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就在亲将于大营之间奔驰的时候,黑暗中,一声怒喝传来。
亲将一个激灵,不好,他的行踪被暗哨发现了。只能说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差,这里正好有两名土司联军的暗哨驻扎,大山之中出身的土司兵,隐藏技能是一等一的,特别是这种黑夜里,躲两个人稍远距离根本就发现不了,但是这些土司兵听力和目力都是极好,虽然亲将穿着夜行衣,但是沙沙的脚步声还是被暗哨敏锐捕捉。
亲将也是武艺高强之人,当下几乎是本能反应,一个贴地翻滚,想要找一片草丛隐藏身形。可那边暗哨也不傻,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射出,提醒有人入侵。随即,一片叫喊声响起,数十名巡逻的士兵立即围拢了过来。
亲将暗道一声不妙,大营外面都是草地空地,很难躲藏,一旦搜捕,几乎是必然被抓的命运。他连忙起身准备强行突出去,嗖嗖嗖,黑暗之中虽然看不见,但是他能听见耳边箭支飞过的声音,巡逻队朝这里覆盖性射击,越来越多的敌人朝着这里聚集,火把全部亮起,就像是黑夜中的火龙一般。
“放下武器投降!我们看见你了!”巡逻兵大喊着,用这种方式扰乱亲将的判断。
亲将咬着牙冒着箭雨奔跑,噗的一声闷响,一支羽箭不偏不倚正好射中了他的大腿,亲将翻滚在地,眼中露出了绝望的神色,他死了倒是不要紧,但是口信没有传回去。要知道,这个口信对于现在苦苦坚守的莫敬完和上万将士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几个敌军靠了上来,亲将暴起,用随身携带的短刀格杀两人,众人总算是发现了他的踪迹,立刻猛扑过来。亲将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土司兵长矛弓箭一起上,将其当场格杀。
“停手!停手!谁叫你们把他杀死了。”巡逻队长怒吼道。士兵们动作太快,刀枪无眼,竟然将其杀死了。巡逻队长还想抓个活口邀功呢,这人夜闯大营,十有八九是送信的,围城的时候有部分骑兵突围,肯定是求援去了,此人身上一定有情报,就这么死了,想审问都没办法。
“把他的尸体带回去,搜一搜,看看有没有情报。”巡逻队长无可奈何道。
几人抬着尸体,朝大营赶去。城下的异动当然也被城头捕捉到了,只不过莫敬完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看见有大量士兵打着火把从营门奔出,拉开了架势,好像是在搜索什么。
“你是说,你手下人抓到了一个细作?”土司联军大营内,沙定洲接到了王扬祖亲将的禀报,说是王扬祖军队的暗哨抓住了一个穿着夜行衣的细作,他们搜索了,此人身上并没有信件。不过沙定洲不傻,他判断,这一定是当初从城内突围求援的人,今日回来肯定是报信的,没有信件,只能是口信,可是其人已死,无法审问出有价值的情报了。
沙定洲在大帐内来回踱步,他想利用此事做点文章。随即,他一拍脑袋道:“有了,你们将此人的尸体保管好,明日一早攻城,我有妙用。”
咚咚咚,战鼓隆隆,第二天一早,沙定洲的大军再次排兵布阵,准备攻城,高平守军连日血战,损失惨重不说,剩下的人也早就是疲惫不堪。但高平是他们最后的防线,很多士兵的家人就在城内,一旦城破,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他们强打精神,咬牙抵抗。
莫敬完披挂整齐,再次站上城头,这么多天他吃不好睡不好,双眼满是血丝,可沙定洲的战鼓一响,他就翻身坐起,来到了城头。
“怎么回事,怎么敲了半天,就是不攻击?”莫敬完趴在垛口眺望敌军道。
土司联军这一轮又出动了至少两万人,排列整齐,但是光听到鼓声,队伍却不动。不一会,军队分开一条道路,一辆驴车拉着一具尸体从阵中走了出来,一直行驶到城下。赶车的士兵对着城头吼道:“此人你们应该认识吧,告诉莫敬完,你们不会有援兵了!”
