个世界,就必须多生孩子。

  要想富,先生孩子再修路。必须要生孩子!”

  孙杰喃喃说道。

  很快便离开了京城的地界,进入了宣府。

  孙劫在攻破宣府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力气,所以现在的宣府还保持完整。

  在这里休整一天,接着西去。

  很快便来到了大同,从大同一路南下,进入山西地界。

  雪也更大了,道路被积雪掩盖,速度一下子就慢了。

  马上就是新年了,今年的雪格外的大。

  尤其是漠西草原,风雪更大更疯狂。

  大雪一直从祁连山下到了青藏高原,越往西边走,雪越大。

  漠西,在大雪当中越来越模糊。

  自从正德八年丢失了哈密卫之后,大明兵马便退守嘉峪关,放弃了关西四卫。

  至此,漠西便和北边的草原连成一块。

  对于农耕文化来讲,大雪是一件好事。

  大雪兆丰年,今年的雪越大,来年就不用害怕干旱。

  但对于草原上放牧的这些牧民来讲,却是一件灾祸。

  大雪封山,会冻死不少牛羊。

  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死了,也就代表他们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

  大风卷着鹅毛大雪,疯狂的往地上拍打。

  在一处山坡的背风地,连绵不断的营帐安扎在这里。

  在最中间那个最大的营帐当中,里面坐满了愁眉苦脸的人。

  “如今雪这么大,咱们该怎么办?冻死的牛羊无数,要是再这么持续下去,恐怕部落就要崩溃!”

  一个黑脸汉子坐在火堆旁边,脸上写满了愁苦。

  这人不是别人,他是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大汗。

  这人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但他有一个非常出名的儿子——噶尔丹。

  噶尔丹,是蒙古草原最后的荣光,也是最后的辉煌。

  他生于崇祯十七年,成长于明清交接之际,能力出众,英猛果断。

  建立了横跨漠西以及漠北的巨大帝国——准噶尔汗国。

  一致被蒙古人认为,他将会恢复成吉思汗的荣光。

  一度让康熙雍正乾隆头疼,让整个大清不得安生。

  在蒙古人的眼中,噶尔丹就是一位英雄。

  他的父亲巴图尔晖并不知道他的儿子这么厉害,现在的他,正为今年的大雪发愁。

  巴图尔晖是明朝瓦剌首领也先的后代,祖上也算是一号人物。

  事实上,巴图尔晖也是一个有能力的人。

  从崇祯七年继承汗位开始,便开始了征伐天下的道路。

  崇祯七年继承父业,统辖准噶尔部,与鄂齐尔图部结盟,担任会盟盟主。

  借助东西蒙古共同信奉藏传佛教的有利条件,调整并改进与喀尔喀的关系,结束两者之间近百年的纷争。

  崇祯十年,率军助和硕特部固始汗击败青海却图汗。

  崇祯十三年,与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共同召开卫拉特、喀尔喀各部封建主大会,并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建立了初步会盟。

  后以婚嫁或者强权,与和硕特鄂齐尔图、土尔扈特朋楚克,鄂尔勒克等部落达成联盟。

  在向西及南发展过程中,与哈萨克、柯尔克孜、诺盖等发生冲突,采用战和两种手段,使其臣服。

  如今的巴图尔晖,已经掌控了原大明哈密卫、安定卫、曲先卫和阿端卫这关西四卫。

  同时,掌控了原大明尕甘都司以及草原西部。

  兵锋从北到南,不知其几千里也。

  随着大明京城以及辽东建奴被孙杰平定,目前整个北方,只剩下这么一个敌人。

  早晚有一天,孙杰会出兵平定。

  孙杰知道,如果放任不管的话,有朝一日,他的儿子噶尔丹,最终会整合漠西蒙古,成为一个棘手的存在。

  火堆上面放着一个烤架,一只肥美的羊羔挂在上面。

  巴图尔晖拆下羊羔的羊腿,再撒上一把粗盐,就那么狼吞虎咽。

  羊油很快抹满了他的嘴,又将腰间的酒囊摘下,狠狠的灌了一口马奶酒。

  “诸位,今天大雪不断,咱们部落当中冻死的牛羊不少,不知道诸位有什么想法?”

  放下手中的羊腿,巴图尔晖看向众人。

  “大汗,不如向东,抢劫大明?!”

  一个络腮胡子的人眼冒精光。

  “现在大明和辽东那些蛮子们争斗不休,正是咱们的大好时机。

  趁机抢上一把,肯定会大赚特赚,反正他们也没有功夫,不会有人注意到咱们的。”

  又是一道声音响起。

  “听说,现在大明境内的陕西那里不停的闹匪患,咱们到时候就去陕西抢一把。

  兵分两路,一路从嘉峪关破关而入,一路从陕西北边破关而入。”

  他们这些人并不知道现在大明境内已经变了天,也不知道现在的皇太极被孙杰平定。

  从东到西这么远的距离,消息想要传过来,可没有那么容易。

  他们对时机的掌握,还停留在崇祯十年左右。

  也是,孙杰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加上巴图尔晖,这几年一直都在整合漠西蒙古,自然而然的就忽略了那边的消息。

  一提到抢劫,大帐当中的这些人便跃跃欲试。

  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人,可没有几个良善之辈。

  草原环境艰苦,能活下来的都是些狠人。

  很快,他们便达成了同一目的。

  开春之后,向东劫掠。

  他们不知道的事,这次可不是劫掠,而是送人头。

  帐篷当中的火堆烧的炙热,巴图尔晖吃了一整只的羊腿,忽然觉得身上有些燥热。

  他走出帐篷,站在风雪天中,看着天上纷纷洒洒的大雪,一股豪气从胸中生出。

  “或许,有朝一日我也能君临天下,我也能入住中原!

