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笔趣 > 历史小说 > 烈火南明二十年 > 第187章 出发
  “旗正飘飘,马正萧萧,铳在肩,刀在腰,热血似狂潮。旗正飘飘,马正萧萧,好男儿,好男儿,好男儿,杀敌在今朝!”整齐的歌声响起,隆武元年冬,兴华军出兵一万两千,加上临滇府驻军三千人,总计一万五千军队,北上莫朝,发起对沙定洲势力的进攻。

  军歌嘹亮,官道上如同长龙一般的就是正在行军的兴华军,旌旗招展,统帅部成立之后,兴华军军旗统一改成了外红内白黑字的样式,看起来异常威武。军旗被大风吹得猎猎作响,行军队伍排成两队,骑兵在最前方,步兵居中,炮兵和辎重殿后,除了歌声之外,就只能听见整齐划一的脚步声。

  官道上来往的人群看见大军通过,纷纷往两边避让,兴华军自成立以来,这是出动人数和装备最多的一次作战,所以队伍拉的距离很长,看起来颇有些叹为观止的意思。

  随着兴华军的不断扩大,军歌也是军队建设的重要一环,除了原先以知识青年从军歌为蓝本创作的兴华军军歌之外,还有旗正飘飘等几首歌词朗朗上口的军歌,高衡将其定为战士们必须要学习的几首军歌,行军打仗的时候都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

  队伍的最末尾,兴华军将现有的马车骡车一股脑配备给了炮兵,炮兵还要担负运送辎重的任务,没有马车作为机动工具,连步兵都赶不上。所以火药、炮弹、火炮等等都是由马车来负责运送的。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此次作战,高衡将制造总局刚制造出来没多久的小型震天雷一股脑全部征用了,虽然小型震天雷试验的时间还不长,投产也不久,但是高衡等不了那么多时间了,只要威力比原先的震天雷大,体积比原先的震天雷小就行。

  得益于烈性炸药和制造局工艺的不断提升,卜弥格等人在明军原有震天雷的基础上缩小了体积,装填了烈性炸药,并且按照开花弹的模式,进行了中空的设计,反正是用铸铁模型一次成型,在里面填充定向炸药包使用的铁弹丸,如此,这种震天雷爆炸之后产生的杀伤力和杀伤范围都比以前增强了很多。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高衡要求加装木柄的需求暂时还没做到,一旦加装了木柄,这种震天雷投掷的距离将会更加远,后世我军最优秀的士兵创造的手榴弹投掷纪录是一百米出头,高衡觉得,如果兴华制造局能制造出理想的木柄震天雷,那么普通士兵将其投掷四五十步应该不是问题。

  “王医师,要不然我跟你们换换吧,咱们轮流休息,到了战场上,也许就没有休息的时候了。”队伍的最末尾,马车队当中,响起了一个女声,正是葛蕊芳。原来,高衡下令医护女兵可以参战之后,吴荣便将这个医护连安置在了队伍的最末尾,因为他们当中有女兵的缘故,干脆,给了他们搭乘马车的权力。

  但是马车的数量毕竟有限,而且还要装运大量的武器装备,所以能给人乘坐的马车并不多,男兵们很自觉,将马车全部让给了女兵,算是对他们的照顾。对于这些敢于上战场的女人,尤其是领头的葛蕊芳,士兵们还是佩服的,这打破了自古以来的传统,而且葛蕊芳她们是自愿要求上战场,更是难能可贵。

  虽然彼时,女性的地位并不高,但是对于这些勇敢的女子,士兵们还是打心底钦佩的。

  不过葛蕊芳可没想着享受,谁说女子不如男,她招呼着男兵们跟自己换乘,毕竟男兵们还背着药箱,马车的承载力有限,为了让马车多装一个女兵,男医护兵主动将药箱和物资背在身上。