他说完,便转身回去,留下了尸体。
莫敬完一愣,立刻吩咐副将派人下去把尸体放入吊篮中取回来,当尸体上城的那一刻,莫敬完呆立当场,这不是他的亲将还能是谁,没想到他竟然遭了毒手。那么刚才沙定洲派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援兵真的已经断绝了?求援兴华军的方案失败了?
在场不少人都认识亲将,又听到敌军的话语,城头士气在一瞬间低落了下去。这么多天,支撑守军的信念就是他们能搬来救兵,现在连搬救兵的人都死了,难道他们真的已经失去了全部救援?
士兵们双眼无神,有的人更是小声啜泣了起来。一时间,城头弥漫着悲惨的氛围。就在此时,沙定洲下令道:“进攻!”“杀啊!”两万大军如同山崩地裂一般,举着兵器扛着云梯朝着城头猛攻,火炮再次怒吼起来,将数百发炮弹打上城头。
沙定洲大笑着,“哈哈哈,常言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怎么样,你们觉得我这个计策如何?这可不是汤嘉宾想出来的,是本大王自己想出来的主意。”沙定洲环顾王扬祖等人,大笑道。
王扬祖等人也是拱手道:“老沙果然是奇思妙想,颇有诸葛亮的才能啊。”
在云南地区,诸葛亮可是神一般的存在,从七擒孟获开始,诸葛武侯就在民族聚集区有了巨大的威望,用诸葛亮来比喻沙定洲,算是对他的最高褒奖了。众人一起附和,沙定洲更是要把头翘到天上去了,他这一招堪称是神来之笔,管他有没有援军,反正就这么说了。
莫敬完就是一口气吊着,他这么一弄,对方士气泄去,今日便能攻下城池。想到这里,沙定洲又让王扬祖等人抽调兵马,再组织一个批次的攻击,大军呐喊着,朝着城头猛攻。
就在土司联军猛扑城池的时候,数十里外的下琅州,一支脸上涂抹了油彩的侦查小队消失在了丛林之中。
“报!大帅!前方最新情况,下琅州城外五里有数千土司兵驻扎,打着刁勋的旗号。”一名哨探队士兵禀报道。他的面前,正是大马金刀跨坐在黑雄马上的高衡。四个旅的兴华军在临滇府短暂补给之后,已经于前一日到达了下琅州附近。高衡不敢托大,让陆涛反复侦查了战场情况,这才率领大军运动到现在的位置。
刁勋他不认识,不过莫敬完的亲将在求救的时候已经叙述了土司联军的情况。他知道这个刁勋是沙定洲的小老弟,兵力最薄弱,这数千人就是他的全部家底,武器装备也一般般。
高衡点点头道:“好,全军呈战斗队形展开,先吃掉他们,拿他们开刀。”
兴华军对阵刁勋,人数有着超出两倍的优势,高衡还没打过这种富裕仗,一直都是以少打多,现在也轮到他以多打少了,而且是突袭,装备又有巨大优势,这不是欺负人吗。
兴华军两个步兵旅以营为单位,相隔半里展开队形,炮队殿后,两个骑兵营护住两翼,剩下一个骑兵营作为总预备队。大军不敲战鼓,继续接近。
“他娘的,不知道高平府攻下了没有,听说莫敬完挺有钱的,唉,这皇宫里的美女珠宝要是能给我玩玩该多好。”
“省省吧你,打仗不用死人啊,你确定你能活着进城?还是在这里驻守比较好,你不知道吗,沙定洲大王跟我家大王关系最好,让咱们来这,不用打仗,多舒服。”
刁勋的大营门口,两个站岗的士兵正在闲聊,在这里驻扎确实是有些无聊,莫朝东北部的守军都是些老弱病残,根本没有反攻的能力,沙定洲派他们来这里,也是给刁勋一个面子,让他的人马避免损失。刁勋也乐得清闲自在,反正也没啥任务,在这里放风正好,他索性在大营里饮酒作乐,大白天还是呼呼大睡,还搂着从莫朝抢来的民女。
主将都这个德性,手下人可想而知,大家也都是出工不出力,意思意思就得了。
轰隆,忽然一声巨响传来,大营外围的木栅栏被直接打飞了一段,巨响让营内的士兵大吃一惊,站岗的士兵也吓了一跳,连忙起来查看。
“妈的,见鬼了,围栏怎么断了?”一个士兵刚刚发出疑问,轰隆轰隆,接二连三的爆炸声传来,围栏被打得飞上了天空,还有大量的爆炸声在营内响起,不少惊慌失措的士兵被直接炸翻。
“敌军!有敌军过来了!”站岗的士兵这才反应过来,伸头一看,只见丛林的边缘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密密麻麻的人头,武器在阳光下反射着骇人的寒光,数个整齐的方阵直接出现在他们眼前。
“怎么回事!”就还没醒的刁勋被营中的声音吵醒,翻身坐了起来,揉了揉太阳穴,他一把推开身边的几个女人,踉踉跄跄走出大帐外,一个亲将屁股尿流爬过来禀报道:“大大大,大王,不好了,不好了,杀过来了,他们杀过来了!”