  成吉思汗当年能做到的事,我为什么就不能做到!”

  巴图尔晖雄心万丈。

  ……

  灯光映照着风月,孙杰站在长安城秦王府的前院当中。

  天上没有月亮,除了满天风月之外,就只剩下呼啸的北风了。

  大雪朝着他的身上拍去,不留任何感情。

  孙杰看向西边,想到了历史上的噶尔丹。

  “这小子现在还没有出生,还有个三四年。

  但他的老子巴图尔晖,现在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这一大家子,可从来没有让皇太极他们省心过。

  金山,目前就在巴图尔晖的控制下,那边的金矿想要开采,就必须先把他们这些人消灭干净。

  开春之后,就要派遣兵马过去了。

  先把北方的所有事情全部解决完,然后领兵南下。”

  孙杰喃喃说道。

  对于现在的孙杰来讲,拿下江南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没有任何变故。

  早拿晚拿都差不多,在拿下之前,先彻底地将北方这些事情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将心思全部放在海洋上以及西边的大地上。

  脚步声从孙杰身后传来,孙玲拿着一件棉大氅,站在他身后。

  “怎么站在雪地里了?可别着凉了!”孙玲给孙杰披上,一脸关怀。

  “正在想一些事情,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雪地里。”孙杰说道。

  从孙杰回来之后,孙玲就搬进的秦王府。

  婚礼的日子已经定下来了,七天之后,便是大婚时刻。

  这些事情不用孙杰操心,有下面的人盯着。

  结婚之后,首要之事就是搞一个孩子出来,最好是个儿子。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孙杰牵着孙玲的手,走进了寝宫。

  马上就是崇祯十四年,过了年,孙玲也二十岁了。

  年龄已经不是问题,也不差这几天了。

  寝宫中灯火竹帐,有香味飘散。

  红色灯光,充斥着房间。

  华丽的帷幕遮住了床榻。

  阵阵嘎吱声,于房间中响起。

  ……

  第二日清晨,孙玲挽上了妇人发髻。

  来王府禀报事情的孙初文恰好看到了这一幕,高兴的他心脏差点蹦出胸脯。

  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他女儿的正房地位,稳如泰山。

  禀报完事情,二话不说,让人往府中送了一大堆养神安胎的药,红糖更是数不胜数。

  这让孙杰头大不已。

  但也不好说什么。

  坐在书房当中的孙杰,正在处理官员们送上来的奏折。

  十个奏折里面有八个,都是在恭贺孙杰。

  说着“早生贵子”、“洪福齐天”之类的吉祥话。

  看着这些奏折,孙杰微微一笑,便放到了旁边。

  来大明也有这么多年,当然能明白这些人的想法。

  孙初文的家里,更是热闹非凡。

  为了祝贺这个事情,在家里摆了好几桌酒菜。

  孙传庭、杨临等这个人,尽数到场。

  孙初文更是连连举杯,喜笑颜开。

  其他的那些人也都是这模样,由衷的感到高兴。

  孙杰的一举一动,可不仅仅只和他有关。

  和这些官员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尤其是之前,孙杰迟迟没能成婚,这成了这些官员心里的一根刺。

  现在不仅要成婚了,还办完了事,当然值得庆祝。

  尽管婚前圆房在这个时代是一件非常无耻的事,可也要看在谁的身上。

  在普通人身上,那就是无耻,是卑鄙,是下流。

  可在孙杰的身上,那就是好事,是大好事。

  有人高兴,就有人忧愁。

  一座不大不小的宅院,崇祯坐在后厅当中,将桌子上的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

  嘴里破口大骂:“孙贼这个狗东西,生不出儿子,他一个反贼能生出什么儿子?哼,生不出儿子!”

  不断的说着这个时代最恶毒的语言,将孙杰贬低到了泥里。

  这事儿现在已经传开了,崇祯当然知道。

  旁边的曹化淳还帮腔,不断的说着恶毒的语言。

  崇祯心里那个恨啊,汪洋大海都不能填满。

  要是孙杰真的有一个儿子,那这天下就越来越稳固了。

  崇祯好歹也是当过皇帝的人,自然而然明白这一切。

  他的心里同时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心里不爽的他,让曹化淳出去买酒。

  借着昏黄的夕阳,崇祯在后院当中发着酒疯。

  嘴里不断的骂着孙杰,不断的骂着以前在他手下当官的那些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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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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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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