  葛蕊芳在边关待过,知道战争的惨烈,一旦上了战场,除非是放弃伤兵,否则将伤兵抢救回来现场救治,将会是一个异常辛苦的活。在军营中生活了这么多天,她已经明白了,兴华军是一支有着极强凝聚力的军队。训练场上挂着的最大横幅,上面写的就是不抛弃、不放弃几个大字。

  男医护兵领头的是一个姓王的医师,叫做王臣羽,年纪三旬出头,身材不高,也是侨民,早年是从两广移民进入安南的,算是两广的一个医学世家,医术非常高超。但是被安南人关押之后,因为长期折磨,左腿落下了病根,所以走路有些跛,但是这不妨碍他治病救人,在谅山府城内,也是神医。

  听说组建医护兵之后,带着对安南人的恨意和对伤兵的同情,他想都没想就报了名,因为医术高超,而且年纪不大,所以被吴荣任命为医护连的连长,葛蕊芳担任他的副手。葛蕊芳见王医师腿脚不便,便提议跟他交换一下。

  “不了,葛医师,我没关系,虽然走路有点跛,但是你看,我没有用拐杖,所以能坚持,用平常人的眼光看待我就好。”王医师摆摆手道。

  葛蕊芳跳下了马车,执意要把药箱接过去,王医师无奈,只能把药箱给了她,葛蕊芳跟大部队一起步行行军,有她带头,女兵们也纷纷跳下马车,将男兵背负的辎重全部接过去,扔上马车,跟着队伍一起行军。实在有人走不动了,再上马车休息一下。

  大军朝着临滇府运动,骑兵队列中的高衡可没闲着。此刻,他正一手抓着面饼,一手拿着地图,观看着即将到达的战场态势,思考着用兵的方略。陆涛已经带人去前方侦查了,所以前方不断有情报传回来。

  阿木、王奇、宋志等一众军将围在高衡的身边,跟他一样,吃着面饼,喝着凉水,讨论着用兵的方略。

  高衡咽下最后一口干粮,开口道:“他娘的,这饼和肉干实在是太噎嗓子了,要知道伙食就是战斗力,我们后面要多想想办法,让制造总局搞一批行军炊具出来,让将士们随时能吃到热的食物,这样有利于增强战斗力。”

  大家闻言都笑了,确实,现在因为受制于制造总局规模和产能的原因,无法投入更多的产能给生活物资方面的研发,但是高衡曾经设想过,搞一个简单的炊事车,比如后世炕烧饼,用个铁皮桶,装在马车上,里面生起炭火,这样至少能保证将士们有热烧饼吃。在此基础上,也可以发展其他的炊事车,满足军队对于热食的需求。不过这都是后面的事情,眼下是要打好这一仗。搜毣趣

  高衡话锋一转道:“你们看,这是陆涛刚刚传回来的情报,敌军已经完全包围了高平府,并且以北面的茶岭为基地,以一路兵马切断高平府和下琅州的联系,彻底将莫朝一分为二,东边的莫朝守军兵力薄弱,战斗力差,即便是集结起来,也没法主动进攻,说白了,莫朝在前期战斗中已经将主力折损过半,已经没有反击的力量了。”

  宋志道:“大帅打算从哪里下手?”

  高衡想了想道:“我军兵少,当集中主力各个击破才对,敌军主力部队全都在围攻高平府,莫敬完能守多久本帅不清楚,但是直接去高平府显然是不明智的,本帅建议先吃掉下琅州附近负责分割的敌军,歼灭一部分有生力量,沙定洲定会分兵来攻打,我们面临的压力就会小一些。”

  “那莫敬完会不会撑不了那么长时间?”宋志追问道。

  “那恐怕就要看他的造化了,救援莫朝,我们可以答应,也可以不答应,既然答应了,如何救援,是由我们来定,本帅也包括你们这些将领,都要对手下将士的生命安全负责,歼灭更多敌人,减小自己损失,这才是正理,直接去高平府跟沙定洲主力硬碰硬,若是一时吃不掉他们,外围的敌军还会反包围我们,这不是取胜之道。”高衡道。