刁勋一个激灵,酒醒了七分,他揪住亲将的衣领道:“什么不好了,谁杀过来了?莫敬完?”
“大王,小的,小的也不知道啊,他们的炮火太猛烈了,就像是从树林里冒出来的一般,已经杀到营门口了。”亲将哭喊道。
刁勋这才看清楚,只见他的大营已经被炸得七零八落,士兵们一个个抱头鼠窜,像是无头苍蝇一般在营地中奔跑。大量的火光和爆炸就在刁勋眼前出现,这是一股强大的敌人。
“擂鼓!发信号,进攻!”
“咚,咚咚咚咚。”密集的鼓点声响起,这是步兵进攻的信号。平原上的兴华军步兵立刻加快了脚步,以方阵队形小跑起来。
“火铳,下肩!”滴!尖利的号音响起,密密麻麻的火铳从肩膀上翻下,吴荣指挥的炮兵旅已经将炮管打得通红,他们要以雷霆万钧的气势瞬间压垮敌军。
就像是约定好了一般,步兵骑兵和炮兵仿佛都在互相比试。吴荣大吼道:“打!给老子狠狠打,加快速度,最好在步兵上去之前结束战斗!”炮兵每次都躲在后面射击,哪有步兵上一线拼杀来得痛快,所以他们也憋了一肚子火,将怒火发泄到敌人头上。最好是在步兵发起攻击之前,由炮兵来结束战斗,以证明炮兵的威力和地位。
“他奶奶的,吴荣疯了啊,这么打,这不是让咱们上去收玉米吗?”王奇对着宋志抱怨道。“快!再快点!抵近射击距离!”宋志心中焦急,挥手催着士兵们再快一些。
“快跑啊,敌军杀上来了!”大营内的土司兵,士气早就崩了,谁早上一起来还没睡醒就挨这么爆裂的一顿炸,这还打个屁啊。刁勋他们是将找不到兵,兵找不到将,干脆,拔腿跑路吧。反正围栏都被炸碎了,到处都是奔跑的土司兵,像是被野狼吓到的羊群。
刁勋都没搞清楚敌人是谁,亲将牵来战马,刁勋立刻爬了上去,打马就要出营,他已经看见,上万敌军朝着他杀奔而来。刁勋一时间蒙了,这他娘的什么情况,莫敬完有这么强大的军队?
“预备!放!”步兵旅紧赶慢赶,总算是杀到了射击距离,王奇一声令下,六千火铳兵举铳就打,一个营五个连依次开火,五段击战术让火力连绵不绝,无数铳弹朝着敌军倾泻,将一群群土司兵打倒。刁勋内心恐惧万分,这是什么部队,竟然装备这么多火器,火力如此强大。
唏律律,坐骑一声悲鸣,一发铳弹击中了马腿,战马仰天摔倒,将马背上的刁勋也扔了出去。轰隆轰隆的马蹄声响起,被摔得七荤八素的刁勋眼睁睁看着数千骑兵杀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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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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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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