  众人点了点头,实际上高衡对于莫敬完的生死倒不是很关心,两人没打过什么交道,并且这一次升龙战役,高衡也看到了莫敬完的为人,不过是个想坐收渔翁之利的家伙罢了,莫朝就是被灭了,也没什么,兴华军最终肯定要接收莫朝的土地,这样才能跟云南取得联系。

  众人继续赶路,实际上,从谅山府到临滇府距离并不远,安南也不是什么国土面积广阔的国家,若是放在后世,从谅山府到高平府直线距离也就两百多里,按照道路算,最多不会超过四百里,如果是以正常步兵的行军速度,一天五六十里计算,大约七八天就能到,但是安南北部的道路条件实在是太差,兴华军又有不少辎重,这无形中影响了行军速度,所以赶到莫朝境内,至少需要十天。

  “开炮!继续开炮!”轰隆轰隆,剧烈的爆炸声在城头不断响起。就在兴华军起程朝着临滇府赶路的时候,高平府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状态。休整了几天之后,沙定洲重新排兵布阵,将所有的部队重新分组,命令他的小老弟刁勋带人去下琅州,负责建立分割线。

  沙定洲指挥剩下的军队再次掀起对高平府的猛攻,其实他也有些私心,这次出战的八万土司兵,实际上主力还是由跟着他起兵的五家组成,再加上一些杂牌部队,一共组成了这么多兵马。

  沙定洲自从起兵之后,也在千方百计扩大自己的势力,还是用最简单的办法,大鱼吃小鱼,所以他自己指挥的兵力已经有两万余人。刁勋的五千人去了下琅州,剩下还有龙在田、禄永命、王扬祖等人在高平城下一同作战。

  沙定洲有意识加强了攻城力度,一方面是想尽快拿下高平府,一方面也存了消耗其他势力兵力的意思,因为他的兵马在几家当中并没有占据绝对优势,所以如果放任其他土司做大做强,对他自己是个威胁。

  几次攻击下来,土司联军伤亡过万,沙定洲自己的人马死伤不足两千,其余三家的损失可不小,但沙定洲毫不在意,继续指挥部队进攻,冲击的军队一次比一次多,炮火一次比一次猛烈。

  “啊!啊!”城头发出了阵阵惨叫,莫朝守军被炸得人仰马翻,即便高平也是莫敬完的核心重地,也招架不住这么多火炮的猛轰。莫敬完咬牙坚持着,身边有将领道:“我们求援的人怎么还不回来。”

  入夜,沙定洲的攻势暂停,数日的消耗战打下来,城内守军也伤亡过半,剩下的士兵也是人人带伤,士气低迷,城内的百姓更是不用说,眼看着仓库的粮食越来越少,城内已经开始实施配给,将大部分粮食供应军队,百姓们只能忍饥挨饿,满城都弥漫着凄惨的景象。

  城外敌军大营灯火通明,数万大军连营数十里,将高平府围得水泄不通,而在这些营地中间,一个黑影正在几座营地的空隙中穿梭。正是回来送信的亲将。陆涛将其带到临滇府之后,只能把他送到距离战场较近的位置,至于后面怎么进城,就要看他自己了。

  既然能作为莫敬完的亲将,在莫朝军队中身手也是数一数二的,陆涛给了他一身夜行衣,亲将穿着夜行衣在营地中间行进,好在营地内的火光给了他相对安全的环境。古代可没有现代城市的光污染,所以夜晚环境就是绝对的黑暗,正所谓伸手不见五指。一旦土司联军在营地中照明,那么营地外面的动静士兵们反而看不见。

  亲将猫着腰疾步奔驰,他在赌,赌对方没有安排密集的暗哨,营地外围的明哨只能起到警戒作用,真正负责查探的是暗哨。在同样黑暗的环境中,暗哨的士兵视野范围反而比明哨要大。

  亲将已经看见了城头的火光,那是守军的火把,为了安全,高衡并没有写任何纸质信件,只留下口信,今晚,亲将一定要把口信传递给莫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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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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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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